热点问答 |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普查开始啦!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普查报名线上通道即将开启,准备给孩子报名的家长们是否遇到了一些问题呢?这里总结了一些常见问题,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Q
2025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普查如何报名?
A

为落实省、市关于“入学一件事”的部署要求,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在市营商局、市数据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市教育局开发了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家长可以在任何地点使用手机或电脑,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完成线上普查报名。今年,全市所有小学和初中都要通过系统开展线上普查报名工作


Q
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从哪里登录
A


2025年新生普查报名入口有两个,分别为“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中根据名称进行搜索下载。

“辽事通”APP:首页-“办事”-“教育培训”-“教育服务”-“2025年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或“2025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沈阳”-“2025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报名”或“2025年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首页-搜索框直接搜索“2025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或“2025年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沈阳政务服务网”:首页-“办事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服务主题”-“入学一件事”,或者全站搜索“入学一件事”,选择“2025年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或“2025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Q
所有的适龄儿童都可以进行网上报名吗?
A

“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上报名的孩子需要有居民身份证号码,有居民身份证号码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进行网上普查报名,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线下办理新生普查报名报名阶段不设置线下普查点。如果孩子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的,请联系相关区县(市)教育局,线下办理新生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98月31日前出生。


Q
区县(市)预计普查报名时间是什么?
A


全市小升初普查报名时间为5月12日—5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5月12日上午9:00—5月18日下午17:00,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进行小升初普查报名;

5月14上午9:005月20日下午17:00,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进行小升初普查报名;

全市小学新生普查报名时间为5月21日5月29日,具体安排如下:

5月21日上午9:005月27日下午17:00,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进行小学新生普查报名;

5月23日上午9:005月29日下午17:00,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进行小学新生普查报名;



Q
在小升初普查报名完成之后,还有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报名吗?
A

今年不再单独开通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报名通道,家长可以在小升初普查报名通道开放期间,在系统中选择非小学毕业学校所在的普查区县(市)和学校进行报名,具体请关注各区县(市)普查时间安排。


Q
报名通道关闭后,是否还可以报名?
A

全市小学和初中计划在6月底前组织一次补报名,错过第一次普查报名的家长可以关注各区县(市)教育局或学校发布的补报名通知。


Q
如何选择普查对口学校?
A

家长可参考2024年沈阳市中小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依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等信息,以及各区县(市)教育局的普查报名须知等,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普查报名。普查报名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不符合普查对口学校要求的,将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Q
可以选择几所普查学校?如果家长发现填报的普查信息有误,该如何更改?
A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参加普查报名,系统后台会自动限制重复报名现象。普查报名信息一旦确认提交,网上不可修改。在普查报名全部结束后,各区县(市)会设置线下复核点,受理有误信息更改等工作,且只能更改一次,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或普查学校确定。


Q
户籍为哪些区域的居民算沈阳本市户籍?
A

沈阳市13个辖区内都算本市户籍,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Q
父母离异等单亲的家庭只有一方监护人如何进行报名?
A

正常填写监护人1的信息,之后勾选“无监护人2”进行填报,填写相应的原因,如需线下核验抚养权等信息等待区县(市)或学校通知。


Q
如何确认孩子的普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
A

家长填写普查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之后在弹出的“是否确认提交”对话框中点击“确认提交”,完成普查报名。届时,家长将看到“您已于YYYY-MM-DD HH:MM:SS 完成2025年沈阳市小升初(小学新生)普查报名!您孩子的普查报名号为:XXXXXXXX”,表明普查信息提交成功。


Q
若遇到无法“确认提交”等系统问题该如何处理?
A

报名高峰期可能会出现系统故障、拥堵等突发状况,建议家长不要着急,耐心等待技术人员进行后台修复。若因系统问题导致普查报名截止时仍不能正常进行线上报名,则会另行通知普查时间、普查方式等相关事宜,具体请关注各普查学校通知。


Q
线上报名成功后,还需要去线下复核点进行实地复核吗?
A

大多数是不需要的。家长通过“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填写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可直接进行线上核验,核验成功的不再需要家长到线下再次审核,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线上普查报名。对于线上核验后存在疑问的,将由报名学校或区县(市)教育局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要件前往现场办理。


Q
何时可以知道孩子被哪所学校录取?
A

孩子的普查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于8月中下旬收到录取通知。


Q
想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孩子是否需要参加普查报名?
A

需要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要参加普查,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其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逾期未履行报到注册手续的,由生源地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Q
各区县(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A


和平区
小学88711149,初中88711150
————————
沈河区
小学24162712,初中24811470
————————
铁西区
小学25126735,初中25127485
————————
皇姑区
86842296,31614632
————————
大东区
小学88503673,初中88502894
————————
浑南区
24211362
————————
于洪区
小学25347078,初中25347116
————————
沈北新区
89614418,89862729
————————
苏家屯区
89812693
————————
辽中区
87882513
————————
新民市
87852027
————————
法库县
87105535
————————
康平县
87347042

各义务教育学校咨询电话详见其所在区县(市)或本校普查报名须知。





[进入] 2025-05-09

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 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吕志成出席并讲话

4月24日,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齐心协力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市委副书记、市长吕志成出席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会议解读了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10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谈体会、话发展、提建议。吕志成认真听取发言,同大家深入交流。

吕志成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的关心关怀和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的重大论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勇担时代重任的殷切希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吕志成指出,沈阳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民营经济活力持续激发。今天的沈阳,振兴发展的态势趋势气势更加强劲,民营企业在沈来沈发展拥有难得机遇、广阔空间。要认清发展形势、保持发展定力、坚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大显身手。

吕志成强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生产要素成本、市场交易成本,加大清欠企业账款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拓展市场,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拥有更多获得感。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厚植家国情怀,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快转型升级、改革创新,坚持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高质量发展中办好一流企业。

李鹏宇主持会议。刘志寰、段继阳、纪政、高伟、蹇彪、侯巍参加。40家民营企业代表,市(中)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

