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改革

    9月3日记者获悉,作为打造“幸福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利民举措,市教育局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只提报一次材料”改革,全部事项进厅网办,缴纳学杂费“随身办”,学生资助“秒批秒办”,小学入学报名“网上办”,中考成绩“掌上查”,中职学历证明书“掌上开”,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

更精细更高效:

服务标准化顺民意

优化事项清单。根据教育政务服务事项特点和实际,积极优化调整事项清单,将百姓关注的教育缴费、小学入学“一件事”等“关键小事”纳入公共服务事项,科学规范分类“静默事项”“非依申请事项”。

梳理事项要素。按照“只提报一次材料”“事项-情形-材料-字段-数源”五级梳理法,对市、区两级平台上教育事项要素精细化递进拆解,推出全市统一事项要素标准版。

编制办事指南。梳理事项办理路径、材料、流程等,认真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规范指导全市教育事项办理标准化。

更便捷更省力:

“网办”“随时办”解民忧

教师资格认定开全国“网办”先例。聚焦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经过几个月调研,将“教师资格认定”线下现场确认优化为“网上办”,缩减办理时限4天,以电子版“确认通知书”为办结结果,极大方便申请人,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便捷办”“不找人办、不见面办”“零跑腿”的服务能效。2021年至今,已有一万多名考生通过网上认定的方式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

中职学历证明书“掌上开”。为满足中职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的需求,市教育局积极推进事项“网上办”,并向“好办”“易办”的深度转变。目前,又升级推出更为便捷的“掌上办”场景,申请人只需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申报,即可查看、下载学历证明书。

“入学一件事”开启新模式。市教育局基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系统”,通过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三个入口,不断深化义务阶段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建设,今年覆盖近8万家庭。家长在任何时间用手机登录,只需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后台自动对信息补充核对,突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问题,打造“办事不找关系”阳光入学新模式。

缴纳学杂费“随身办”。依托沈阳政务服务App,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完成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公办高中学费等教育缴费、电子票据的智能化运行模式。今年截至目前,通过手机App缴费87.3万笔,累计金额7.4亿元。

普通话等级证书“零材料”核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事项由原来的提供2份材料线下领取,优化为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直接下载电子证书,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零材料”提报。今年上半年,实现“零跑腿”免费邮寄证书1042份。

更省心更周到:

教育政务服务暖民心

通过持续优化服务,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学雷锋窗口”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制作小视频、发布热点问题解答、到高校现场调研服务、指导区县(市)、学校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进区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百姓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深受群众好评。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服务环境,驻厅窗口获评沈阳市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实现了教育政务服务的全面提质增效。

下一步,沈阳市将依托沈阳政务服务App推广教师资格认定“掌上办”,探索“校车一件事”场景建设;提供更加优质、便民、高效的服务,实现教育政务服务“移动化、便民化、便捷化”,推动“一网通办”持续向“好办”“易办”深化,为打造一流的教育服务环境而不懈努力。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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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3年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名单的通知

根据《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沈教通[2023]125号有关安排市教育局启动了2023年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遴选培育工作,经区县和学校推荐、市级专家评分,确定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39所学校为典型学校、李岩70名个人为典型个人

希望上述学校和个人进一步精准聚焦申报方向,围绕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和教育治理探索创新,完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典型学校名单

      2.典型个人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231128

关于确定2023年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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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级 “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遴选第三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通知》(沈教通[2023]219号),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遴选工作。经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确定沈阳大学附属学校等10所学校为创建单位;附条件确定新民市实验中学、辽中区乌伯牛九年一贯制学校、法库县高级中学等3所学校为创建单位,即“通过辽宁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普及层级’评估验收。”现将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创建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抓紧开展建设,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体目标。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指导,创建期满将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基本建设情况、成效等开展评估。

附件: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23124


附件

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备注

1

沈阳大学附属学校


2

沈阳市第四中学


3

浑南区第九小学


4

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


5

苏家屯区雪松路小学


6

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


7

于洪区花城学校


8

沈阳市虹桥初级中学


9

沈北新区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


10

康平县第二中学


11

新民市实验中学

附条件确定为示范校创建单位,即“通过辽宁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普及层级’评估验收。”

