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亟需加强对中小学课堂教学秩序监管的提案(第535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9-03    】【打印本页】 【关闭

宫建委员: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亟需加强对中小学课堂教学秩序监管的建议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对有效推进“双减”工作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很好的借鉴作用。结合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针对中小学资深教师的调查研究,制定出每个科目明确的政策条例,科学合理安排中小学的教学进度,教学进度尽量精确至每一周,并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执行,确保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的建议。目前,我们的做法是严格落实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及“零起点”教学工作。6月29日,《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已出台,《实施办法》在课程类别、设置要求、教学时间三方面更具体更细化,并明确了安排样表。秋季学期,我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转发此《实施办法》,并要求各区、县(市)及直属学校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新小一即将走进校园,为遏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缓解家长“抢跑”的焦虑,我市结合上级要求,转发省厅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文件,并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1.加强工作指导,为辖区学校课程改革留有空间,要求学校依据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并上报各区、县(市)教育局备案;

2.强化监督检查。在秋季学期围绕落实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专项视导,要求各区、县(市)结合开学检查将课程实施纳入要求并开展自查,将辖区学校课程实施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确保政策落地。对违反“零起点”教学要求的超标准、超进度教学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校长、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3.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要对辖区内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二、关于“继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厉查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控制当前过多、过繁、超量的各种课外辅导,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建议。按照“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查处违规培训机构;为推进“零起点”教学,市教育局印发《沈阳市开展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推进零起点教学实施方案》,将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帮助学生顺利渡过入学适应期。创建了和平一校长白岛二分校等49所沈阳市幼小衔接试点校,望湖路小学长白岛分校等四所小学被评为辽宁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全市幼小衔接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三、关于“依据实际情况,尝试开设学校内部的兴趣类的辅导班,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以减轻家长的负担”的建议。我们通过出台文件对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规范,现阶段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包括普惠性课后服务和个性化课后服务两部分。普惠性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看护学生完成作业及答疑,对完成作业及没有作业的学生,则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资源场所,安排学生自主阅读,适当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精品影片等。在保障普惠性课后服务开展的前提下,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根据学生需求,开展个性化课后服务,主要是指专业性强、丰富多样、学校普惠性课后服务难以提供的内容,包括体育、艺术、益智创新、拓展训练等。目前,全市已成立了近1.2万个课后兴趣小组与社团,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学生个性化成长的空间与时间。切实发挥校本课程的补充作用。此外,还把研学旅行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沈阳市已经有辽宁省博物馆、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飞航空博览园、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和沈阳铁路陈列馆等5家国家级研学基地。市教育局还与市文广局密切配合,选择了19个本地博物馆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发挥了很好的育人作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