[进入] 2025-04-27

《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文字解读

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加快推进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校外培训日常监管路径,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结合沈阳实际,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出台背景

2021年党中央启动“双减”改革,沈阳市被列为全国9个试点城市之一,市教育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2023年4月,会同市大数据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校外培训行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沈教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创设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通知》施行以来,以信用评价为抓手,我市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持续规范,教培市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一年半以来我市校外培训信用建设工作经验,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办法》。

二、基本原则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

——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社会监督,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界定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指标设计科学,程序实施规范,结果客观公正,切实保护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研究制定《办法》的总体考虑是立足我市实际,锚定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发展,对《办法》适用范围,各部门工作职责,信用信息归集、等级评定和结果应用等事项进行界定,着力对校外培训信用评价机制做出系统设计。

一是规定了《办法》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完成注册登记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培训的非学历教育机构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等级评定和结果应用等。

二是规定了市、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三是规定了信用信息构成及采集来源。信用信息由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组成,依据国家、省、市校外培训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及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四是规定了信用评价等级及程序。信用评价实行量化赋分,机构信用基本分为100分,在基本分基础上按照评分标准加分或减分得到该机构的信用分值,从而确定信用评价等级。

五是规定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

    文件链接:沈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校外培训机...

    文件链接:《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图示解读


[进入] 2025-04-15

和平区连续6年扩大高中招生人数,今年预估招生人数达到5440人 从“上高中”到“上好高中” 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和平方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记者3月12日从和平区获悉,该区通过前瞻性、整体性布局,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率先探索高中扩招,2025年秋季入学季将实现连续6年扩大高中招生人数,预估今年招生人数达到5440人、较上年增加727人。

在区域小学、初中生源不断增加,以及人民群众对“上高中”“上好高中”迫切需求的双重压力下,和平区完成了一场看似不可能的教育供给侧改革——在6年新增2620个高中学位的同时,实现高考平均分连续17年领跑全市。这场改革不仅破解了“上高中难”的民生痛点,更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树立起新时代基础教育的和平创新样本。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引领的范式转换

作为和平区高中教育的“领头羊”,过去几年,沈阳市第二十中学不断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增容”和“辐射”。“2021年招生735人,这以后学校以平均每年12%的增长率扩招,2025年秋季高一计划招生1200人。”该校党委书记田有利清楚地记得每一年的招生数字。这背后是“谋定而后动”的超前谋划,包括又不限于新校舍的启用、师资力量和管理干部的提前储备等。

东北中山中学是和平区6所高中之一,2025年的高三毕业生约为500人,而秋季招生规模扩大至800人。“一出一进”增加的300名学生怎么安排?3月12日,面对记者的提问,东北中山中学党总支书记姚俊峰表示,在和平区委区政府的前瞻性布局和统一部署下,一切都已准备就绪。“我们将在9月份启用八一公园北侧的新校区作为高三年级分校区,来满足学位增加的需求。在过去5年间,我们已经完成了新教师的储备工作,这些新教师来自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重点师范院校,通过‘传帮带’式的培养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在人口持续流入的背景下,和平区委、区政府预判出居民对高中教育需求将不断增加的趋势,并于2020年开始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超前布局,率先探索高中扩招。”和平区政府副区长李晓萌介绍,截至2024年,和平区连续五年扩大高中招生人数,共计增加1893个高中学位,比2019年高中招生计划数增加71%。2025年预估招生人数达到5440人,预估增加727人。

更具战略眼光的是政策预判的精准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别提出“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和平区通过前瞻性举措和整体推动,最大化扩大校内容量,有效满足学生家长对优质高中学位的迫切需求。

以成绩破解“扩招”与“提质”双重悖论

连年扩招,会不会“稀释”区域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如何破解“扩招”与“提质”这一双重悖论,让孩子们不仅能“上高中”,更能“上好高中”?和平区坚持把好“入口”“出口”两个端口。

近几年,和平区域内初中生源总量不断增加,生源整体质量连年提升。记者查阅了和平区6所高中2021年到2024年招生成绩看到,大幅扩招后,6所高中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仍保持与全市同类学校一致或略高。

和平区立足六所高中的特点,探索“名校+合作校”的模式,通过高中集团化办学,托高底部,做优顶部。以沈阳市第二十中学全面托管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为例,两所学校一套班子、一个管理体系、一个评价机制,统一教研活动、统一集体备课、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评价。在保证二十中学高位、优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强力提升三十八中学的办学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同时,和平区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以素养为导向,以辽宁省示范高中复检和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为抓手,坚持立德树人,深化课堂变革,构建了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格局,切实保障区域高中教育数量与质量并行。

成绩是和平教育提升学生学业水平能力的重要体现。和平区连续17年位于市内区属高中高考平均分首位,2024年沈阳市高考物理方向700分以上通过中考升入高中的14人中,6名学子毕业于和平区,718分的理科状元省实验中学赵彦合也是其中之一;沈阳市第二十中学房子钧取得了703分,是同类校高考最高成绩。同时,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高考最高分(除省实验、育才外)落在二十中学。

用高质量教育回应民众热切期盼

沈阳市第二十中学青年教师薛思奥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专业,入职后参加的那场历时两个月的新锐教师大赛依旧历历在目。“从校内比赛到初赛、决赛,从板书、说课比赛到即兴演讲,一场场比下来特别锻炼人。尤其是每一场比赛后都有评委和资深教师来点评和辅导,整个过程对我们新教师的提升很大。”薛思奥说,打好了入职的基础,她一进入岗位便承担起高一班主任的重任,一路带到高三,班上24人的高考成绩超过了600分(物化政组合)。

教师是教育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强教必先强师。

近年来,和平区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招聘优秀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持续为高中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保障,并同时全面启动新教师“攀登者”计划,通过采取以校为本的“沉浸式”培训和以赛代训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为高中扩招增容做好新一代人才储备。

