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全文发布!


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沈政发〔202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沈阳市稳增长惠民生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经济向上向好态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举措。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支持工业企业加快释放产能。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抢抓市场订单、实施技术改造、保障生产要素等。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照条件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2025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增量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按照条件给予最高750万元奖励。一季度奖励与全年奖励可兼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政府等;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鼓励建筑业企业发展。强化建筑业企业奖励措施,对年建筑业产值首次超过25亿元不足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首次超过100亿元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年建筑业产值超过20亿元且增幅超过15%的建筑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注册且年建筑业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达到多项奖励标准的,按照最高项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三)对互联网、软件服务业实施增量奖励。对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量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全市预期增速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量超过5000万元且超过全市预期增速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一季度奖励与全年奖励可兼得。对2025年月度升规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对2025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100亿元的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与营业收入增量奖励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新型技术改造。对符合沈阳市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支持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对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不高于申报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对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项目和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的链主企业,按照不高于申报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00万元;对其他参与协同改造的企业,按照不高于申报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符合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支持条件的试点企业,按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补助资金分期拨付,首期拨付资金为试点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改造合同中首付金额的50%,最高15万元;剩余资金在试点企业完成改造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当年结清单笔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多12个月贴息,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单个企业贴息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建设。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年度完成核定投资额的5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九)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对两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入)以上的已投产农产品加工项目,按照不高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支持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创建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不含续展),每个分别补贴1.5万元、3万元。促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企业,按照生产量给予每吨最高50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

(十一)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聚焦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粮食和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沈阳建设等七大重点领域,支持一批“两重”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组织开展“两重”项目银企对接,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十二)加力支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三)扩围支持设备更新。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将水稻抛秧机等6个农机种类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参加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给予定额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十四)鼓励项目加快竣工投产。对2025年内实现当年开工、竣工并投入生产且年内形成有效投资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购置费)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支持商业主体做大做强。对2025年以自营联营模式统一核算并于本年度首次升限的商业设施(含商业综合体)给予奖励,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引进和培育设施内商户升限的租赁型商业设施(含商业综合体)给予奖励,当年组织新增入库商户5家至9家、10家至19家、20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鼓励生产企业产销分离。对2025年由生产型企业实施产销分离注册成立并升限的销售企业给予奖励,销售企业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3亿元、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十七)支持连锁品牌发展。对2025年在我市独立核算并首次升限的全国性品牌连锁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3亿元的零售业企业和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零售额3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和当年营业额1亿元(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在省外新开设经营门店并在我市统一核算的品牌连锁限上商贸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省外经营门店当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3亿元的零售业企业和省外经营门店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省外经营门店当年零售额3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和省外经营门店当年营业额1亿元(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八)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通过评审的直播电商、电商服务企业,按照发生场景及设备更新改造购置费用的3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并开展电商直播业务,且店铺年累计交易额达到60万元以上、增速达到10%以上的特色品牌企业,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年度交易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10%以上的跨境电商零售业务企业、年度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跨境电商批发业务企业,按照交易额增量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九)鼓励引进品牌首店。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力度。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运营方(管理机构)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支持企业扩大对外贸易。对企业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中的大型机电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所缴纳保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最高20%比例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期内享受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对新通过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复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一)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2025年为外地游客提供100万张免费门票参观沈阳故宫、北陵公园(清昭陵)等六大景区。重点假日开通旅游免费直通车。实施文博单位延时闭馆、热门景区门票优惠、文艺快闪进景区等系列举措。用足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等现有过境政策和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十二)开展购房促销活动。举办“约沈阳·悦购房”活动,组织房交会,发挥房地产协会作用,鼓励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加大优惠力度。积极赴京津冀等地开展宣传展示,吸引更多人才来沈就业创业置业。强化政策支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试点。(责任单位:市房产局、沈阳公积金中心)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二十三)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对首次升规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当年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连续增长的企业,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加大奖励力度。对新认定、整体引进、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券奖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税务局)

