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市优质特色高中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10-20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普通高中:

按照市教育局年度工作部署,定于10月12日起,开展沈阳市优质特色高中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评估验收内容包括:沈阳市优质特色高中、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

2.本次评估验收工作共分二组进行,市优质特色高中评估验收组组长岳春峰,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验收组组长杨文生。参与评估验收的学校确定一名联络员,按照评估验收时间,事先与各组组长进行联系,确定好评估验收各种事项安排。

3.评估验收学校要事先准备好评估验收自检报告,一式六份,在评估验收当日主动提交给评估验收小组。

4.评估验收专家及评估验收学校务必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联系人:于晓晶   电话:22891682

                   沈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