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沈阳市高校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提案(第446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5-29    】【打印本页】 【关闭

李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沈阳市高校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积极与市人社局沟通联系,同时深入市属高校了解大学生就业和自主创新创业情况。我们非常赞同委员在提案中的建议,这与新时期国家的要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也是高度契合的。针对您提出的五点建议,我们逐条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的工作做以汇报:

一、积极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力度。

为扩大我市高校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的影响范围,市教育局积极整合我市留沈就业、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实现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与学校、学生无缝对接,促进更多的毕业生留沈、来沈就业创业。通过召开线上毕业生家长会、公众号推送信息等方式,开展留沈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信息通报。市人社局在针对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头人及时送去最新创业政策的同时,通过“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区县就业服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创业政策,并通过“沈阳就业”抖音号的直播活动进行创业政策宣讲。

二、指导高校不断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把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纳入“技能沈阳”建设战略部署,支持各高校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组建大学生创业宣讲团,到高校开展100场巡回宣讲。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校园行活动,组织“双创”导师举办100场创新创业大讲堂,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加强与人社、发改等部门协调配合,送政策、送资源进高校,吸引毕业生留沈就业创业。各高校也挖掘潜力,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新增就业创业基地69家,总量达到1091家,与省内外20余个城市签署校地合作协议。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搭建7个云平台,吸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润有限公司、沈飞集团、华晨宝马、青岛海尔生物等2515家企业入驻。同时,市教育局积极指导各高校开齐开足就业创业指导课,通过开通空中课堂、网络微课、就业指导公益课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在线就业创业指导,开设4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坊。

三、协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 

2019年以来,市人社部门相继出台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45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补充通知》(沈人社发〔2019〕59号)等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文件,为减少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压力,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部分贴息,对于我市户籍的或在沈购房的高校毕业生贷款免担保,2022年全市共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万元。2022年末出台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46号),无需申请及提交任何材料,以季度为周期,通过大数据系统,比对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免申直补的方式发放补贴。

今年3月,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校企双制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3〕3号)文件。目前,由市教育局牵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沈阳市支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修改完善,正在履行发文程序。实施方案中提出给予高校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给予多项培训补贴、创业补贴、场地补贴,各类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各项减税降费的支持政策。多个文件的陆续出台,逐渐形成了多部门协同配合,从校内到校外,比较完善的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积极推进各类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建设。

今年3月,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市人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驻沈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实施细则(试行)》(沈教发【2023】2号),今年年底前,将择优评选出20个指导站给予每站15万元的一次性建站补贴,文件的出台对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引导高校统筹大学科技园、产业园、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开展专业化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今年,市里将创建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10个,联合有关行业企业建设20个校外大学生“双创”实践教学基地。

从2022年开始,我市进一步优化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体系,扩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范围,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挖掘我市优秀创业载体,特别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创业孵化服务的载体。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58家,其中,高校创业孵化基地8个。同时,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一是引导各基地建立完善的创业评估、融资服务、工商注册、法律咨询等服务体系,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更为完善和便利的创业环境;二是认真落实孵化基地扶持政策。2022年,共计发放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助350余万元,为我市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缓解经营压力。

2023年,市人社局将陆续出台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园相关政策,以“激发大学生创业意识、促进大学生创业能力”为宗旨,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以应用为导向,突出行业管理和服务特色。大学生创业园由我市人社、科技、工信、教育等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载体中产生,需向入驻大创企业提供为期五年的基础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培训与交流服务、投融资服务、资格认定服务、企业走访服务、反馈与投诉等服务。市人社局将力争将我市大学生创业园打造为高度整合地区资源的“一站式”创业指导服务平台。

五、建立完善的就业创业导师体系

今年3月,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3〕12号)文件,制定了创业导师相关政策,拓宽创业导师范围,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具有创业就业指导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或其他专业人士为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服务。定期组织导师开设创业经验分享、案例解析、座谈等形式的创业指导讲堂、讲座、课程,指导帮扶创业企业和创业者创新,开阔创业人员的视野,提高其创业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