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5-11    】【打印本页】 【关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沈法委发20232)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沈阳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组织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组会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接受法治建设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3.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1日前,向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

(二)经常性提醒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支持法治机构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

(三)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3.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注重建设高素养的法治专门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保障干部交流渠道畅通。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5.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每年组织宣讲不少于1次。

6.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谁执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7.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8.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9.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10.推动完善教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11.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13.支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4.加强校外培训监管等重点领域教育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编制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教育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15.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教育领域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16.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

(七)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7.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8.推动健全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下级教育部门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19.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八)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相关制度

2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1.推动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沈阳市府院联动实施意见》《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22.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九)完善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订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学法计划

23.支持加强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24.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民法典》教育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处室部门制定并履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机制

26.推动建立教育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教育法治建设调度和问题整改,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闭环责任体系。

27.统筹研究教育法治建设工作难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活动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教育部门得到切实贯彻。

(二)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