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闻

关于东北育才双语学校转为公办体制的公告

    

为积极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精神,东北育才双语学校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整体转为公办全日制学校,作为东北育才学校的校区之一,办学地址为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200号。

双语校区小学部、初中部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不再面向社会招生,仅招收原享受内部直升政策的部分适龄儿童;小学部2025年起停止招生。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逐年毕业,双语校区高中部将逐步扩招,直至该校区过渡为一所独立示范性普通高中。高中部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通过沈阳市中考录取招生。
    特此公告。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进入] 2023-03-22

沈阳市教育局2023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2023年度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将组织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人员

报名并审核通过市教育局公开转任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均需参加试。根据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最后进入面试人员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测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面试方式重点职位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时间安排

试时间:2023325(星期六)

报名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位的考生,上午830开始测试,考生800入场。

报名财务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工作人员位的考下午1300开始测试,考生12:30入场。

四、试地点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南市校区)

地址:和平区北六经街1号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试。

2.参加试的考生须按规定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试考生顺序号,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给予取消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试顺序,并按抽签顺序号参加试。

5.考生进入试考场后首先出示并报告试序号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在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试资格。

6.考生进入试考场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分。听完分后,向核分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核分员确认后,立即离开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试成绩作废。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相关提示:

1.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试当天尽早出行。自驾车可停在校园内指定停车区域。

2.考生须佩戴N95口罩。

3.本公告发布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4-22700221。                               


[进入] 2023-03-23

沈阳市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2年沈阳市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附件:沈阳市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监督举报电话:

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2752

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康平县人社局:024-87344786

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2383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3320


[进入] 2023-03-20

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现将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第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疑义,请与用人单位或公开招聘组织部门联系。

和平区人社局:024-31912269

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

铁西区人社局:024-85731188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皇姑区人社局:024-86208759-8016

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

沈北新区人社局:024-88043587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于洪区人社局:024-25321503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7

沈阳市教育局:024-22719774

附件: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第批)

      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3220      


[进入] 2023-02-20

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安排预通知

    

根据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要求及招聘工作总体安排面试拟于2023218日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将于近期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请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合理安排行程。

沈阳市教育局

2023213


[进入] 2023-02-13

关于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中小学系列和中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局组建了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中小学系列和中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于2023年2月1日-2月3日召开了评审例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本公示发布后,对评审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2月17日前,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2827179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411房间

   编:110014

附件:

1.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1.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2.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 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3.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职系列正高级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 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职系列正高级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4.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职系列高级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 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职系列高级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5.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职系列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5.2022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晋升中职系列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


[进入] 2023-02-13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2022年10月份及11月14日-17日测试)等级证书获取方式的通知

    
2022年10月24日-28日、31日以及11月14日-17日在沈阳市普通话测试站(皇姑区辽河街65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证书已到达我市,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证书。

 特别提醒:参加2022年11月21-23日测试的考生纸质证书尚未到达我市,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如有需要,可先通过方式一获取电子证书。

方式一:获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同等效力。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五条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上述规定,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我的证照”中,添加、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版,与纸质证书有同等效力。

方式二:申请纸质证书快递邮寄。即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止,考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申请证书快递邮寄。

申请方式如下:

1.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
网址:
http://zwfw.shenyang.gov.c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或“注册”,注册后登录平台。



3.在“首页”—“部门”中选择“市教育局”


4.点击“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



5.点击“申报”





6.点击“下一步”




7.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测试信息,“是否使用物流”项选择“是”,并填写邮寄地址




8.点击“下一步”,显示提交成功


9.等待证书邮寄送达,系统不会显示物流信息。

方式三:需要纸质证书且未在上述规定时限申请快递邮寄的,可在以下时段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1.时间:考生可于2023年2月20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测试点领取。

2.地点: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5号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辽河街院区西门(测试点)。咨询电话:024-31668400

 3.携带材料: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准考证。如考生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请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领取委托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前往领取)。

4.注意事项:领取证书时,考生须认真查看证书的各项信息是否有误。

附件 领取委托书.docx

沈阳市语委办
2023年1月28日


[进入] 2023-01-31

关于开展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按照《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相应县()的《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详见相应县()《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附件2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报考招聘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应聘人员,如毕业证上无法直接显示为师范类,则须提供包含毕业院系名称、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等信息的院系盖章证明。

4.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A4纸打印)。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未完成认定的应聘人员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除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全网页截图(A4纸打印)外,还须在资格审查现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验证。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由相关县(市)在岗位识别码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前,应聘人员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流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资格审查时,除查验身份信息外,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其中阳性或体温异常人员须全程佩戴N95口罩。未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审查点。进入审查点时应注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附件:1.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1.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ar

2.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附件2.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rar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8日


[进入] 2023-01-18

关于2022年沈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255号),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局组建了2022年沈阳市中小学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于2023年1月12日-13日召开了评审例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本公示发布后,对评审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1月20日前,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2827179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

   编:110014  

附件:2022年沈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3日

2022年沈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丁洪伟

辽宁省康平县高级中学

2

王亚萍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3

庄宁

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

4

刘洋

沈阳市铁西区雏鹰小学

5

刘瑞范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太阳升小学校

6

齐小龙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

7

苏洁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春晖学校

8

李佳轩

沈阳市杏坛中学

9

李艳清

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第二小学

10

李铁军

沈阳市第二中学

11

汪永海

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

12

张军

东北育才学校

13

张波

沈阳市第九十一中学

14

张凌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

15

陆琳琳

沈阳市辽中区第三小学

16

陈艳秋

沈阳市第七中学

17

郑晓成

新民市胡台学校

18

赵亚芬

辽宁省康平县悦明小学

19

胡显群

沈阳市第三十中学

20

贾天军

沈阳市第四中学

21

贾志强

东北育才学校

22

夏亚琴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第一小学

23

高敏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4

高滨

沈阳市第七中学

25

银艳

沈阳市于洪区东湖九年一贯制学校

26

葛海丰

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

27

韩秀苹

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

28

程春玉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

29

路艳秋

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30

潘戈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

31

戴凌波

沈阳市第五十一中学

备选1人: 黄艳秋 辽宁省康平县含光小学


[进入] 2023-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