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

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举办2023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人社局、团区委、残联,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部署,全面贯彻全国职教大会精神,落实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年度工作任务,实践“岗课赛证”融通培养,对标国赛世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研,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升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举办2023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3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赛项设置

1.2023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中职组、高职组和特殊教育组3个组别25个赛项,其中中职组18个赛项,高职组6个赛项,特殊教育组1个赛项。当团体赛报名少于6个比赛队,个人赛报名少于6人时原则上取消该赛项对在大赛中获奖且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推荐参加团市委主办的“振兴杯”沈阳市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参加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2023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两个教师比赛项目,对在比赛中获奖且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选拔参加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班主任比赛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3.具体赛项和承办单位见附件。

三、比赛内容

    对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准、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内容设计赛项内容。

    1.技能大赛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其中理论考试部分占30%,实际操作占70%。

2.班主任能力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另见规程、方案。

四、参赛对象

1.学生: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城市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教师沈阳市各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职院校在编教师,有连续2年在校工作经历的公办外聘教师和民办学校全职教师。

五、组队及报名

    1.市直属学校和高职院校参赛选手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其他学校组队报名工作由属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其他城市的组队报名工作由所在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报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公室。

2.个人赛每赛项每院校限报5人,团体赛每赛项每院校限报2个队。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教师赛及师生同赛赛项不设指导教师。教师比赛以各项目通知为准。

3.大赛实行网上报名,要求详见报名通知。

六、组织实施

    大赛由组委会统一领导组织,由各承办单位具体实施。

    1.筹备设计阶段(2023年9-10月)。大赛组委会和办公室负责组建工作队伍,明确组织分工。制定各比赛项目技术标准等文件;制定比赛实施方案、赛场建设方案、赛题管理方案;制定宣传方案、经费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编制赛前培训资料,组建比赛裁判员等技术人员队伍。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11月)。进行赛点确认,各赛项选手选拔赛、决赛。

    3.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5月)。举行总结表彰活动。

七、奖励办法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贡献奖,大赛组委会向所有获奖单位和选手颁发证书。

    1.个人奖。个人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人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人数的30%。

荣获学生组各赛项第一名且符合“沈阳市五好学生”基本条件的选手,由市教育局授予“沈阳市五好学生”称号;获学生组各赛项第一名且符合“沈阳市优秀团员”基本条件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沈阳市优秀团员”称号;荣获各赛项一等奖前三名且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本条件的选手,由人社部门商相应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团体奖。团体赛项获奖选手参照个人奖项颁发证书。

    3.指导教师奖。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级别的指导教师证书。

    4.优秀组织单位(个人)奖和贡献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授予“优秀组织奖”(个人每个单位限报3人)并颁发证书;对为大赛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贡献奖”并颁发证书。

八、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残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附件:1.中职组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2.高职组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3.特殊教育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0月20

附件1

职组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序号

赛项编号

专业大类

赛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ZZ202301

装备制造

现代加工技术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

2

ZZ202302

装备制造

智能制造设备技术应用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

3

ZZ202303

装备制造

无人机操控与维护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

4

ZZ202304

交通运输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维护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5

ZZ202305

交通运输

汽车车身修复与美容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6

ZZ202306

电子与信息

数字产品检测与维护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7

ZZ202307

电子与信息

移动应用与开发

沈阳市化工学校

8

ZZ202308

电子与信息

大数据应用与服务

沈阳市电子技术学校

9

ZZ202309

财经商贸

智能财税基本技能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10

ZZ202310

新闻传播

短视频制作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11

ZZ202311

新闻传播

动漫制作

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

12

ZZ202312

农林牧渔

植物病虫害防治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13

ZZ202313

农林牧渔

园林微景观设计与制作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14

ZZ202314

文化艺术

数字艺术设计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15

ZZ202315

文化艺术

舞台布景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16

ZZ202316

文化艺术

舞蹈表演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17

ZZ202317

公共管理与服务

养老照护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18

ZZ202318

公共管理与服务

母婴照护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附件2

高职组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序号

赛项编号

专业

大类

赛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GZ202301

装备制造

生产单元数字化改造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

GZ202302

电子与信息

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开发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3

GZ202303

电子与信息

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4

GZ202304

电子与信息

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5

GZ202305

财经商贸

智慧金融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6

GZ202306

财经商贸

供应链管理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3

特殊教育组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序号

赛项编号

专业

大类

赛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TJ202301

旅游

茶艺技能

大东区聋哑学校


[进入] 2023-10-24

沈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税务局,各市直属职业院校:

    现将《沈阳市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沈阳市税务局

                    2023年426


沈阳市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

职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法定职责,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职业培训内涵

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是职业院校的法定职责。本意见所称职业培训系指职业院校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征,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依托,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积极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和有偿性社会职业培训,其根本目的在于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整体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开展职业培训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优先安排政府补贴性培训、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培训,面向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开展职业培训要与提升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相结合,既要保证培训效果,又要让更多的教师在培训他人中学习、成长,特别是不断提高实践能力,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辟更多渠道。

二、规范执行,落实职业培训政策

允许公办职业院校以场地、设备及其他国有资产出租形式开展校企合作,经评估报职业院校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同级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出租所得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允许职业院校按照自愿有偿原则通过社会职业培训、技术服务等形式开展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入,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需合理定价,收取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纳税、享受税收等优惠。职业院校开展有偿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编入部门预算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有偿服务产生的必要成本性支出、绩效工资增量及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

公办职业院校有偿服务收入扣除必要成本支出外的净收入,可提取不低于60%用于劳动报酬,单列核增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分配时重点向参与校企合作等项目的人员倾斜。

三、加强领导,确保职业培训有序开展

各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本着既要放宽搞活,又要管住管好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班,落实责任,统筹兼顾,在切实保证办好学历教育、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职业培训。

各职业院校要加强研究,结合教育教学计划和专业建设,对职业培训工作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要围绕资源怎么用、收支怎么管、人员怎么出、市场怎么找等重点问题,细化工作方案,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职业培训规范有序。

各级教育、人社、发改、工信、财政、国资委、资产管理和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及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各职业院校要及时报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


[进入] 2023-04-27

关于拟推荐2022年度职业教育 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13号)精神,经学校和各区、县(市)教育局申报、市级审核,拟向省教育厅推荐市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张莉现代物流综合作业实训7门课程为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沈阳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电话:024-22714060

附件:拟推荐在线精品课程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拟推荐在线精品课程名单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平台名称

1

现代物流综合作业实训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张莉

学银在线

2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贾晓东

学堂在线

3

Photoshop商业广告设计

沈阳市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

侯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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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音乐

沈阳市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

夏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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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尹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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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面部基础护理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修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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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刘楠楠

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


[进入]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