“双培养项目”也是和平区教育局的一个创新。“我们充分挖掘区域内优秀教育智慧及管理经验,分层分批辐射全区各学段的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有效推动区域内校际师资均衡配置,做好代际培养,无缝衔接。”和平区教育局负责人说。东北中山中学党总支书记姚俊峰是和平区“双培养”工程中层干部培训班第八期导师,在3月7日举办的一场培训班上,他组织学员们展开了一场学习、思考、成长的深度对话。结束培训后,沈阳市铁路实验中学太原分校李明卓深受启发,他认为要探讨运用认知心理学原理优化学习过程,提高学生们的学习效率和知识的长期保持。

新教师的一次次“攀登”,新老教师之间的一场场“传帮带”,夯实了和平区高中教育高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在家门口就能“上好高中”,回应了市民的热切期盼。“和平区高中连年扩招,孩子们在家边就能享受到这么优质的高中教育资源,无论是我们老师,还是学生和家长,都感到特别高兴。”3月12日,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班主任任景娜说。

数据显示,近年来,和平区内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比例逐年提升,2024年比例更是达到了80%。和平区中考成绩全市领先,中考状元连续五年“花落”和平。学生接受和平初中的优质教育,仍能继续在和平享受优质高中资源。

下一步,和平区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优化教育供给侧改革,让更多学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进入] 2025-04-15

幸福教育 | 喜讯!沈河区被认定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近日,沈河区作为沈阳市唯一入选,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据悉,此次获认定辽宁省的县(市、区)共6个,除沈阳市沈河区外,还有大连市长海县、抚顺市抚顺县、营口市老边区、辽阳市文圣区和盘锦市盘山县,这也是辽宁省区县首次通过认定。


    作为沈阳市的中心城区,沈河区委、区政府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服务建设教育强国为目标,将推动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紧扣“扩优提质”来谋划、推进、实施,学校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均衡、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真正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根本性转变。

坚持“抓关键”聚焦“高引领”

围绕创建目标,沈河区构建了政府引领、部门主导的创建体系。成立了由区政府主导、教育局组织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专班,全面协调、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每周召开工作会议,以创促改扎实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监测,邀请省、市专家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多轮次指导,实行问题销号管理,逐个补齐创建短板。

着力“补短板”筑牢“硬支撑”

针对人民群众“上好学”的希冀,沈河区下大力气解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和大校额等短板,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近三年来,沈河区加大教育投入,实施新建改扩建校舍项目。新建6所学校,其中,沈阳市第七中学南部校区、第七中学润樾府校区、第七中学卓越校区和沈河区方凌小学异地重建等项目已于2024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增9660个学位,惠及周边15个社区。今年,沈河区正在加速推进朝阳街第一小学低年部新校区、文艺路第二小学翰林路校区综合楼在建项目,预计年内再新增1620个学位,累计增加13.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有力缓解了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和生均面积不足的问题。


    为解决中心城区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和大校额等短板,沈河区先后推进沈阳市回族初级中学与沈阳市第九十中学、沈阳市满族中学与沈阳市第一四三中学等学校实现整合重组,合并5所中小学,调整对应的学区划分,在整合基础上完成集团间校际腾挪。同时,沈河区积极利用学校周边单位、运动场馆资源,通过租借等方式为沈河区莲花街小学、沈阳市育源中学南校区增加了共计13150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沈河区还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用于教育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包括改造理化实验室、更新师生计算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实现区域中小学电子白板系统、录播教室、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先后启动了“数字校园”建设、“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工作,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二星级标准完成率100%,义务教育集团长学校三星级标准完成率100%, 提升了学校整体信息化水平,完成了沈河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惠及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抓牢“更优质”提升“软实力”

沈河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与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区内的市实验学校等中小学与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签订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共建基地协议,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实施“小微德育”成长工程,开展以升旗仪式,国旗下演讲,班队会等德育主题活动。沈河区小微德育成长工程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沈河区破解了教育集团化发展过程中的机制问题和专业引领问题,目前全区47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纳入9个教育集团,集团化学校覆盖率100%。制定《沈河区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发挥优质学校、优秀师资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强带弱、整体提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


    沈河区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持续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成长的课程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足开全课程,坚持国家课程为主体,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注重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在全国设立的20家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之一,沈河区严格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政策,落实好课后服务“5+2”时间要求,全区中小学校“双减”校本模式及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本精品项目100%全覆盖。沈河区先后获得“全国综合改革实验区”、“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全国“双减”改革试点地区、教育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等荣誉。沈河区6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获得全国及省市球类、冰雪及体育特色校称号。先后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省艺术示范区、省体育艺术2+1示范区等荣誉。

此外,沈河区在高中阶段教育也呈现硕果累累。沈阳二中沈河高级中学正式获批,将在今年实现首届招生;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实现跃升式发展;沈河区普通高中呈现扩优提质特色发展态势。沈河区整体教育生态持续完善,更加和谐,未来可期。


    “沈河区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发展成果,持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为服务建设教育强省、教育强国贡献更大力量!”沈河区相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进入] 2025-04-15

围绕四大环境,提出46项重点任务!《沈阳市2025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今年,沈阳将锚定持续打造
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总目标
继续迭代更新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沈阳市2025年 
 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今天正式发布


围绕市场、政务、法治、开放四大环境

系统性提出46项重点任务

沈阳全力打造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一流营商环境




《沈阳市2025年 
 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召开



 市营商局副局长李犁 
 介绍情况 

沈阳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让政府更有为、市场更有效,强化法治建设,优化公共服务。2024年,沈阳市荣获“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全国营商环境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官方期刊)连续两期刊发了沈阳的经验做法。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等部署和要求。2025年,沈阳市将锚定持续打造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总目标,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牵引、以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改革路径,继续迭代更新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今天,我们正式发布《沈阳市2025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等重要论断作为根本遵循,更加突出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是注重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安排,围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动员大会提出的“让各类经营主体在辽宁拥有获得感、礼遇感和归属感”要求,推出“证照延续主动提醒服务”“完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等举措。

三是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重点,在全面做好各类企业服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做好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服务,细化形成“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升级为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首贷领域投放”等举措。