12

辽中区乌伯牛九年一贯制学校

13

法库县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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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首席信息官(CIO)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求,加速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根据《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通〔2022〕210号)以及我市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建立教育首席信息官(CIO)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教育数字化”的任务要求,坚持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提升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信息化领导力,加快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资源供给和治理体系建设,以教育数字化支撑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市教育局在全市统一部署下先行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在此基础上推行区、校首席信息官制度,旨在畅通市、区、校三级教育信息化工作脉络,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深向贯通”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教育首席信息官作用,全面统筹各地、各校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和发展,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力量调配,提升教育信息化整体建设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高位推动数据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为全市加速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作出更大贡献。

到2023年4月底,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全市中小学校设立教育首席信息官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架构

1.设立区级首席信息官。由各区、县(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分管教育信息化的领导兼任。

2.设立校级首席信息官。可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也可经主要领导授权,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

首席信息官应当深刻理解国家教育信息化的方针政策与战略部署,具有较强的数字素养,具备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较强的应用信息技术变革教育的创新能力。

(二)岗位职责

首席信息官是本地、本校教育信息化规划与发展的布局者、引领者、推动者和执行者,负责教育信息化全面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信息化的决策部署;推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管理的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教育信息化人才培养;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机制建设;协调解决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实现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三)选拔聘任

区级首席信息官由各区、县(市)教育局选拔聘任。区属中小学校首席信息官由学校提名、教育主管部门聘任。区、县(市)教育局应以正式发文形式聘任辖区教育首席信息官(含区级、校级),并向市教育局报备。

市直属学校首席信息官由学校提名、市教育局发文聘任。

教育首席信息官若有变更,需要重新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四)培训培养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教育首席信息官专项培训纳入信息化培训重点内容,并安排培训经费予以保障。中小学校首席信息官的培养培训,原则上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集中培训。立足首席信息官领导力核心素养提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不断提升首席信息官技术领导力、信息领导力和战略领导力。

(五)考核评价

教育首席信息官工作绩效,以所在区、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效为主要评价依据,纳入市教育局对智慧教育建设、数字校园建设评价体系。各区、县(市)教育局应建立针对辖区教育首席信息官的多元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首席信息官的积极性,推动教育信息化从“量变”到“质变”、从“应用”到“创新”、从“推动”到“引领”的转变。

四、工作要求

建立教育首席信息官制度是我市加速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已纳入2023年全市振兴新突破民生赛道任务。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推行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好选拔和培育工作,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信息化资金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教育信息化管理人才队伍,推动教育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各级教育首席信息官要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深刻理解国家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信息化政策措施,研究分析本地、本校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方法,努力提升信息化领导力、信息技术专业素养、信息化应用组织等能力,锻造过硬本领,担负时代重任。

市直属学校应于4月10日前提报本校首席信息官推荐人选1人(附件1)。各区、县(市)教育局应于4月底前,根据管理权限发文聘任区级、校级首席信息官,并于5月5日前将有关发文(pdf版)及教育首席信息官名单(附件2,用印版、excel版)报市教育局信息化处。

联系人:张占军  电话:22703157

邮箱地址:xxhc-sjyj@shenyang.gov.cn

  

附件:1.教育首席信息官(CIO)推荐表

      2.教育首席信息官(CIO)统计表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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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建设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基本要求。2019年8月,沈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明确了利用3年时间创建新优质均衡示范校300所的总体目标,经过三年努力,我市成功创建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332所。2022年,二十大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义务教育要突出“优质均衡”。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为落实上述会议以及文件精神,在现有的工作成果和考察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沈阳市教育局将组建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作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城区优质学校与郊区、农村学校结成发展联盟,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理念、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等方面的优势,带动郊区、农村学校迅速提高教育内涵和质量,整体提升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6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联盟申报条件及组建方式和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动建立城乡教育联盟,构建城乡、校际共同发展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包括充分共享、整体联动、个性发展、共同提升四个原则。

(三)总体目标

2023年,组建不少于30个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到2025年底,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学校达到100个,辽中、新民、法库、康平四区、县(市)乡镇学校实现100%全覆盖,联盟成员学校拓展至沈阳都市圈学校。