(二十四)支持技术创新策源项目。支持重大科技平台打造技术创新策源基地,对技术创新策源基地面向实际需求开展的重大关键共性、前沿引领、颠覆性、现代工程技术等策源项目,按照预期或结果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五)鼓励开展协同研发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对企业协同国内外创新资源开展科研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实现应用转化的,按照协同研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六)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重大科技专项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700万元资金支持。对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的50%,给予发榜方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重大科技专项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可通过自主研发、联合攻关、揭榜挂帅、基础研究等形式承担多个项目,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七)鼓励行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粮食安全、绿色低碳、文化和科技融合、勘察设计、检验检测、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科技研发、科技合作及农村科技特派服务,按照前资助方式,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八)支持科技创新载体提标升级。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大学科技园、中试基地等,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和成果转化服务载体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提高服务企业质效

(二十九)便利经营主体开办和退出。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变更、数据填报、迁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一件事”实现“一表申请、一站式办结”。全面推广“一企一照一码”,推动经营主体身份码在市场准入、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市场监管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行“个转企”许可资质保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营商局)

(三十)强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积极争取将符合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坚持土地指标“应保尽保”。完善建设用地审核“模块化”管理、用地用林一体化办理、县(市)建设用地直报等改革措施,提升用地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十一)降低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成本。对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建设用地实施城市更新的项目,涉及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更,需补缴地价款的,可按照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评估价与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评估价差额的70%确定补缴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

(三十二)强化金融工具对经营主体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资金,加大对涉农、民营、小微等经营主体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普惠养老、保障性住房等各类新设再贷款使用规模,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期限至2027年年末。积极利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推动上市公司良性发展。(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

(三十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家指导服务,协调统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对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定期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三十四)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持。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开展以创业工作站为核心的“街创中心”建设,创新实施“开办即服务”工作模式,融合“集成+赋能”功能,为创业者提供初创、协创的全周期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服务质量,推动创业服务持续升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十五)降低生育医疗成本。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医保规定的医院等级比例报销。提高居民产前检查标准,由原定额300元补贴调整为限额按比例报销,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0%。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和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三十六)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推动养老服务提标扩面,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面至沈阳市户籍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元。支持举办银发经济博览会,展示推介银发经济前沿技术和产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兼具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养老理财产品,探索积分兑换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民政局、商务局)

以上政策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的具体政策按其时限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责任单位要在落实上述政策举措基础上,逐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并做好解释宣传和政策兑现工作,同时,推动政策直送、直办、直达、快办,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进入] 2025-03-03

习近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

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李强丁薛祥出席王沪宁主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7日上午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正非、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虞仁荣、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兴兴、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雷军等6位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先后发言,就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习近平指出,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生产力将不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将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将进一步全面深化,特别是教育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人才队伍和劳动力资源数量庞大、素质优良,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配套完善,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巨大,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很多新的机遇、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习近平强调,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习近平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习近平强调,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要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才、知识、技术、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使用、管理、保护机制,重视企业接班人培养。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以实际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力所能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多向社会奉献爱心。


  王沪宁在主持会议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强调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了全面部署。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坚定发展信心,强化全局意识、系统观念、法治精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石泰峰、李书磊、何立峰、吴政隆、穆虹出席座谈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工商联负责同志,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进入] 2025-02-19

市教育局“一网通办”驻厅办被选树为“2024年市直机关建设模范机关示范单位”

  近日,在市直机关建设模范机关示范单位活动中,市教育局“一网通办”驻厅办被市直机关工委选树为“2024年市直机关建设模范机关示范单位”。


  一直以来,驻厅办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四服务”活动,推动党建与教育政务服务双融合共促进。一是筑牢政治根本,提升党员使命担当。创设“五晓”特色理论学习模式,系统深入地开展多样式理论讲堂教育活动27次,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党建引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通过“机关党建+四服务”活动,探索形成“1234”凝心聚力工作法。深入学校、基层调研,开展“携手促党建,服务进校园”特色活动,发布工作提示50余条。累计平台“好评”74万余条。三是聚焦创新突破,提升教育服务效能。聚力“一网通办”“只提报一次材料”改革,全部事项实现网上办。推出“惠企利民”措施5条,事项办理模式实现3项全国领先,1项东北领先。市教育局大力推进“一网通办”的做法,被多家政府网站、媒体报道。


  荣誉的取得是对同志们努力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驻厅办全体同志将继续保持优良传统,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助力我市教育强市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进入] 2025-02-06

沈阳:建设宜业城市 托举幸福生活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9027.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


