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重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沈阳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增量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政办发〔2024〕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量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3日




沈阳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增量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近期推出的一系列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


(一)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落实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有关规定,协调推动市内各商业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实施批量调整,降低为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居民房贷压力。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限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市委金融办、市房产局,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贷款购买我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市委金融办、市房产局)


(三)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责任单位:沈阳公积金中心)


(四)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推动房地产项目公司与主办银行对接,重点实施“白名单”项目备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支持更多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对于已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引导主办银行根据工程进度和企业需求尽快投放贷款,保障项目建设交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房产局)


(五)支持存量商品房收购。围绕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公共交通节点周边,收购存量商品房筹集保障性住房,2024年年底前,通过多种方式加快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200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5000套。加大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力度,支持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批量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六)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扎实推进2024年全市1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好国家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发放房票等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谋划实施2025年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满足城市更新需求。(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七)开展售房促销活动。发挥房地产协会作用,组织冬季房交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企业推出购房优惠。给予消费者100元/平方米“卖旧买新”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八)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梳理摸清全市闲置存量土地底数,积极争取专项债用于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和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加大专项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资金筹集力度,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九)加大对重点群体保障力度。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支持保障力度,民生领域支出占比稳定在75%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强化金融服务能力


(十)完善融资协调机制。金融、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市、区县(市)两级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定期梳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推送至金融机构。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2024年年底前,再组织召开50场以上银企对接活动,用好再贷款、贷款贴息等信贷政策,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加力推动信贷投放。推动法人银行用好国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政策利率等货币工具释放出的85亿元流动性资金,提升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信贷投放能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市委金融办)


(十二)加强资本市场培育。发挥上海、深圳、北京三大证券交易所辽宁服务基地资源优势,加强企业上市培育服务。鼓励各类中长期资本设立股权投资机构。(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四、持续扩大内需


(十三)加大专项债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加强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在“双十二”、元旦等节庆时点举办系列活动,持续打造“约沈阳 悦消费”促消费品牌、“越夜越沈阳”夜经济品牌,举办“礼尚网来”“国货潮品”“沐浴休闲季”等主题促消费活动。2024年年底前,引导各类商贸业经营主体再举办各类促销活动17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五)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发放12.6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推动开展汽车、家电产品、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持续推动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引导线上平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积极扩大文旅消费。举办“冬日雪暖阳”冬季文体旅融合活动,策划推出冰雪嘉年华、特色灯会、康养休闲、“年味沈阳”等系列活动,推动沈阳故宫等优质旅游景区结合“四季游”活动实施门票减免举措。完善“引客入沈”补贴政策,对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五、深化助企帮扶


(十七)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无还本续贷政策,将续贷对象由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建立金融机构与企业续贷沟通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应续尽续。(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十八)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运营。鼓励民营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新建、改扩建项目。垃圾处理、公共停车场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供水、供热等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由民营资本主导策划的特许经营项目,经政府采纳并实施后,对项目前期费给予支持,单体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九)支持科研人员在沈创业。支持驻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带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领办科技企业,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按照企业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支持引进企业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持我市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形式,引进域外企业在沈实施成果产业化,按照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一)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2024年调整企业在沈或外埠机构设立形式,推动生产规模扩大的我市工业企业,根据条件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二)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或减少行政执法行为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六、加强民生保障


(二十三)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四)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作场所托育点,鼓励其利用闲置房产、土地,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提供支持。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总工会)


(二十五)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老年助餐点给予年度最高5万元运营补贴,鼓励各地区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供房产支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餐饮、物业、养老等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助餐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的具体政策按其时限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 2024-11-19

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到沈阳市教育系统开展“清风校园”营商调研工作

近日,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在组长张巍、副组长许德发、秘书长苏畅的带领下,到沈阳市第二十三中学(南昌中学)、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开展“清风校园”建设调研工作。

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在沈阳市第二十三中学(南昌中学)党委书记汪永海的陪同下参观了校园文化建设,先后对学校历史、校训、校风、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参观了学校食堂、体育场馆和教育教学成果展区,了解学生们的校园生活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情况。

随后,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又到和平大街第一小学(主校区)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参观了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监控区、食品留样区、就餐环境、食堂的运营管理模式、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深入了解食材采购、餐具消毒、菜品搭配等方面情况,并围绕学校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期望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

众人参加了“清风校园”建设座谈会,对沈阳市教育局、和平区教育局、沈阳市第十一中学、沈阳市铁西区杏坛中学龙江湖分校、沈阳市沈河区泉园小学、沈阳市盛京小学、沈阳市浑南区第九小学等单位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交流讨论。