(四)重点任务

共有8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联盟管理互通制度、建立干部互派挂职制度、建立优秀教师引领制度、建立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共享制度、建立教科研培训联动制度、建立校本课程合作开发制度、建立城乡学生互动制度等。

(五)联盟申报条件及组建方式

1.联盟主体学校:原则上为2020-2022年间被命名为“沈阳市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的城区优质学校。每个联盟的名称以联盟主体学校的校名命名。

2.联盟成员学校:跨区域联盟成员学校原则上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辖区内学校。

3.联盟组建方式:跨区域联盟以1所城区优质学校为联盟主体学校,2-3所非主体学校所在区域的农村(或郊区)学校为联盟成员学校,合力推进联盟的发展。也可以根据实际在本区域内组建联盟。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工作方案,做好本区域联盟组建工作,保证联盟学校工作时间,指导联盟学校完成工作任务,干部、教师实地交流、跟岗等产生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予以保障。

2.加强服务保障。完善教师交流机制,推动优质学校教师到农村及薄弱学校交流。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保障联盟活动有效开展。支持联盟学校通过城乡同步课堂、教师网络研修、远程专递课堂、名师网络课堂等,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考核评价。制定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考核细则,将各区、县(市)联盟组建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发展成果情况等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目标和月考评中,对在联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职务晋级等方面给予倾斜。

4.加强宣传引导。要为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联盟典型提供宣传平台,并举办市级现场会,努力营造积极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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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大病多层次救助保障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沈阳视察时提出的“三个健康”讲话精神,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深入实施以“安全、健康、乐学、成长”为核心内涵的“幸福教育”民生工程,让每一个身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和幼儿在求学期间不掉队、不落伍,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大病多层次救助保障工作,起草形成此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身患重大疾病中小学生和幼儿及家庭救助力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及家庭不因罹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和学习。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救助对象、救助原则、组织机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五部分。

(一)救助对象

我市在读中小学生和幼儿。

(二)救助原则

1.基本保障、公平享有。

2.有效衔接、多元保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沈阳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大病救助工作专班,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统筹负责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督导考评工作。此外,要求各区、县(市)参照市级模式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重点任务

1.落实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2.做好应保尽保。

3.规范实施救治。

4.落实兜底救助。

5.加强教育资助。

6.完善补充救助。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

2.定期召开会议。

3.建立联动机制。

4.强化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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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现将《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典型学校和个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


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

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应用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我市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根据《沈阳市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培育工作。

一、工作目标

2023年至2025年,计划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培育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100所、典型个人300个,围绕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和教育治理,开展智能技术支持下学校办学瓶颈问题创新性解决方法的探索实践,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培育方向

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培育,以在教育数字化、智慧教育建设中具有一定前瞻性、引领性和推广性的学校和个人为对象,以学校和个人先期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应用中的探索实践为基础,通过市级专家团队指导培育,进一步改进实践、完善成果,促进形成较为成熟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

培育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5个方面:

(一)教与学方面

1.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

2.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学模式创新应用

3.学生个性化学习与精准辅导创新应用

4.围绕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创新应用

(二)教师研训方面

1.基于智能平台的校本研训创新应用

2.基于智能平台的跨区域跨学校研训创新应用

3.人工智能助推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创新应用

(三)师生评价方面

1.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应用

2.多维度教师评价创新应用

3.智能化课堂教学评价创新应用

(四)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方面

1.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建设与创新应用

2.优质资源建设与精准服务创新应用

3.优秀师资共享服务创新应用

(五)教育管理方面

1.有效支撑科学决策与优化的创新应用

2.有效保障校园安全的创新应用

3.有效支撑智慧校园管理的创新应用

三、实施步骤

2023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遴选标准,当年培育典型学校不少于30所、典型个人不少于60人。

2024年,累计培育典型学校不少于60所、典型个人不少于180人。

2025年,累计培育典型学校100所、典型个人300人。

四、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统筹遴选、培育工作,市教研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申报遴选、培育指导、成果推广。

(一)申报遴选

市级制定遴选标准,发布遴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学校和个人

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市级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入围学校和个人作为培育对象。

(二)培育指导

市级组织专家对培育对象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培育对象进一步改进实践、完善成果,促进形成较为成熟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

(三)成果推广

经市级培育指导,确定沈阳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及个

人的,市教育局将通过媒体、网络、会议和现场展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示范、辐射、引领全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


[进入] 2023-08-07

2023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为方便家长及学生了解2023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相关情况,现就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01  今年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明确规定,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2023年我市民办学校严格落实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的规定,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市)招生。



02  今年我市有多少所民办学校招生?分布在哪个区县?