  1月20日,沈阳2024年经济“年报”新鲜出炉,多项经济指标再上新台阶,增速高于全国、全省水平,令人振奋。


  稳中有进、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背后,还有另一组数据更让人内心温暖。2024年,沈阳市城镇新增就业14.76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超过17万名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同比增长6.26%,其中博士1523人,同比增长26.6%;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71笔,共计12.81亿元;新增技能人才7.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8万人。


  就业是民生之本。沈阳,正以满满的诚意、十足的活力、多元的机遇,推动就业优先战略落地落实,稳稳地托举起沈阳人宜业乐业的幸福生活。


  打造舒心就业“强磁场”


  前不久,在沈阳市浑南区人社局举办的“舒心就业在身边,社区援助暖心间”专项活动上,70余家区内企业提供了1200多个“家门口”的工作岗位,供求职者选择。


  “我今年52了,还能有适合我的岗位吗?”住在附近社区的居民汪琦听说这里有招聘会,前来碰碰运气。


  让他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帮他完成信息登记后,仅用十几分钟就为他选到了一家企业的后勤工作。“新的工作地点离我家就3站地”,汪琦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说实话,来之前没抱啥希望,真没想到社区就业大集这么厉害!”


  近几年,沈阳市持续开展舒心就业社区大集专项活动,通过“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24小时不间断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并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精细化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社区居民就业的“最后一公里”。“让需者有其业”,如今,“舒心就业”模式已经走出沈阳,作为辽宁省就业公共服务工程在全省推广。

  

求职者在就业社区大集上浏览招聘信息。受访者供图


  2024年12月20日,沈阳市首家创业工作站落户和平区马路湾街道太平里社区,依托商圈资源和地区特色,为创业者和居民搭建了幸福学堂、微剧文艺、大众体育、生活服务四个主题创业场景。


  为了让企业在初创期走得更稳、发展更快,马路湾创业工作站配备了由创业导师、创业特派员等13位专家组成的智库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规划、运营指导、财税管理、法律咨询等服务。


  构建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有助于带动就业。沈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在2025年上半年建设推出20个左右示范创业工作站,鼓励各地区依托街区、基地、高校、园区等资源,推动沈阳建设高质量的就业集聚区。


  汇聚齐心兴业“新动能”


  “东北是个好地方,辽宁是个聚宝盆,沈阳是棵梧桐树,这样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2022年,广东人余淼杰来到沈阳,担任辽宁大学校长。现在他不仅喜欢上了这座北方城市,更欣喜地发现,天下英才都在源源不断地向沈阳汇聚。

  

博士生们抵达沈阳。沈阳市委宣传部供图


  2024年5月,第二届“博士沈阳行”活动吸引了6860名博士从全国192个城市奔赴而来。最终720名博士签约沈阳,这个数字比2023年翻了近两倍。


  12月25日,窗外北风呼啸,潘思同却感到了沈阳浓浓的暖意。在皇姑区举行的第五批博士住房选房仪式上,刚来到沈阳入职五天的潘思同拿到了新房的钥匙。“太幸福!太开心了”,看着舒适、温馨的家,潘思同连连叹道。


  自皇姑区开展“引博工程”以来,已有超过百名博士入职。为了发挥人才的专业优势,皇姑区结合区内产业规划布局,让博士们深度参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重点项目研究策划。推动沈阳智能计算中心新基建项目落地,盘活乐天停缓建项目,调研银发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博士们纷纷为新家乡沈阳出力献策。


  这几年,沈阳市人社部门落实人才购房、租房等一系列暖心举措,让“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


  刘鑫最近入职铁西区一家医院,成为了一名护士,租住在单位附近的泊寓人才公寓。因为春节需要值班,这是她第一次在外地过年,“本来心情有些失落,那天看见人才公寓贴的春节活动通知,觉得心里一下就热乎了。虽然我平时挺宅的,但过年不就是要热热闹闹的嘛。”


  异地过年也很暖。随着春节临近,人才公寓的管家不时在微信群里发送公寓年夜饭的准备进度,留沈过年的租户们也踊跃响应着。看着群里有要买肉馅的,有要做自己家乡菜的,刘鑫笑着说:“我打算展示一下我包饺子的手速,惊艳一下南方的小伙伴们。”


