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市工读学校进行体制改革的建议 (第518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5-26    】【打印本页】 【关闭

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沈阳市工读学校进行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工读学校概况

(一)学校概况

市工读学校是一所对问题学生进行教育保护培养的专门学校,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实行寄宿寄读制管理模式。校址建设始于1987年,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拥有三栋教学楼,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现有教职工人数25人。学科教师学历达标,本科学历100%达标,研究生学历占比16%。

(二)办学情况

沈阳工读教育始于1958年,基本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1958-1987年,市内各区均设置工读学校,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入学接受教育和劳动,实行半工半读管理模式。第二阶段从1987-1997年,沈阳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男女两所工读学校,实行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寄宿制管理。1993年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课程教育,实行2+1教育模式,学校负责在校生的学业技能培养和就业出口,保证这些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学有所长,走向社会自食其力。1997年5月男女两校合并办学,经沈阳市政府批准成立沈阳市工读学校。2012年7月,市教育局批复“沈阳市博仁学校”校名,实行“一校两牌”办学管理。

1997年建校至今,入校生源两千余人,参军、就业、升学人数达到90%以上,再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职业学校入学率能达到30%左右,均能获得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大多走上就业岗位,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多年来学校先后在市内区县建制工读教育预防班点52个,受教育学生达千人以上。学校曾获得“全国工读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市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市教育局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市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获得省市各级各项奖励的先进个人达

50余人次。获得一个省级科研课题二等奖,多项工读教育系统研究成果奖项。出版教研论著一部。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市工读学校发展建设工作,特别是收到您的建议后,分管局长带队到学校就学校的发展进行了专门调研,并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一)规范学校管理,不断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学生入学时应进一步规范入学程序,对拟申请入学的未成年人,组织入学听证程序,听取相关部门、学校、监护人、未成年人本人等各方意见。最后决定是否准予入学,并确定初步的学习期限。

二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于日常管理模式,参照寄宿制学校,实行教育与生活管理合一的模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教育、管理、矫治,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在专门学校的教育经历实行记录封存,不纳入个人档案,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三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针对学生思想状况和认知规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各类思政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红色教育资源优势,开展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注重道德观念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知晓做人做事的道德要求,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形式和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使学生做到明理向善、以德立身。

四是积开展法治教育。完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设置,以增强规则意识、法治观念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学生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注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聘请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发挥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运用好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讨论等教育方式。

五是积极做好家校合作。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体系。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活动,学校和家长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努力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积极开展“家长课堂”,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

六是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要求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活动,注重因材施教,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逐步达到义务教育相应教学要求。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提供必要的劳动和职业技术训练场所,帮助他们培养劳动习惯、掌握职业技能。

七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存在的问题,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师,疏导学生心理情绪,定期开展心理测试,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开设生命教育课程,让学生学会珍惜生命、懂得感恩,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应聘请专业的心理服务组织进行对接,对学生心理矫治效果进行评价。

(二)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办学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特点选聘政治过硬、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保障学校的师资力量。注重师资和人才培养,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加强与问题学生教育转化密切相关的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相关专业课程的培训,提高教育矫正工作水平。充分考虑教师工作时间长、教育矫治难度大等特殊情况,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方面予以倾斜。

二是积极发挥教育辐射作用。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和师资特长,与属地相关部门、社会机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合作,广泛建立德育实践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家校合作教育中心等,面向社会延伸预防和教育矫治功能。探索专门学校与少管所合作模式,为在押未成年犯提供义务教育、法治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培育、引导和联系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加强对学校建设和教育工作的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专门教育的良好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联合相关部门到有先进经验的省、市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好方法、好措施,获取可复制经验。

2.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于今年年底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我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事宜。

3.力争明年年初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我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出台我市加强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4.明年开始,加大对市工读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培训,加大推硬件条件的建设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我市专门教育工作水平,积极扩大招生规模,尽早实现应收尽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