沈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委教科工委专职副书记霍泓对全市教育系统“清风校园”建设工作做了介绍,并将“清风校园”作为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工作的拓展和延伸。

沈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五组组长张巍与沈阳市教育局、和平区教育局就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希望市教育局进一步优化教育模式,推动教育资源发展,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优质的教育。


[进入] 2024-11-07

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召开 王新伟主持并讲话 吕志成讲话 范继英于学利出席

10月22日,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三季度调度会要求,总结前三季度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形势,就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动员全市上下扛牢“跳高队”责任担当,全力冲刺四季度、坚决打赢攻坚战。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新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吕志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继英、市政协主席于学利出席会议。


王新伟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聚焦“12+1”赛道攻坚突破,发展态势平稳向好,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1%,增速连续10个季度高于全省、全国。发展质效明显提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开复工重点项目2391个;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能源、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产业产值大幅增长;创新动能加速集聚,科技型企业新增数量及总量保持东北第一。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城乡品质全面提升,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外界预期不断改善,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文体旅市场热度持续提升。这份“成绩单”,是在应对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有效需求不足等多重挑战下取得的,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


王新伟强调,四季度是冲锋冲刺季、决战决胜季。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再提速、再提标、再提劲,以实干苦干的韧劲咬定目标,以舍我其谁的拼劲攻坚克难,以使命必达的狠劲完成任务,实现攻坚必胜、连战连胜。


  • 要紧盯目标任务抓发展、拼经济,主动挑大梁、当好主攻手,把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千方百计克服当前困难,全力以赴把经济搞上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要紧盯政策机遇早动手、快发力,积极争取政策,以强烈机遇意识做好政策对接、工作衔接、项目承接;深入研究政策,推动各项政策靠前发力、靶向发力;强化政策落地,“三直一快”把政策“送上门”、把服务“送到家”。


  • 要紧盯重大项目抢进度、扩投资,围绕国家政策支持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加大“走出去”力度精准招引项目,强化领导包保、项目管家等机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投产达产,以项目建设“加速度”拼出各项工作好成绩。


  • 要紧盯产业发展稳存量、扩增量,稳住一产,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全面落实县域经济倍增计划;挺起二产,做大做强21条重点产业链和10个重点产业集群,下大气力做强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发力三产,统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组织好冰雪旅游等系列文体旅活动,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对国家政策导向、逆势增长的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保持战略敏锐,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拔节生长、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 要紧盯改革开放增动力、添活力,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高质量完成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任务,提升开放平台通道能级。


  • 要紧盯品质提升优环境、惠民生,坚持以“绣花”功夫做好城市管理服务,推动“三美”建设提质扩面;全面推开“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抓好冬季供暖工作,做好除雪保畅准备。


  • 要紧盯安全稳定防风险、守底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信访稳定、风险防范等工作。


  • 要紧盯工作落实强担当、求实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压实层层负责、人人担当的工作体系,树牢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形成干字当头、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王新伟强调,明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之年,做好明年工作至关重要。


  • 要提早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举措。


  • 要做好明年开局准备工作,各项工作往前抢、往早抓、往实干。


  • 要总结评估我市“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特别是对深耕产业赛道、优化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深入系统研究、超前谋划布局,抢占发展制高点,赢得竞争新优势。


吕志成强调——


  • 要全力抓好经济运行,盯住指标缺口,注重挖掘增量,强化助企纾困。


  • 要全力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加力出台新的政策。


  • 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化“谋、立、推、建、产”,做实“四比四看”,推动项目顺利开工、投产达产。


  • 要全力挖掘消费潜能,办好消费活动,活跃文体旅消费,提振大宗消费。


  • 要全力稳住工业大盘,稳住汽车产业,释放优势产能,壮大产业集群。


  • 要全力提升发展动力,抓好创新驱动,深化重点改革,坚持扩大开放。


  • 要全力抓好城市治理,加快重大城建项目进度,强化城市运行保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推进“三大工程”建设。


  • 要全力深化乡村振兴,抓好粮食生产、特色产业、“三美”建设。


  • 要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办好民生实事,做实民生工程,加强社会保障。


  • 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抓实安全生产,抓好风险防范。


  • 要全力抓好工作谋划,科学安排明年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会上,段继阳汇报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各区县(市)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作汇报,市直有关单位及三年行动各专项推进组作书面汇报。



[进入] 2024-10-25

2024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教育发展主旨报告会举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深化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共谋新时代新征程上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之路,9月27日,2024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赛式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职业教育何为”都市圈职业教育发展主旨报告会在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举行。沈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孙常福致辞,辽宁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刘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沈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沈阳市委教科工委专职副书记霍泓主持。