  天南海北的美食共聚一桌,增进着邻居们的亲切感,也让年轻人的心与这座城市更亲近。


  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免除“后顾之忧”是关键。沈阳市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每年列支人才资金15亿元,全方位支持人才引育。给予ABC类人才7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科研经费,5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奖励资助,以及相应的购房补贴。新毕业到沈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可获得16万元的综合补贴。


  沈阳市还开通了“一站式”人才服务综合窗口,为各类人才办理落户、租房补贴、创业补贴、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多种业务,实现只进一扇门、一个窗口、一次办结所有人社事项。


  构筑安心乐业“大舞台”


  提起沈阳,“老工业基地”是绕不开的标签,到沈阳就业,人们最先想到的也是老国企,担心年轻人缺乏施展才能的舞台和谋求发展的空间。


  近年来,沈阳谋篇布局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发展壮大。2024年,沈阳市10大重点产业集群规模突破万亿元,集成电路、新能源等多个集群实现两位数增长。


  产业的发展和升级为就业创造了机会。近日发布的《2024年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显示,沈阳市汽车及零部件等10大重点产业集群共急需紧缺岗位348个,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超过七成。这些岗位大多涉及核心技术、关键领域和新兴产业。《目录》不仅为紧缺人才精准“画像”,也为各类人才提供了就业的“机会清单”。


  “真没想到我以高技能人才破格身份评上了‘正高级’。”前几天,在沈阳市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会现场,得知自己成为了全省千万技能工人中最年轻的“教授级高工”,沈阳造币有限公司的钳工张文良红了眼眶,幸福感和自豪感涌上心头。


  打破技术工人的“职业天花板”,沈阳市已连续四年组织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共有200余名技能人才获得专业职称,让技能人才看到了职业发展的更多可能性,更有干头、有劲头、有奔头。


沈鼓集团技术工人在探讨业务。受访单位供图


  1月14日,沈阳市公布了2025年10项民生实事,第一项就是开展就业创业帮扶援助行动,将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00场、技能培训200场、直播带岗活动1000场,开展街区创业中心建设、零工驿站服务、就业权益维护等帮扶活动。全年提供15万个就业岗位,帮扶1.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兜牢民生底线,方能守护万家灯火,确保一方安澜。近年来,沈阳市倾力打造“沈水之阳、我心向往”品牌。这向往中,有引才聚才的“黄金策”,有创新创业的“生态圈”,有点对点精准帮扶就业的温暖力量,更有城市硬实力、软实力齐头并进的昂扬向上。宜业、乐业、兴业,沈阳全力把“民生清单”变为“幸福账单”,让越来越多的人奔赴沈阳、扎根沈阳、圆梦沈阳。


[进入] 2025-01-23

喜报! 沈阳获评“2024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

  1月7日,2025城市创新发展与国际合作大会在深圳举行。期间,沈阳市从全国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荣获“2024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称号,同时获此奖项的还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等城市。会上,沈阳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现场进行交流分享。


  据了解,此次大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指导,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中小城市发展委员会举办,旨在进一步优化城市创新路径,激发市场活力。


  多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加力推进。特别是2024年以来,沈阳秉持“五心”理念,全力打造“沈心办”营商品牌,通过政企携手、各界联动、全市动员,高标准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商事制度改革高效推进

  过去一年,沈阳在20个业态实行行业综合许可改革,推行“一次设立、一次变更、一次注销”套餐式服务,企业登记平均两小时办成,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国首创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对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履约保证金,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13.8亿元。


  政务环境更加高效便捷 上线1167个智能化服务场景

  全面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95%的申报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或免于提交,建设上线1167个智能化服务场景,平均申报时间缩短68.4%。跨部门一件事总数达到116个,累计上线“都市圈通办”事项210项,沈阳“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案例。搭建东北首个“BIM智能审批平台”,提出“沈建模”技术标准,审批效率提升60%以上。


  法治环境更加健全完备 多项创新举措领全国之先

  出台《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获立法保障。发布全国首个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及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14个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形成社会信用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智慧法院建设,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全面进入试运行,在全国率先开展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


  开放环境更加包容高效 与22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贸易往来

  截至2024年,沈阳已与22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贸易往来,海铁联运规模达到4.6万标箱,跨境电商业务量达到800万单,获批贸易便利化试点城市。优化涉外涉企服务,在东北率先成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实现外国人来沈学习、工作、居留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深化“沈心办”品牌 深入构建“大营商”格局