四是坚持发挥数字技术赋能营商环境优化,遵循问题导向,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更加突出应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为营商环境赋能,提出“接入DeepSeek等大模型实现政务服务智能问答、热线诉求智能分拣”等举措。

《行动计划》围绕市场、政务、法治、开放四大环境,系统性提出46项重点任务,这里我进行简要介绍:

一是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要素保障5个维度,制定了“深化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等16项重点任务,着力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发展生态。

主要包括:推行企业登记“智能+”模式,实现业务表单智能预填、申请材料智能生成;强化创业支持,打造20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创业工作站,为创业者提供全周期创业服务;构建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多维金融体系,提高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实现2025年全年普惠贷款增速达到10%以上。

二是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3个维度,制定“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等9项重点任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

主要包括:强化AI服务能力,接入DeepSeek等国产大模型,推动“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等100个高频事项“边办边问”“智能问答”;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定期梳理企业群众反馈的共性问题、高频问题,集中攻坚;提供政务服务增值化服务,编制新版沈阳市惠企政策汇编,加大政策推广力度,2025年选取至少10项企业关注度高的惠企政策,开展落实情况评估,推动政策迭代升级,实现适配政策直达园区、兑现红利直达企业。

三是打造更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围绕司法、监管执法、知识产权3个维度,制定“健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等11项重点任务,推动构建法治化、标准化的规则保障体系。

主要包括:优化涉企纠纷调解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方式;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大力推动“扫码访企”,实现监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中央法务区建设,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涉企公证、法务咨询等各类服务。

四是打造更加诚信和谐的开放环境,围绕信用建设、国际贸易、创新发展、生态人文4个维度,制定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0项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对外资外商的“磁吸力”。

主要包括: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平台招商,2025年新落地项目1100个以上;深化推动口岸作业无纸化和电子化改革,全程无纸化作业;提升企业办理国际涉税事项便利度,优化涉外法律服务,设立沈阳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下一步,沈阳市将把“切实增强经营主体和群众获得感”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标尺”,通过采取建立责任清单、开展效果评估等方式,纵深推进《行动计划》落实落细,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请问,2025年沈阳市政法系统在服务营商环境质量提升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晓东:年初以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政法各单位,立足工作实际,对2024年9月出台的“88条工作措施”进行优化与升级,并吸纳了沈阳仲裁办、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单位的有力服务举措,推出《沈阳市政法系统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5项重点举措》,已于2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新出台的“15项重点举措”聚焦四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旨在切实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方面,组织全市政法单位持续深入重点企业、头部企业配套园区,为企业提供“问诊式”“订单式”法律服务;以推进沈阳中央法务区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搭建法务资源集聚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在畅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方面,健全完善诉讼服务、控告申诉、行政复议、出入境审批受理、办理机制,采取跨域立案、容缺收件、繁简分流、一站办结等有力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在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方面,加强对涉经营主体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压减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无事不扰”。

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依法精准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发挥知识产权法庭、检察室辐射引领作用,助力营造创新环境。

未来,市委政法委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沈阳市政法系统2025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沈阳市2025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以12个“主题活动月”为基础全面铺开,带领全市政法系统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沈阳市金融系统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企业融资获得感和便利度显著提升,请问接下来围绕强化金融要素保障,还将有哪些务实举措?

市委金融办副主任王熙:下一步,市委金融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毫不动摇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紧围绕企业金融需求,在提升系统性、普惠性、便利性上下功夫,引领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献力献策,统筹做好各项金融工作,更加全面、系统地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系统性,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体系。做好一个品牌,建好一个驿站,用好一个机制。一个品牌,即推出“2025沈阳·畅融工程”综合金融服务品牌,力争达到“123”的目标,即撮合企业融资100亿元以上,举办精准对接活动200期,触达各类企业300户以上。一个驿站,省市两级将依托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驿站”,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全牌照、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一个机制,即推动银行机构落实落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有效精准满足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二是提升普惠性,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具体举措也可以概括为“123”,即对第1次获得贷款的首贷小微企业给予最高可达2%的贴息补助,完善和依托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征信平台等3个信息化平台,“政策+数据”双轮驱动,推动银行机构优化普惠金融产品供给,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促进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三是提升便利性,不断提高支付便利化服务水平。我们聚焦两类突出需求,布局三个重点区域,优化四类便利服务。围绕老年人、外籍人员金融便利化需求,推动银行机构持续优化支付服务举措,积极开展适老化改造,营造老年人友好型支付环境,在便利外籍人员短期来沈旅游、消费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对长期在沈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员的外汇服务。我们还将继续重点推进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方城、高铁站等重点区域支付服务示范区建设,持续完善人工咨询、货币兑换、外卡取现、宣传指引等便利化服务。


请问2025年市商务局在外贸“破零”和外企服务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市商务局副局长史武杰:今年,市商务局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胜之年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现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这一主题,持续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决战决胜勇于争先,在全市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一、深入开展外贸“破零”行动

沈阳市外贸“破零”行动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沈阳海关、沈阳市税务局、中信保辽宁分公司、进出口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行动。

2025年,将聚焦三个重点,进一步夯实外贸“破零”行动成果,持续提高我市外贸主体规模。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携手、关地合作,助力目前以国内市场为主、尚未跨境出海的专精特新、规上工业以及中小企业,熟悉“走出去”流程和规则、风险和保障、降费和融资,让企业敢于走出去、有能力走出去、带着保障走出去,从而实现外贸进出口业务“零”的突破;二是助力一直从事线下贸易的外贸企业利用电商平台、社媒渠道、搜索引擎、独立站建设等方式开拓线上国际市场,实现线上跨境贸易订单“零”的突破;三是助力长期坚守欧美市场的传统外贸企业向新兴贸易领域拓展业务版图,开拓“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中东地区等新兴贸易市场,实现北向等新兴市场“零”的突破。

二、持续发挥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

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落户发展,我市在市商务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把外商投诉协调职责划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官网公开投诉处理流程和诉求受理方式,设立专门投诉电话024-22730046,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市商务局联合市外办制定了《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搭建政府与外资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协调处理外资企业诉求和建议。

2025年,将持续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外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体系,持续发挥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在沈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沈阳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请问接下来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目标要求,还将有哪些务实举措?

