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兴沈计划”教学名师项目实施细则》 文字解读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07-27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兴沈计划”

教学名师项目实施细则》文字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实施科教强市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沈阳幸福教育,打造高水平教学名师队伍,根据《深入实施“兴沈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文件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对政策的制定依据、支持对象以及实施主体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第二章“遴选举荐范围、标准和数量”部分。该部分明确了教学名师通过遴选和举荐两种方式产生。遴选举荐标准包含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两方面。遴选举荐数量,教学名师每年支持50名左右。

(三)第三章“举荐、遴选程序”部分。对举荐、遴选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包括发布通知、申报举荐、资格审核、专业评审、审定公示和印发名单6个环节。

(四)第四章“支持政策”部分。为名师提供政策保障。教学名师每人给予不高于15万元的人才培养支持经费和不高于5万元的个人奖励;符合条件的教学名师,可享受《深入实施“兴沈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相关政策支持;同时要求教学名师所在单位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其潜心教书育人。

(五)第五章“管理、考核与评估”部分。该部分明确实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结题评估,并且建立退出机制。

(六)第六章“附  则”部分。该部分明确了申报人只能申报“兴沈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获得资助。同时明确本实施细则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根据振兴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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