  下一步,沈阳市将以“打造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为总目标,深入构建“大营商”格局,全面深化“沈心办”营商品牌。编制沈阳市营商环境“十五五”专项规划,并持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力争在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围绕打造“办事满意之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建设“智问”在线客服体系,进一步拓宽“都市圈通办”服务范围,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沈阳特色模式。


  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政务热线接听日”活动,开展“响应企业需求、满足群众期盼——每月一题”工作,推动解决急难愁盼共性问题,高效办好“一类事”。


  持续提升综合窗口改革成效,将企业开办等分领域专区纳入无差别专区办理,深化增值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营商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金融、法律等公益服务。


  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持续开展“清风百家行动”、走进商(协)会等活动,帮助企业解难题、送政策、助发展,推进企业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进入] 2025-01-10

“服务引领 品牌赋能”——2024政务服务品牌发展大会在辽宁沈阳举行

  12月25日,2024政务服务品牌发展大会暨沈阳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城市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


  会议以“服务引领,品牌赋能”为主题,吸引了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相关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等齐聚一堂,深入探讨营商新举措、提升政务服务和热线品牌,共话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未来。

图为2024政务服务品牌发展大会暨沈阳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城市会议现场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的大背景下,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这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城市可持续繁荣的关键因素。


  大会围绕营商环境与新质生产力、品牌建设与效能提升、热线服务与公众感知这三个主题,开展了“数字营商品牌”“政务服务品牌”“政务热线品牌”三场会议。


  与会嘉宾认为,数字营商品牌建设对于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具有关键意义,应注重数据共享、技术应用创新以及服务模式的优化整合,以实现精准服务与高效协同。


  政务服务品牌的核心在于以创新驱动服务品质提升,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与便利化,进而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政务热线作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其品牌建设对于提升政府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一个高效、可靠的政务热线品牌能够及时响应民众诉求,有效解决民众问题,增强政府的亲和力和民众的信任感。


  会上,《新华数字政府观察·政务服务品牌典型案例(2024)》《沈阳市2023—2024年度: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合集》《沈阳市政务服务品牌研究报告》等三项成果相继发布。


  其中,《新华数字政府观察·政务服务品牌典型案例(2024)》涵盖了多项案例,这些案例从各个维度展示了多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品牌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显著成效,不仅为各地提供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也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沈阳市2023—2024年度: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合集》是从沈阳市遴选出一批在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方面表现突出的案例汇集而成。这些案例覆盖了政策引领、模式创新、数字赋能及增值化改革等多个维度,集中展示了沈阳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和成效。


  《沈阳市政务服务品牌研究报告》指出,沈阳市锚定“打造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目标,全力构建“大营商”格局,绘就“政通人和,事简民舒”的美好画卷,并以“沈心办”为主品牌,编织出特色鲜明的品牌矩阵,“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以及“清风百家行动”“亲清会客厅”“找茬听劝”等政务服务品牌深入人心,在全国打响了沈阳政务服务“金名片”。


  值得一提的是,“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通过构建“五级”业务梳理体系,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精细化管理;通过优化再造制度,合理调整了政府职能配置;通过创新政务数据共享复用机制,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打造智能办理场景,满足了百姓多元化的办事需求。


  沈阳政务服务品牌发展有五方面启示:理念聚心,以品牌赋能提升政务服务“温度”;系统治理,以协同共享推动资源整合“力度”;立足需求,以目标导向加快诉求解决“速度”;多措并举,以渠道多元全面拓宽服务“广度”;深度融合,以营商环境优化驱动改革“深度”。


  此外,本次大会启动的“新时代东北振兴发展力指数”,将通过系统构建区域发展力模型,全方位量化东北振兴发展能力,充分展示发展成效,加大示范引领效应,“用一群指数描绘一个新东北”,打造新时代东北振兴的“数字之镜”。


  通过深入交流和研讨,各地区加强互学互鉴。与会嘉宾表示,将以此次大会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习交流、深化合作发展,共同推动政务服务品牌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为构建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次会议由沈阳市人民政府、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指导,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社辽宁分社、中国互联网协会数字政府发展工作委员会与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主办,新华数字政府研究中心提供智库支持。