市营商局副局长李犁:下一步,市营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新质生产力引领业务升级和服务发展,加快构建基于DeepSeek等中国新型AI模型为基础支撑的智慧政务体系,全面推动“数字政务”向“智慧政务”进化,加快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沈阳特色模式。


一是拓展场景服务矩阵。我们将以国家、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为牵引,围绕经营发展、安居就业、生活出行等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新推出“科技成果转化”等20个场景,优化“公民婚育”等48个场景,推动“一件事”高效办理。以“公租房一件事”为例,通过流程优化和系统升级,将原“公租房资格确认”“公租房租赁补贴给付”2个独立政务服务事项整合,群众申请“资格确认”后,由市房产局根据公租房实际审核确认情况,对申请并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实施“补贴发放”,实现“资格确认”和“补贴发放”一次办结,相关服务将在市政务服务网及“辽事通”多端上线。

二是强化技术赋能支撑。我们会加快完成本地政务服务大模型的部署和知识训练,采用“智能+人工”模式打造全新的线上客服体系,推动“公积金提取”“生育津贴支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00个高频办事场景实现“随问随答”“边问边办”,常见问题智能客服秒答,疑难问题人工客服1分钟响应。

三是优化基层服务模式。我们将对照省、市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选取“就业创业证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申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等30项便民事项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并在全市推广“在线帮办”服务模式,将“窗口录入”转变为“线上帮办”,减免线下材料审核上报流程,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四是完善服务体验机制。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领导干部走流程”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务服务全流程进行换位体验,及时发现申报堵点、流程卡点和服务弱项,倒逼政府行权流程全面优化再造。


请问沈阳市今年围绕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服务领域的事项有哪些?改革的效果怎么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经营主体登记服务领域提到了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均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分别是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企业迁移“一件事”。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税务、人社、医保、海关、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共同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变更、注销登记、企业迁移“一件事”高效办理,解决群众在办理时需要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再造业务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和信息,使办事流程从过去的串联式办理向并联办理转变。目前企业开办、信息变更、注销登记“一件事”系统均已上线,企业迁移“一件事”本月底上线,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自主选择联办事项,一次性填报所选事项的相关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准后,将信息推送给其他相关部门,各部门对应完成相关事项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申请材料减少一半,办理时间减少80%以上。


[进入] 2025-04-15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激活辽宁全面振兴新动能

当前,面对全球产业变革浪潮和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双重挑战,辽宁振兴已不能简单沿袭传统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东北全面振兴,归根到底靠改革开放”。这为辽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拓宽了视野、明晰了方向,唯有以更大魄力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才能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激活辽宁全面振兴新动能。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推动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

辽宁振兴关键在于产业振兴,产业振兴的核心是重新调整老工业基地现有的产业结构。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必须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一是要以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现对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改造。过去十年,中国制造业经历了从“机器换人”到“数据驱动”的认知跃迁,但多数企业仍面临“转型路径模糊”“资源匹配失衡”等现实困境。数字技术能够提高企业生产效率、解决市场供需失衡等问题,进而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因此,企业要主动发展数字经济,提升产品生产和制造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以及通过不断深化分工组织实现产用结合和柔性生产;政府要完善相关政策支持,破解当前产业数字化发展中面临的转型能力不足、转型改造成本高、数字化人才储备不足等难题提供新思路、新支撑。二是充分发挥辽宁教育科技优势,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辽宁装备制造业基础雄厚,教育和科技实力较强,具备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和条件。但囿于体制机制障碍,部分人才资源和科研成果并未在当地实现向新质生产力的转化。因此,要积极探索将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就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有效途径,以及通过具有竞争力的体制机制吸纳外来的新质生产力要素;还要强化“赛道意识”,认识到科技革命已然改变原有的产业发展逻辑,要充分利用辽宁教育和科技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实现由“传统制造业改造赛道”到“智能制造新赛道”“资源枯竭型地区改造赛道”到“新能源、新材料发展赛道”的跃升,并积极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赛道”,提前布局。


积极推进营商环境改革

厚植市场主体成长沃土

建设高水平营商环境是辽宁振兴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保证,也是辽宁与全国各地区同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到东北视察都强调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在2018年9月主持召开的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在2025年1月到辽宁考察时指出要“在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多下功夫”。市场主体自身的属性决定了其总是选择自然禀赋契合、运营成本低廉的土壤扎根。如何厚植市场主体成长沃土,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于推动营商环境革命,进而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一是厚植营商环境制度沃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其强大生命力和长久优越性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中国奇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成为全球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载体,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厚植营商环境制度沃土。二是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需要在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中进行,要坚定不移地以法治建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层面入手着力解决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避免忽视或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制度化消除痛点、激活创新,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三是厚植营商环境政务沃土。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厚植营商环境政务沃土。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打造辽宁开放型经济体制

辽宁地处东北亚经济圈核心地带,既沿海又沿边,是“一带一路”共建的重要节点,是中国对接东北亚、沟通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海陆门户,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国家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各级干部要提高在开放条件下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本领。”辽宁应增强开放前沿意识,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辽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内开放。与先进地区相比,辽宁在市场化和开放度方面仍存在差距,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弥合。加强辽宁全面振兴与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类资源要素实现跨区域流动,发挥辽宁产业基础雄厚,人才科技资源丰富以及生态环境良好等优势。二是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要抓好自贸试验区、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开放平台建设,推动辽宁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要推动全方位开放,用好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既有优势,塑造辽宁对俄地方合作新视野;抓住RCEP实施的契机,加强与日韩企业沟通以恢复日韩企业在辽宁投资发展的信心,吸引日韩企业通过增量投资进行产业升级;要积极推进制度型开放,以制度型开放倒逼行政体制改革,补齐辽宁国际化营商环境短板,不断提高贸易投资的便利性。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辽宁振兴需要以系统思维推进改革开放的集成创新。以新质生产力重塑产业筋骨,以营商环境革命激发市场活力,以高水平开放拓展发展空间,三者的协同效应将释放出几何级增长动能。这场深刻的变革不仅关乎一域发展,更是新时代东北振兴的战略突破。唯有保持改革锐气,扩大开放胸襟,辽宁才能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坐标,谱写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时代新篇。


