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特殊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字解读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9-09    】【打印本页】 【关闭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辽宁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市委改革办提出的“科学评估,满足特殊教育个性化需求;提高标准,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医教结合,丰富特教工作体系;找准方向,强化特殊学生技能培养;建强队伍,促进专业师资提质增量;转变观念,建立家校合作支持机制”六方面建议,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等7个部门起草了《沈阳市特殊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先后征求了区、县(市)和基层学校的意见,进行了专家论证,并对意见建议采纳修改。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具体举措和组织实施等四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重点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到2026年底,全市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普及水平全面提高、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第三部分,具体措施。一是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与安置。严格执行“一人一案”政策,科学安置;持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有效推动落实送教上门工作。二是加强特殊教育基础性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自身建设;加强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推进融合教育向纵深发展;加强三级资源中心建设。三是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延伸;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四是推进特殊教育内涵式发展。落实特殊教育国家课程要求;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提高孤独症儿童教育水平。五是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实施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工程;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六是特殊教育综合保障与提升。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特殊教育家校合作;完善特殊教育评估体系。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重点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督导检查。

文件链接:沈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特殊教育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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