会议指出,沈阳职业教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职业教育优化类型定位,不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年均向社会输送6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超过20万人次,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会议提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经成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教育的亮丽品牌,成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今年的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继续保持专家大师引领、中高职联动、师生同台竞技、跨市参赛的大赛特色,要着力提升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职业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着力彰显沈阳职业教育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中的生动实践,要着力培育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技术技能人才。


会议上,来自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鞍山市台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抚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阜新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四个都市圈城市学校代表就主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职业教育何为”做了精彩的都市圈职业教育发展主旨报告,对未来都市圈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新举措。

会议要求,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新征程上,沈阳职业教育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职普融通、深化产教融合、促进科教融汇,为全面打好打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建设教育强省、教育强市贡献职教力量。

会上,参赛学生代表集团宣誓,表达“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的决心。与会领导、嘉宾及大赛主办单位共同上台启动大赛并现场观摩了部分比赛赛项。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各城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和负责同志,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部门同志,沈阳市各区县(市)教育局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同志,沈阳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书记、校长,大赛各赛项承办单位代表,大赛监督员,学生代表以及媒体记者等参加了会议。


[进入] 2024-09-30

沈阳:首创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圈 让师生吃得更放心

首创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圈,创建“食品安全大学城”

智慧创新监管让沈城师生吃得更放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涉及人群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两年在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百千万”民意征集调查群众最担心的食品消费场所中排名靠前。近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紧盯校园食堂安全,拉网筛查学校食堂,对管理人员严格培训,并通过推进智慧创新手段提高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及监管水平。

  盯住校园食堂 多手段全方位抓食安

  为有效落实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30所市直属学校特别是高职(专科)院校食堂开展鼠害防治评估和整改复核,共发现87个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校长和食堂负责人会议,通报并责令整改。

  推动全市高校开展食堂硬件设施升级改造,目前45所高校中的15所合计投入改造资金1.16亿元,并持续推进。通过专项行动,沈阳市场监管与教育部门建立了监管、培训、约谈、通报全流程、全方位联合的工作机制。

  智慧创新赋能 强化区域示范引领效应

  沈阳市以智慧监管为牵引,着力破解监管人员少、体量大的矛盾难题,不断完善沈阳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同时聚焦校园集中区域,指导区局积极打造“皇姑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圈”“沈北食品安全大学城”等区域食安特色亮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

  首创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圈。皇姑区是老牌教育大区,通过校园内食堂全面施行HACCP和ISO22000双体系认证,校园外食品经营单位动态评星、街牌公示等手段,皇姑区成功打造全国首家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圈。创新施行科、所、队长兼任学校“食品安全名誉副校长”新模式,形成学校师生、教育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学生家长齐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新格局。

  创建“食品安全大学城”。沈阳市作为东北地区高校相对集中地区,有高等院校45所,沈北新区15所,占全市三分之一,在校师生规模达15万人。沈北新区乘“沈北食品城、大学城建设战略规划”之势,以“营养厨房”“智慧食堂”“投诉直通车”“沈北好贺儿”等十大创新主题为牵引,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大学城”创建工作。沈阳市也将进入 “一圈一城”引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面突破的新赛道。

   




[进入] 2024-09-23

沈阳教育数字基座正式启动 沈阳教育数字化发展进入集成化、标准化时代


6月28日,沈阳教育数字基座应用推广启动会在沈阳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上,正式启动沈阳教育数字基座,确定30所学校为“沈阳教育数字基座首批应用实验室”,聘请6位专家为“沈阳教育数字基座应用实验室专家”,通过专家智力护航,实验室学校先行先试,探索将学校信息化应用与市级基座对接,实现数据融通。

沈阳市围绕教育数字基座建设,制定统一规范并推动标准化的做法,得到充分肯定。会上,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王富宣布沈阳市参与起草的《区域教育数字基座建设规范》获批团体标准立项,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清华大学教授郑莉向沈阳市教育研究院颁发该委员会“单位委员”证书,这意味着沈阳市具备了参与制定教育信息化国家标准的资格,沈阳标准未来有望晋级国家标准。

沈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常福表示,建设沈阳教育数字基座,目的是实现市区校数据融通,主要是解决数据孤岛等问题,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以沈阳教育数字基座应用推广、基座建设规范获批团体标准立项、首批30个实验室起步建设为标志,沈阳教育数字化发展正式进入集成化、标准化时代!

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沈北分校作为代表发出倡议,倡议实验室学校强化使命担当、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意识、强化效果评估,为沈阳教育数字基座应用推广拿出本校经验、贡献本校智慧。


[进入] 2024-09-23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2024年小学新生普查和小升初普查如何报名?