[进入] 2025-04-09

抓住机遇增强信心奋发图强 开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月24日,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起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战的强大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新伟主持。省政协主席周波出席。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有关部门对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进行解读。随后,10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分享学习体会、介绍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郝鹏认真听取发言,不时插话,就关心的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

郝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的关心关怀和高度重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的重大论断,用心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勇担时代重任的殷切希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开创辽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多辽宁贡献。

郝鹏强调,党的二十大以来,辽宁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三企联动”“三资齐抓”,省委先后4次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对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作出系统部署,推动民营经济实现了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新提升。当前,民营企业在辽来辽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发展舞台更加广阔,民营经济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的春天。要深刻把握发展形势、保持发展定力,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推动民营经济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大显身手。

郝鹏指出,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一流环境,倾心竭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产业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效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切实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供给,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多为民营企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全力解决好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拥有更多获得感。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厚植家国情怀、永葆创业激情,在高质量发展中办好一流企业,在推进技术创新中提升发展水平,在弘扬企业家精神中展现时代风貌,在诚信守法经营中树立良好形象,在履行社会责任中作出更大贡献,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王新伟在主持会议时表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转化为自觉行动,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当好企业融资的“服务员”、企业产品的“推介员”、企业破难的“清障员”、企业发展的“护航员”,切实帮助企业落实政策、解决难题、转型升级,让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舒心创业,凝聚勇于争先之志、携手共进之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

省领导王健、李猛、隋青、姜有为、霍步刚、靳国卫、陈向群、郑艺、王利波、楚天运出席座谈会。省内39家民营企业代表,省(中)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会。

[进入] 2025-03-27

围绕四大环境,提出46项重点任务!《沈阳市2025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今年,沈阳将锚定持续打造
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总目标
继续迭代更新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沈阳市2025年 
 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今天正式发布


围绕市场、政务、法治、开放四大环境

系统性提出46项重点任务

沈阳全力打造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一流营商环境



《沈阳市2025年 
 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召开



 市营商局副局长李犁 
 介绍情况 

沈阳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让政府更有为、市场更有效,强化法治建设,优化公共服务。2024年,沈阳市荣获“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全国营商环境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官方期刊)连续两期刊发了沈阳的经验做法。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等部署和要求。2025年,沈阳市将锚定持续打造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总目标,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牵引、以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改革路径,继续迭代更新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今天,我们正式发布《沈阳市2025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等重要论断作为根本遵循,更加突出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是注重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安排,围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动员大会提出的“让各类经营主体在辽宁拥有获得感、礼遇感和归属感”要求,推出“证照延续主动提醒服务”“完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等举措。

三是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重点,在全面做好各类企业服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做好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服务,细化形成“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升级为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首贷领域投放”等举措。

四是坚持发挥数字技术赋能营商环境优化,遵循问题导向,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更加突出应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为营商环境赋能,提出“接入DeepSeek等大模型实现政务服务智能问答、热线诉求智能分拣”等举措。

《行动计划》围绕市场、政务、法治、开放四大环境,系统性提出46项重点任务,这里我进行简要介绍:

一是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要素保障5个维度,制定了“深化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等16项重点任务,着力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发展生态。

主要包括:推行企业登记“智能+”模式,实现业务表单智能预填、申请材料智能生成;强化创业支持,打造20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创业工作站,为创业者提供全周期创业服务;构建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多维金融体系,提高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实现2025年全年普惠贷款增速达到10%以上。

二是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3个维度,制定“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等9项重点任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

主要包括:强化AI服务能力,接入DeepSeek等国产大模型,推动“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等100个高频事项“边办边问”“智能问答”;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定期梳理企业群众反馈的共性问题、高频问题,集中攻坚;提供政务服务增值化服务,编制新版沈阳市惠企政策汇编,加大政策推广力度,2025年选取至少10项企业关注度高的惠企政策,开展落实情况评估,推动政策迭代升级,实现适配政策直达园区、兑现红利直达企业。

三是打造更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围绕司法、监管执法、知识产权3个维度,制定“健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等11项重点任务,推动构建法治化、标准化的规则保障体系。

主要包括:优化涉企纠纷调解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方式;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大力推动“扫码访企”,实现监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中央法务区建设,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涉企公证、法务咨询等各类服务。

四是打造更加诚信和谐的开放环境,围绕信用建设、国际贸易、创新发展、生态人文4个维度,制定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0项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对外资外商的“磁吸力”。

主要包括: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平台招商,2025年新落地项目1100个以上;深化推动口岸作业无纸化和电子化改革,全程无纸化作业;提升企业办理国际涉税事项便利度,优化涉外法律服务,设立沈阳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下一步,沈阳市将把“切实增强经营主体和群众获得感”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标尺”,通过采取建立责任清单、开展效果评估等方式,纵深推进《行动计划》落实落细,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请问,2025年沈阳市政法系统在服务营商环境质量提升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晓东:年初以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政法各单位,立足工作实际,对2024年9月出台的“88条工作措施”进行优化与升级,并吸纳了沈阳仲裁办、沈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单位的有力服务举措,推出《沈阳市政法系统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5项重点举措》,已于2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新出台的“15项重点举措”聚焦四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旨在切实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方面,组织全市政法单位持续深入重点企业、头部企业配套园区,为企业提供“问诊式”“订单式”法律服务;以推进沈阳中央法务区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搭建法务资源集聚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在畅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方面,健全完善诉讼服务、控告申诉、行政复议、出入境审批受理、办理机制,采取跨域立案、容缺收件、繁简分流、一站办结等有力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在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方面,加强对涉经营主体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压减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无事不扰”。

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依法精准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发挥知识产权法庭、检察室辐射引领作用,助力营造创新环境。

未来,市委政法委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沈阳市政法系统2025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沈阳市2025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以12个“主题活动月”为基础全面铺开,带领全市政法系统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沈阳市金融系统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企业融资获得感和便利度显著提升,请问接下来围绕强化金融要素保障,还将有哪些务实举措?