[进入] 2024-12-27

辽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12月10日,记者获悉,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套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落实举措。记者了解到,“举措”分为10个部分35项举措,并充分考虑各项落实举措的可操作性和预期效果。


  ▶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


  包括加快完善登记管理制度规则、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加快完善“三品一特”制度规则等3项举措。


  ▶营造便利规范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


  包括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完善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退出制度、防范和打击虚假登记等4项举措。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包括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机制、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等2项举措。


  ▶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包括全面深入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工作、提高智慧监管能力等5项举措。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包括强化民生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强化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等3项举措。


  ▶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


  包括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深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服务等3项举措。


  ▶筑牢安全底线


  包括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等3项举措。


  ▶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


  包括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改革高地作用、发挥标准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我国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等4项举措。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包括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行风建设等4项举措。


  ▶保障要求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营主体诉求反映和研究解决机制、实施“三书一函”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等4项举措。


[进入] 2024-12-13

全力打造“办事满意之城” 政务服务实现“零跑动、智能办”

不用跑腿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面推广


“以前,朋友给刚出生的宝宝办理落户、医保参保等相关事宜时,需要去派出所、社区、医保中心等多个部门,跑手续非常麻烦。现在我通过登录‘辽事通’手机客户端(沈阳专区),选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填写有关信息,一趟也不用跑,就把这些手续全办妥了,非常方便。”11月27日,亲身体验到办事便利的市民周女士说,政务服务的转变把方便实实在在地送到了百姓的心坎上。


市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在全市52家助产机构全面推广,在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四证掌上联办”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参保缴费引导”“姓名重名查询”2项辅助服务。年底前,还将相继推出预防接种证、科学育儿指导、医疗费用报销、出生证明线上签署、新户口簿制作等5项功能,实现“零跑动、智能办”。


全国叫响

打造“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品牌


沈阳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始终奔跑在路上。每一个场景上线、每一次服务优化,都是流程再造、数据赋能、制度重塑的过程。随着智慧引领、集成统一、数据融合、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更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落地应用,沈阳市“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品牌在全国叫响。


日前,在由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主办的第四届政务发展年会上,《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路径加快构建“高效办成一件事”沈阳模式》成功入选第四届数字政务发展年会优秀案例汇编,市营商局荣获第四届数字政务发展年会“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扩面质效典型案例单位”。


沈阳市“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核心是以“高效办成”为总体目标,以“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服务智能化”为特色路径,统筹运用数字化理念和智能化手段,全面重塑事项要素结构、政府职能配置、数据共享模式和线上服务形态,推动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市营商局将进一步以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牵引,加速推动政务服务全方位数字化,加快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沈阳特色模式,全力打造“办事满意之城”。


高效办成一件事


▶全市累计优化调整“律师执业许可”等市、区780项政府职能

▶推动“不动产权证书”等92.3%的申请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或免于提交

▶上线“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等7类1165个服务场景,平均申报时间缩短68.4%


沈阳特色模式


▶加快建设国家第二批8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优化升级“军人退役”“公租房申请”等30个“一件事”,打造“税费同缴”“智慧踏勘”等创新场景,力争纳入国家、省典型案例并全国推广。

▶年底前推出东北首个政务服务大模型,建设“提取住房公积金”等50个“边问边办”智能场景,实现人工问答1分钟响应。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政策库,上线“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等10项“免申即享”服务。

▶加快建设“一网融资”“一网用工”“一网选址”“一网优服”4个增值服务专区,推出“用工招聘”等40项涉企增值服务。


[进入] 2024-12-02

重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沈阳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增量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政办发〔2024〕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量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3日




沈阳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增量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近期推出的一系列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


(一)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落实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有关规定,协调推动市内各商业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实施批量调整,降低为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居民房贷压力。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限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市委金融办、市房产局,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贷款购买我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市委金融办、市房产局)


(三)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责任单位:沈阳公积金中心)


(四)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推动房地产项目公司与主办银行对接,重点实施“白名单”项目备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支持更多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对于已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引导主办银行根据工程进度和企业需求尽快投放贷款,保障项目建设交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房产局)