答:为落实省、市关于“入学一件事”的部署要求,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市教育局开发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系统”,家长可以在任何地点使用手机,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完成线上普查报名。今年,全市所有小学和初中新生都要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普查报名。

二、如何访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系统”?

答:2024年新生普查报名入口有两个,分别为“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中根据名称进行搜索下载。

三、今年小学新生普查和小升初普查报名的时间?

小升初普查工作率先于下周开始,预计是5月13日-22日期间,今年不再区分本区升学和跨区升学,全市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都通过系统完成线上普查报名,毕业生所在小学会发布通知并组织家长报名。从5月23日到6月上旬,将开展小学新生普查报名工作。具体可以关注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县、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如何选择普查对口学校?

家长朋友们可以参考2023年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依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等信息,以及各区县教育局的普查报名须知等,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普查报名。普查报名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不符合普查对口学校要求的,将由各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2024年学区划分方案一般会什么时间发布?

依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每年,各地要结合当年的普查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经各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每年的7月末向社会发布。

六、何时可以知道孩子被哪所学校录取?

答:孩子的普查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于8月中下旬通过手机短信或者学校电话收到录取通知。


[进入] 2024-09-23

践行教育家精神勇担教育强市使命——沈阳市

2023年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提出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深刻阐释了教育家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赋予新时代人民教师崇高使命,为新时代教师群体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了重要的行动指引。沈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推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以“教师强”带动“质量强”,以“质量强”推动“教育强”,强力赋能“安全、健康、乐学、成长”的幸福教育民生工程建设走深走实,持续推动全面育人呈现新气象、办学治校激发新动能、综合改革实现新突破,群众幸福感显著提升,为推动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教育智慧和力量。

以教育家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位于教育家精神内涵的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将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的要求提到了全新高度。沈阳市广大教师以贯彻落实教育家精神为新起点,更加主动地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教育事业发展大局之中。创新推进教育援疆工作,在原有“组团式”援疆教师队伍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增派由6名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的教育专家组成的管理团队,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入驻塔城市两所中学,开展为期不少于3年的帮扶指导。今后,沈阳每年将派出4个批次名师团队开展进疆送教活动。同时,在教育家精神的感召下,越来越多有志青年选择成为教师,选择到最需要地方播撒大爱,近年来全市累计招聘乡村特岗教师2511人,其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667人,总体本科率为99%,真正实现将高学历人才引入乡村学校。积极实施“县管校聘”改革,推动乡村教师轮岗交流常态化,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发展,逐步形成城乡互动、以城带乡、协同发展格局,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正在加快聚集,用情怀抒写担当、用生命践行使命成为沈阳教师队伍最鲜亮的底色和特质。

以教育家精神领航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家要有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沈阳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引导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投身教育强市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建引领、立德树人、能力提升等8个方面设计30个全过程培训项目,持续提升教师理论学习的覆盖率和有效性。建立思政教师党校培训体系,实现全市中小学思政教师参训率100%,党员比例提升至54.46%,2024年获评思政课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全国典型经验1项、省级典型经验14项。开展师德师风大培训大讨论活动,建立教师开学第一周校长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宣讲长效机制,举行“躬耕教坛 立德树人”思政课“十佳”教师宣讲团巡讲活动,评选市级师德标兵40名,引领全市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更好担负起育时代新人的责任使命。

以教育家精神激发改革活力。教育家精神强调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态度,要求广大教师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转变教育方式、修炼提升育人本领。沈阳市坚持以深化教师队伍发展机制改革为抓手,构建形成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特岗招聘、推进急需紧缺人才考核入编等多种方式共同支撑的教师动态补充新局面。全面打开中小学教师招聘通道,通过面向重点师范院校招聘、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3780名教师,创新开展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共为民转公学校招聘139名教师,其中105名为原转公民办学校教师,实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预期目标。鼓励支持教师把自身成长和潜心育人统一起来,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其深刻把握育人规律与学生成长规律,主动参与综合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召开首届校长高峰论坛,建成名优校长工作坊50个、名优教师工作室100个,获省教书育人模范1人、省领航校长8人。以东北首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契机,全市教师积极参与改革探索,勇于挑大梁、当主角,取得一大批原创性、引领性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全国先进2项、全国优秀案例1项,教书育人和科研攻关本领持续提升。