答:目前确定招生的民办学校信息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备注:最终招生学校名单,以7月末发布招生计划时的名单为准。


03  民办学校统一招生什么时间报名,通过什么方式报名?

答:民办学校第一轮报名安排在8月1日-3日,第二轮报名安排在8月9日、10日,有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04  为什么实行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报名?

答:从便民利民、提供优质服务等角度考虑,今年实行线上和线下同步报名的方式。线上报名可以通过手机操作,方便、快捷、安全,足不出户可以完成。线下报名需要到报名现场,可能需要排队等待。因此,建议尽量通过线上方式报名。



05  报名顺序先后是否影响录取结果?

答:报名时间早晚与录取结果不关联,不影响录取结果。



06  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报名?用什么方式报名?

答:适龄儿童少年自愿报名,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民办学校审批地生源包括三类:
第一类,户籍所在地为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线上报名。
第二类,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本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含居住证申领凭证),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地址界定所属地区,须通过线下报名。
第三类,本市户籍,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房屋所在地为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须通过线下报名,且仅能参加第二轮和补录环节的报名。
各区县(市)对房屋产权的要求详见第20问。


07  今年民办学校统一招生设置几个志愿?如何录取?

答:今年民办学校采取两轮统一报名录取方式,适龄儿童少年每轮只能报1个志愿。

第一轮招生,审批地生源中的第一类、第二类人员可报名。

第二轮招生,审批地生源中的所有人员均可报名。第一轮报名后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轮报名。

在录取形式上,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等额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08  怎样进行线上报名?

答:今年民办学校的报名平台与往年一致,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报名。详细步骤及操作指南,将在7月底前通过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09  线下到哪儿报名?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为方便家长线下报名,以区县(市)为单位,组织设立28个报名审核确认点,具体分布情况将于7月底前在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到拟选报的民办学校,或拟选报民办学校所在区的其他报名审核确认点进行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时,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 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房屋所在地为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及相关房产资料。各区县(市)对房屋产权的要求详见第20问。



10  孩子不满6周岁,可以报民办小学吗?

答:不可以。民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



11  小学非应届毕业生可以报民办初中吗?

答:不可以。民办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是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12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民办学校吗?

答:只要在本市居住,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本市居住证(含居住证申领凭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13  什么时间进行民办学校统一录取?

答:民办学校第一轮统一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5日,第二轮统一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12日。



14  民办学校统一录取结果何时发布?怎样查询?

答:民办学校统一录取结束后次日,通过线上报名的家长可以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盛事通”微信公众号也将通过消息推送方式向家长推送录取结果;通过线下报名的学生须到所报的民办学校查询录取结果,民办学校将为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提供便利。



15  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什么时间、到哪儿报到注册?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通过两轮电脑随机派位被录取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携带相关材料于8月14日、15日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具体要求由录取学校通知。报到时,如发现有报名材料造假现象,则取消该学生录取资格。



16  必须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吗?

答:不是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结合自身实际,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生源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安排到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如果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则须按时报到注册,其所属学区内的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逾期未履行报到注册手续的,由生源地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因此,家长和学生在选报民办学校前,建议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状况、收费情况等,并慎重作出选择。



17  民办学校两轮统一录取后,学校招生计划还有余额的,可以补录吗?

答:可以。两轮统一电脑随机录取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仍有余额的,经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同意后,在不违反招生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补录。第一、第二轮报名后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补录。



18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性有保障吗?

答:有。和往年一样,市教育局继续委托市信息中心提供报名平台及相关技术支持。录取现场将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民办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全程参加监督,并全程录像。



19  各民办学校招生人数是多少?