(五)支持存量商品房收购。围绕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公共交通节点周边,收购存量商品房筹集保障性住房,2024年年底前,通过多种方式加快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200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5000套。加大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力度,支持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批量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六)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扎实推进2024年全市1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好国家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发放房票等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谋划实施2025年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满足城市更新需求。(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七)开展售房促销活动。发挥房地产协会作用,组织冬季房交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企业推出购房优惠。给予消费者100元/平方米“卖旧买新”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八)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梳理摸清全市闲置存量土地底数,积极争取专项债用于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和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加大专项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资金筹集力度,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九)加大对重点群体保障力度。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支持保障力度,民生领域支出占比稳定在75%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强化金融服务能力


(十)完善融资协调机制。金融、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市、区县(市)两级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定期梳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推送至金融机构。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2024年年底前,再组织召开50场以上银企对接活动,用好再贷款、贷款贴息等信贷政策,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加力推动信贷投放。推动法人银行用好国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政策利率等货币工具释放出的85亿元流动性资金,提升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信贷投放能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市委金融办)


(十二)加强资本市场培育。发挥上海、深圳、北京三大证券交易所辽宁服务基地资源优势,加强企业上市培育服务。鼓励各类中长期资本设立股权投资机构。(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四、持续扩大内需


(十三)加大专项债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加强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在“双十二”、元旦等节庆时点举办系列活动,持续打造“约沈阳 悦消费”促消费品牌、“越夜越沈阳”夜经济品牌,举办“礼尚网来”“国货潮品”“沐浴休闲季”等主题促消费活动。2024年年底前,引导各类商贸业经营主体再举办各类促销活动17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五)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发放12.6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推动开展汽车、家电产品、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持续推动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引导线上平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积极扩大文旅消费。举办“冬日雪暖阳”冬季文体旅融合活动,策划推出冰雪嘉年华、特色灯会、康养休闲、“年味沈阳”等系列活动,推动沈阳故宫等优质旅游景区结合“四季游”活动实施门票减免举措。完善“引客入沈”补贴政策,对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五、深化助企帮扶


(十七)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无还本续贷政策,将续贷对象由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建立金融机构与企业续贷沟通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应续尽续。(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十八)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运营。鼓励民营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新建、改扩建项目。垃圾处理、公共停车场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供水、供热等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由民营资本主导策划的特许经营项目,经政府采纳并实施后,对项目前期费给予支持,单体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九)支持科研人员在沈创业。支持驻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带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领办科技企业,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按照企业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支持引进企业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持我市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形式,引进域外企业在沈实施成果产业化,按照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一)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2024年调整企业在沈或外埠机构设立形式,推动生产规模扩大的我市工业企业,根据条件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二)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或减少行政执法行为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六、加强民生保障


(二十三)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四)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作场所托育点,鼓励其利用闲置房产、土地,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提供支持。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总工会)


(二十五)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老年助餐点给予年度最高5万元运营补贴,鼓励各地区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供房产支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餐饮、物业、养老等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助餐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的具体政策按其时限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 2024-11-19

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到沈阳市教育系统开展“清风校园”营商调研工作

近日,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在组长张巍、副组长许德发、秘书长苏畅的带领下,到沈阳市第二十三中学(南昌中学)、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开展“清风校园”建设调研工作。

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在沈阳市第二十三中学(南昌中学)党委书记汪永海的陪同下参观了校园文化建设,先后对学校历史、校训、校风、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参观了学校食堂、体育场馆和教育教学成果展区,了解学生们的校园生活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情况。

随后,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又到和平大街第一小学(主校区)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参观了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监控区、食品留样区、就餐环境、食堂的运营管理模式、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深入了解食材采购、餐具消毒、菜品搭配等方面情况,并围绕学校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期望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

众人参加了“清风校园”建设座谈会,对沈阳市教育局、和平区教育局、沈阳市第十一中学、沈阳市铁西区杏坛中学龙江湖分校、沈阳市沈河区泉园小学、沈阳市盛京小学、沈阳市浑南区第九小学等单位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交流讨论。

沈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委教科工委专职副书记霍泓对全市教育系统“清风校园”建设工作做了介绍,并将“清风校园”作为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工作的拓展和延伸。

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组长张巍与沈阳市教育局、和平区教育局就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希望市教育局进一步优化教育模式,推动教育资源发展,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优质的教育。


[进入]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