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户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04-18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户外活动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户外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户外活动,激发幼儿终身运动的兴趣,增强基本运动能力使幼儿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强健的体魄、协调的动作、愉快的情绪和坚强的意志力,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交往、团结协作等良好品质,让幼儿在活动中找到幸福,全力推进我市“幸福教育”品牌建设,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为指导,学习借鉴安吉游戏经验,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断丰富幼儿园户外活动内容形式,通过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提高幼儿园户外活动组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引导教师和家长重视户外活动,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户外活动,实现家园共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幼儿园户外活动保障机制。科学制定户外活动方案措施,健全户外活动制度预案,保证合理的户外活动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设施设备和游戏材料,创设更适宜、更安全的活动环境,提高教师组织开展户外活动的水平,确保幼儿通过充足充分、科学规范的户外活动,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

(二)构建科学的幼儿园户外运动课程体系。围绕《指南》中幼儿身体状况和动作发展的运动目标,把户外运动纳入幼儿园游戏化课程建设体系,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探索总结有推广价值的活动案例。尊重幼儿个体差异,满足和适应幼儿的个体需要,以幼儿发展为核心进行价值判断和效果评价,构建具有园所特色的户外运动课程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目标全面科学。要符合各年龄段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关注幼儿体能、动作、认知、语言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帮助幼儿培养运动兴趣,丰富生活体验,学会自我保护,养成良好品质。户外运动要涵盖旋转、滚动等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类,跑、跳、攀、钻、爬等身体移动能力类,滚球、抛接、投掷、拍球、踢球等器械(具)操控能力类等,目标要求符合《指南》中对各年龄段幼儿能力发展的合理期待,促进幼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杜绝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以强化训练等形式强制幼儿达到统一发展目标的做法。

(二)环境设施适宜。要创设适宜的游戏环境,为幼儿提供各种挑战的机会,打破不必要的场地区域阻隔,使材料与自然环境充分结合,最大限度地融合园内资源、社区资源及自然资源,为幼儿创造生态式的活动空间。要结合东北地域特点,根据幼儿的身体发育特点和技能掌握情况,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合理投放可供幼儿自主选择的运动和游戏材料、器械,保证使用安全方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需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内容形式多样。提倡在自主式户外游戏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游戏和活动。要充分体现儿童主体意识,支持幼儿对游戏材料的探索、游戏玩法的设定、游戏场景的建构;要体现本土特色,有机融合传统体育、创新游戏、韵律体操、器械运动、冰雪运动等内容,确保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及平衡、力量、耐力、协调等运动机能的有效发展。

(四)组织安排合理。要科学制定符合幼儿生理特点的体格锻炼计划,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沙水、冰雪等自然因素及自然环境,合理安排幼儿运动时间和运动强度,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保证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季节交替时要坚持。在雾霾、高温或严寒等恶劣天气下可酌情减少户外活动时间,选择在室内做相应的运动,确保幼儿完成每日身体活动目标。

(五)观察指导适切。要认真观察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并做必要记录,理解幼儿行为背后的真实意图,善于采取等待的策略,给幼儿充足的时间自己解决问题,避免因教师的主观臆断而干扰幼儿游戏,实现幼儿经验的自我建构。要客观分析幼儿运动能力等发展状况,善于捕捉教育契机,提供有针对性、适宜的指导,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活动。

(六)措施安全到位要因地制宜提供遮阳遮雨的设施设备,以保障特殊天气时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要结合天气变化和幼儿活动状态,提醒幼儿适量增减和调整穿着衣物,保证充足的饮水,注意少量、多次饮水。要提供安全的场地、器械和材料,并结合运动特点设置保护设施和安全标识。教师要掌握一定的预测、预判和保护技能,学会观察幼儿与材料的互动情况及器械的使用情况,给予幼儿适时、科学的安全提示和保护,并结合活动内容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龄前阶段是幼儿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也是形成安全感和乐观态度的关键阶段。幼儿园户外活动是幼儿园一日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幼儿心肺、肌肉、骨骼等生长发育和动作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促进幼儿认知、情感、语言和社会性发展也具有深远影响。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户外活动的重要性,为户外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和保障,逐步提高科学有效实施户外活动的水平,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指导。各地要组织专家团队及骨干力量,通过幼儿园评估定级、办园行为督导、年检、学前双普创建评估等途径,加强对幼儿园开展户外活动的统筹推动。教研部门要加强对户外活动环境创设、材料投放、课程建设、组织实施、观察评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相关公开教研与观摩活动,提升教师组织户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安全防范。健全安全制度和预案,做好环境、设施设备、游戏材料等方面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教师安全防范技能,通过加强保护设施配备、安全标识设置投放及强化安全教育,帮助幼儿学习判断环境、设施设备和游戏材料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探索建立涵盖户外活动意外伤害的幼儿综合保险机制和风险防范处理机制。

(四)加强专业保障。组织开展园本教研活动,引导教师深度领会健康领域核心经验和操作指南,掌握科学有效组织幼儿开展体育运动的专业知识,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引进体育专业教师。成立户外活动项目研发小组,制定户外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创设开放安全的活动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材料器械,探索丰富多变的活动模式,建构富有特色的户外运动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内容多样的主题活动,保证户外活动持续和深入开展。

(五)加强宣传引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精神,科学指导家长切实承担保证幼儿运动的家庭责任,合理安排幼儿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帮助家长了解幼儿的身体发育特点,体验幼儿园户外活动,形成重视户外活动、科学开展户外活动的家园共识。各地要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示范相结合,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幸福幼儿园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