市委金融办副主任王熙:下一步,市委金融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毫不动摇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紧围绕企业金融需求,在提升系统性、普惠性、便利性上下功夫,引领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献力献策,统筹做好各项金融工作,更加全面、系统地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系统性,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体系。做好一个品牌,建好一个驿站,用好一个机制。一个品牌,即推出“2025沈阳·畅融工程”综合金融服务品牌,力争达到“123”的目标,即撮合企业融资100亿元以上,举办精准对接活动200期,触达各类企业300户以上。一个驿站,省市两级将依托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驿站”,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全牌照、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一个机制,即推动银行机构落实落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有效精准满足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二是提升普惠性,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具体举措也可以概括为“123”,即对第1次获得贷款的首贷小微企业给予最高可达2%的贴息补助,完善和依托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征信平台等3个信息化平台,“政策+数据”双轮驱动,推动银行机构优化普惠金融产品供给,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促进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三是提升便利性,不断提高支付便利化服务水平。我们聚焦两类突出需求,布局三个重点区域,优化四类便利服务。围绕老年人、外籍人员金融便利化需求,推动银行机构持续优化支付服务举措,积极开展适老化改造,营造老年人友好型支付环境,在便利外籍人员短期来沈旅游、消费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对长期在沈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员的外汇服务。我们还将继续重点推进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方城、高铁站等重点区域支付服务示范区建设,持续完善人工咨询、货币兑换、外卡取现、宣传指引等便利化服务。


请问2025年市商务局在外贸“破零”和外企服务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市商务局副局长史武杰:今年,市商务局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胜之年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现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这一主题,持续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决战决胜勇于争先,在全市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一、深入开展外贸“破零”行动

沈阳市外贸“破零”行动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沈阳海关、沈阳市税务局、中信保辽宁分公司、进出口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行动。

2025年,将聚焦三个重点,进一步夯实外贸“破零”行动成果,持续提高我市外贸主体规模。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携手、关地合作,助力目前以国内市场为主、尚未跨境出海的专精特新、规上工业以及中小企业,熟悉“走出去”流程和规则、风险和保障、降费和融资,让企业敢于走出去、有能力走出去、带着保障走出去,从而实现外贸进出口业务“零”的突破;二是助力一直从事线下贸易的外贸企业利用电商平台、社媒渠道、搜索引擎、独立站建设等方式开拓线上国际市场,实现线上跨境贸易订单“零”的突破;三是助力长期坚守欧美市场的传统外贸企业向新兴贸易领域拓展业务版图,开拓“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中东地区等新兴贸易市场,实现北向等新兴市场“零”的突破。

二、持续发挥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

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落户发展,我市在市商务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把外商投诉协调职责划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官网公开投诉处理流程和诉求受理方式,设立专门投诉电话024-22730046,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市商务局联合市外办制定了《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搭建政府与外资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协调处理外资企业诉求和建议。

2025年,将持续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外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体系,持续发挥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在沈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沈阳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请问接下来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目标要求,还将有哪些务实举措?

市营商局副局长李犁:下一步,市营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新质生产力引领业务升级和服务发展,加快构建基于DeepSeek等中国新型AI模型为基础支撑的智慧政务体系,全面推动“数字政务”向“智慧政务”进化,加快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沈阳特色模式。


一是拓展场景服务矩阵。我们将以国家、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为牵引,围绕经营发展、安居就业、生活出行等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新推出“科技成果转化”等20个场景,优化“公民婚育”等48个场景,推动“一件事”高效办理。以“公租房一件事”为例,通过流程优化和系统升级,将原“公租房资格确认”“公租房租赁补贴给付”2个独立政务服务事项整合,群众申请“资格确认”后,由市房产局根据公租房实际审核确认情况,对申请并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实施“补贴发放”,实现“资格确认”和“补贴发放”一次办结,相关服务将在市政务服务网及“辽事通”多端上线。

二是强化技术赋能支撑。我们会加快完成本地政务服务大模型的部署和知识训练,采用“智能+人工”模式打造全新的线上客服体系,推动“公积金提取”“生育津贴支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00个高频办事场景实现“随问随答”“边问边办”,常见问题智能客服秒答,疑难问题人工客服1分钟响应。

三是优化基层服务模式。我们将对照省、市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选取“就业创业证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申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等30项便民事项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并在全市推广“在线帮办”服务模式,将“窗口录入”转变为“线上帮办”,减免线下材料审核上报流程,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四是完善服务体验机制。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领导干部走流程”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务服务全流程进行换位体验,及时发现申报堵点、流程卡点和服务弱项,倒逼政府行权流程全面优化再造。


请问沈阳市今年围绕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服务领域的事项有哪些?改革的效果怎么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经营主体登记服务领域提到了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均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分别是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企业迁移“一件事”。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税务、人社、医保、海关、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共同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变更、注销登记、企业迁移“一件事”高效办理,解决群众在办理时需要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再造业务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和信息,使办事流程从过去的串联式办理向并联办理转变。目前企业开办、信息变更、注销登记“一件事”系统均已上线,企业迁移“一件事”本月底上线,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自主选择联办事项,一次性填报所选事项的相关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准后,将信息推送给其他相关部门,各部门对应完成相关事项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申请材料减少一半,办理时间减少80%以上。


[进入] 2025-03-14

重磅!《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全文发布!


