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 (2023年3月测试)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6-09    】【打印本页】 【关闭

各位考生:

2023年3月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达我市,现就其核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仅限于3月20、21、22、23、27、28、29、30日,此8天在沈阳市语委办测试站(皇姑区辽河街65号)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

二、发放方式

方式一:电子证书获取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在“我的证照”中获取你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

方式二:纸质证书获取(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

1.网上申领。自通知发布起至6月18日,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进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事项,按要求填写信息,在“是否使用物流”项选择“是”,申请证书邮寄(此次可免费),具体见操作指南(附件)。

2.线下领取。务必在6月19日-21日期间,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窗口(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申领。

三、相关提示

1.一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线下领取,逾期不再受理和发放,对未申领的证书概不负责保存。

2.密切关注网上办理进展,办结后EMS寄出。请自行关注“中国邮政”公众号,咨询电话18540577716。

3.如选择线下领取,可提前拨打电话024-83963237避免高峰期等待。在指定日期期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办理。

附件: 沈阳政务服务网操作指南


附件:沈阳政务服务网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