以教育家精神助力振兴发展。教育家精神要求教师聚焦人才强国战略下的育人高质量,将弘扬教育家精神作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沈阳市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引导广大教师将服务振兴、推动发展作为自觉追求,最大力度支持教师在一线真研究、真学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作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沈阳率先在东北地区探索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双向流动,聘用近2000名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兼职教师,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就业适配度和服务振兴发展能力。举行“兴沈英才”签约仪式,引育国家级人才39人次、高层次人才团队12个,建设37个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69个大师工作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教育支撑。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沈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矢志不渝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胸怀“国之大者”,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深耕、细耕、精耕教师队伍建设“责任田”,用心、用情、用力为推动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保驾护航,全力在新征程上用更大的实绩为教育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进入] 2024-09-23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

辽政办发〔2024〕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社会信心,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跟踪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各项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 

  

  1.支持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支持产业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补短板、锻长板。对上述项目由不超过项目建设相关投资额15%的支持比例(参考辽财经规〔2023〕11号,第7条),提高到20%,单项补助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以下均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产业链协作配套。支持与22个重点产业集群相关的产业链协作配套项目建设,补助范围由主要支持设备类投资(参考辽工信投资〔2023〕124号,附件:专项申报指南),扩大到按照项目整体支持,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相关投资额的10%,单项补助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3.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支持产业链链长企业搭建平台,通过实施投资、建设、招商、运营一体化管理,招引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企业,盘活现有产业园区存量资产。在处置闲置土地过程中,企业依法依规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处置程序终止,不再收取闲置费或者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被推荐至证监会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给予前期工作费支持,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对租用国有闲置存量厂房的,结合市场需求,对于租赁期较长的,在租赁期内可予以1年以上租金减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4.支持举办活跃经济促进消费活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对评定为百姓欢迎、影响力强、成效显著的促消费活动,给予活动主办方10万元奖励。鼓励引进和承办国际级、国家级体育赛事和大众体育精品赛事,根据赛事等级和引流实效,经评审给予赛事主办方30万元至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鼓励全省34家国家等级博物馆在公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延长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省70家享受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的公共体育场馆在公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延长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

  5.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通过建设国际营销渠道等形式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推动我省产业链供应链完善,进一步带动货物进出口,扩大外贸规模。对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按照中方实际投资额2%的比例给予奖补,在我省重点开放合作国别(地区)开展对外投资的,奖补标准提高至中方实际投资额的3%。单户企业投资奖补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

  6.鼓励企业外派劳务。对重点开展“一带一路”职业培训、大学生海外就业、乡村振兴等业务并成功派出人员的外派劳务企业,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

  7.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鼓励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支持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孵化转化科技项目,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有融资需求的科技企业开展“创新积分制”服务,推动科技企业融资便利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8.加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对再担保体系合作机构开展的纳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科技担保业务,在银行分险20%基础上,国担基金及省财政分险比例从合计不超过融资担保金额的40%—60%(参考财金〔2024〕60号,第2条),提高至不超过70%;对未纳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科技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担保金额的40%给予风险补偿。(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

  9.赋能企业融资增信。在全省推广“链链通”再贴现业务,专项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贴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力度,盘活应收账款等动产资源,提升融资可得性。(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等)

  10.支持企业利用保险资金。对于获得保险资金投资的在辽企业,按照该企业本年度获得新增保险资金投资额的0.5%给予一次性贴息奖补,贴息奖补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等)

  11.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对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聚焦新领域新赛道,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在辽落地且有实际投资的,省财政按其新增投资额(按比例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出资部分)规模的1%给予一次性激励,激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激励。(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

  12.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管理。引导创业投资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作用,鼓励聚焦创业投资的天使、种子基金进一步扩大政府出资比例、提高投资回报、拉长投资周期,发展耐心资本,促进资本与产业的高效融合。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

  13.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建立辽宁省创业投资企业项目库,定期向创业投资机构发布企业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在我省参与设立投资基金。鼓励培养创业投资高质量人才和团队,对入选“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项目的创业投资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激励。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范围内具备份额转让试点资格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实现基金份额的合规、高效转让。(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辽宁证监局等)

  14.多措并举稳岗扩岗。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服务保障,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底,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500元。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对获批国家级基地的单位,分类分档给予300万元至700万元补助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5.加快灾后重建。统筹中央和省级各项灾后重建资金,抓紧修复损毁农田、水利、道路、通信、边防等基础设施。开通灾后重建绿色审批通道,结合实际对灾后重建项目采取优先办理、容缺办理、现场办理等举措。对于紧急的灾后政府采购项目,经设区市及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依法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确定实施单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1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合理确定检查频次。规范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尽快完成信用修复。健全财政资金直达和转移支付监控机制,对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全过程实施跟踪监控,对突出问题及时跟进、提级办理。(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进入] 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