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沈政发〔202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经济向上向好态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举措。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支持工业企业加快释放产能。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抢抓市场订单、实施技术改造、保障生产要素等。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照条件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2025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增量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按照条件给予最高750万元奖励。一季度奖励与全年奖励可兼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政府等;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鼓励建筑业企业发展。强化建筑业企业奖励措施,对年建筑业产值首次超过25亿元不足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首次超过100亿元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年建筑业产值超过20亿元且增幅超过15%的建筑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注册且年建筑业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达到多项奖励标准的,按照最高项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三)对互联网、软件服务业实施增量奖励。对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量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全市预期增速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量超过5000万元且超过全市预期增速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一季度奖励与全年奖励可兼得。对2025年月度升规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对2025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100亿元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与营业收入增量奖励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新型技术改造。对符合沈阳市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支持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对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不高于申报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对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项目和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的链主企业,按照不高于申报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00万元;对其他参与协同改造的企业,按照不高于申报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符合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支持条件的试点企业,按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补助资金分期拨付,首期拨付资金为试点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改造合同中首付金额的50%,最高15万元;剩余资金在试点企业完成改造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当年结清单笔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多12个月贴息,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单个企业贴息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建设。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年度完成核定投资额的5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九)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对两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入)以上的已投产农产品加工项目,按照不高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支持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创建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不含续展),每个分别补贴1.5万元、3万元。促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企业,按照生产量给予每吨最高50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

(十一)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聚焦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粮食和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沈阳建设等七大重点领域,支持一批“两重”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组织开展“两重”项目银企对接,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十二)加力支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三)扩围支持设备更新。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将水稻抛秧机等6个农机种类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参加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给予定额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十四)鼓励项目加快竣工投产。对2025年内实现当年开工、竣工并投入生产且年内形成有效投资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购置费)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支持商业主体做大做强。对2025年以自营联营模式统一核算并于本年度首次升限的商业设施(含商业综合体)给予奖励,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引进和培育设施内商户升限的租赁型商业设施(含商业综合体)给予奖励,当年组织新增入库商户5家至9家、10家至19家、20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鼓励生产企业产销分离。对2025年由生产型企业实施产销分离注册成立并升限的销售企业给予奖励,销售企业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3亿元、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十七)支持连锁品牌发展。对2025年在我市独立核算并首次升限的全国性品牌连锁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3亿元的零售业企业和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零售额3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和当年营业额1亿元(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在省外新开设经营门店并在我市统一核算的品牌连锁限上商贸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省外经营门店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3亿元的零售业企业和省外经营门店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省外经营门店当年零售额3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和省外经营门店当年营业额1亿元(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八)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通过评审的直播电商、电商服务企业,按照发生场景及设备更新改造购置费用的3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并开展电商直播业务,且店铺年累计交易额达到60万元以上、增速达到10%以上的特色品牌企业,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年度交易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10%以上的跨境电商零售业务企业、年度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跨境电商批发业务企业,按照交易额增量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九)鼓励引进品牌首店。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力度。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运营方(管理机构)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支持企业扩大对外贸易。对企业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中的大型机电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所缴纳保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最高20%比例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期内享受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对新通过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复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一)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2025年为外地游客提供100万张免费门票参观沈阳故宫、北陵公园(清昭陵)等六大景区。重点假日开通旅游免费直通车。实施文博单位延时闭馆、热门景区门票优惠、文艺快闪进景区等系列举措。用足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等现有过境政策和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十二)开展购房促销活动。举办“约沈阳·悦购房”活动,组织房交会,发挥房地产协会作用,鼓励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加大优惠力度。积极赴京津冀等地开展宣传展示,吸引更多人才来沈就业创业置业。强化政策支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试点。(责任单位:市房产局、沈阳公积金中心)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二十三)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对首次升规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当年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连续增长的企业,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加大奖励力度。对新认定、整体引进、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券奖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税务局)

(二十四)支持技术创新策源项目。支持重大科技平台打造技术创新策源基地,对技术创新策源基地面向实际需求开展的重大关键共性、前沿引领、颠覆性、现代工程技术等策源项目,按照预期或结果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五)鼓励开展协同研发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对企业协同国内外创新资源开展科研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实现应用转化的,按照协同研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六)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重大科技专项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700万元资金支持。对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的50%,给予发榜方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重大科技专项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可通过自主研发、联合攻关、揭榜挂帅、基础研究等形式承担多个项目,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七)鼓励行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粮食安全、绿色低碳、文化和科技融合、勘察设计、检验检测、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科技研发、科技合作及农村科技特派服务,按照前资助方式,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八)支持科技创新载体提标升级。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大学科技园、中试基地等,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和成果转化服务载体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提高服务企业质效

(二十九)便利经营主体开办和退出。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变更、数据填报、迁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一件事”实现“一表申请、一站式办结”。全面推广“一企一照一码”,推动经营主体身份码在市场准入、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市场监管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行“个转企”许可资质保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营商局)

(三十)强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积极争取将符合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坚持土地指标“应保尽保”。完善建设用地审核“模块化”管理、用地用林一体化办理、县(市)建设用地直报等改革措施,提升用地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十一)降低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成本。对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建设用地实施城市更新的项目,涉及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更,需补缴地价款的,可按照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评估价与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评估价差额的70%确定补缴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

(三十二)强化金融工具对经营主体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资金,加大对涉农、民营、小微等经营主体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普惠养老、保障性住房等各类新设再贷款使用规模,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期限至2027年年末。积极利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推动上市公司良性发展。(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

(三十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家指导服务,协调统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对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定期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三十四)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持。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开展以创业工作站为核心的“街创中心”建设,创新实施“开办即服务”工作模式,融合“集成+赋能”功能,为创业者提供初创、协创的全周期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服务质量,推动创业服务持续升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十五)降低生育医疗成本。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医保规定的医院等级比例报销。提高居民产前检查标准,由原定额300元补贴调整为限额按比例报销,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0%。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和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三十六)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推动养老服务提标扩面,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面至沈阳市户籍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元。支持举办银发经济博览会,展示推介银发经济前沿技术和产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兼具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养老理财产品,探索积分兑换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民政局、商务局)

以上政策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的具体政策按其时限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责任单位要在落实上述政策举措基础上,逐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并做好解释宣传和政策兑现工作,同时,推动政策直送、直办、直达、快办,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进入] 202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