答:各民办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正在编制中,将于7月底前在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20  各区县(市)教育局的咨询电话及对房屋产权的要求是什么?

答:各区县(市)教育局的咨询电话及对房屋产权的要求如下:

沈阳市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2822249

[进入] 2023-08-07

沈阳铁路实验小学应用“智能检测” 助力智慧教学精准评价

沈阳铁路实验小学作为辽宁省首批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建设电子墨水屏教室,基于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课前、课中、课后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推动常态化教学流程重构,促进课堂深度学习开展。

一、智能检测填补线下测评短板,协同批改提升空间阅卷效率

传统的学业测评由纸质测评、手动批卷、人工录分和质量分析等环节组成,存在耗时较长、人工易错等问题。沈阳铁路实验小学应用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的网络学习空间“智能检测”功能,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一是应用“智能检测”出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市级平台的网络学习空间模块提供的试题库进行在线组卷,另一种是按照模板将教师自行设计的题目导入平台,两种方式均可设计客观题、主观题。二是应用“智能检测”测评。教师组织学生线上测评,学生在线提交试卷后,客观题可通过平台实现智能批阅打分,主观题可由教师通过手机或电脑终端在线阅卷、评分,并支持多位教师协同批改显著提高阅卷效率三是应用“智能检测”分析。评卷后,可在平台上生成学生、班级和学校三个层面的测评分析报告。

二、课前进行智能检测,优化课堂教学目标

课前,教师可在学生预习的基础上,利用“智能检测”功能设计、推送若干问题或试题,学生作答后生成电子报告,教师据此分析学生容易遇到的疑难点,进一步完善教学设计,优化课堂教学活动,以便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提高课堂效率。

三、课堂应用智能检测,及时反馈学习效果

课中,教师可根据课堂节奏,适时将提前利用“智能检测”功能设置好的问题或试题推送给学生。学生通过电子墨水屏作答,教师即时掌握学生提交、作答情况,既可查阅每个学生个人答题情况,也可图文并茂获得班级整体作答数据,比如,绿色显示班级得分率大于70%的题目,黄色标注得分率在30%-70%的题目,红色预警得分率低于30%的题目。

四、课后开展智能检测,深度评价分析学情

课后,通过“智能检测”可为每个学生生成个人电子报告,“我的得分”“我的答题习惯如何”“我做错了哪些题”“我的知识点掌握如何”和“我该怎么办”等五方面情况一目了然;可为每个教师生成班级(年组)报告,分数段区值答题时长、知识点掌握等不同维度的学情对比清晰可见,这为教师准确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观察学生学习轨迹提供了数据支撑,助力教师有效分析学生的学习偏好与个性化需求,进而帮助学生实现个性化学习。



[进入] 2023-08-07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到和平区铁路实验小学 调研指导智慧教育建设

5月29日,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教馆)副主任肖航、杂志社社长曾祥翊及中央电化教育馆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点工作专家组副组长冯锐教授一行,来到和平区铁路实验小学,观摩智慧教育场景,召开调研座谈会。

央馆调研组走进了“朗读亭”体验读课程,观摩了“智创社团”成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观看了无人机编队飞行表演机甲大师对抗走进智慧课堂体验了应用“墨水屏”的教学互动效果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李岩打造智慧教育场域  为学校发展注入新势能为题,分享了“课堂+空间+实践”的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之路,详细汇报了该校依托平台势能,打造校本研训新模式”“应用学习空间,重塑教与学新样态营造创新空间,培养面向未来新动能”等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展望了未来以数据累积分析支撑学生评价的发展愿景。三位青年教师分别围绕“‘墨水屏让习作课堂起来如何在学习空间设计个性化作业”“体育作业也能互动交流了数字化赋能教学研究、课堂建设、远程教研、教师成长等方面的体会。

央馆调研组高度肯定了铁路实验小学的智慧教育建设工作,一致认为学校借力各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深耕信息化应用服务、助推“融创”特色教育和课堂建设,经过多年传承和积淀,走出了一条可供借鉴之路,值得在更广的范围内推广、示范。


[进入] 202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