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减”背景下促进学校教育减负增效的 提案(第532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8-01    】【打印本页】 【关闭

刘国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背景下促进学校教育减负增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提案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委员的想法和意见,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1.加快推进教育评价体制改革等问题。2.学校层面有关问题。3.政府层面有关问题。

市教育局非常赞同委员在提案中关于通过“双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真正实现减负增效的建议,这与当前国家要求和广大家长需求也是高度契合的。国家将我市列为试点改革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双减”试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开展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尝试,试点成效得到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结合委员提出的提案和问题清单,我们向委员重点汇报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加快推进教育评价体制改革等问题”的建议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高考、中考是教育评价的重要一环,关乎着人才培养方向和质量。近年来,沈阳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辽宁省关于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着力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就我市中考命题来讲,我们突出“双减”导向,科学设置试卷难度,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确保学考一致,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中高考结束后,我们第一时间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强成绩管理,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此外,我们稳步推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运用综合素质评价平台,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学段、多维度客观记录学生综合表现,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关于“学校层面有关问题”的建议

学校是“双减”政策落地的主阵地,在对学校进行评价时,我们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同时,教研部门持续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学、备课的指导,要求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并通过常态化开展教研“筑基提质”、“两聚一落”主题巡研、作业展评等活动,提升教师教育理念和专业素养,确保学生在课堂学足学好。在指导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的同时,我们也督促学校落实好课后服务,利用课后服务的个性化课后教育时段,开展音乐、艺术、体育、劳动等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关于“政府层面有关问题”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双减”落地有一个过程,要久久为功。为此,我市采取更有力的举措和更务实的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双减”走深走实。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督促区县政府压实属地责任,聚焦“双减”工作落实中的关键问题、突出矛盾,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不断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和推广“双减”工作典型做法与经验,着力营造家长认同、学校拥护、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校内“双减”达标考核。通过学校自查、区县排查、家长满意度调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全面检验校内“双减”落实成效,推动“双减”工作在学校走深走实。到2023年底,完成对全市1/3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达标考核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