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小学理化实验室提质升级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5-14    】【打印本页】 【关闭

一、背景

为全面加强我市中小学物理、化学实验室建设,保障学校理化实验课能够开足开齐,让广大中小学生能够上好实验课,提高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市政府决定将提质升级700间理化实验室列入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之中。

二、工作原则

1.全覆盖的原则。

2.实用够用的原则。

3.厉行节约的原则。

4.突出课改需求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2021年底前,完成723间物理、化学实验室设施设备的提质升级任务,涉及全市204所初中和49所高中。

四、工作标准

(一)基础设施方面。

1.实验室的配置数量标准。参照建设部、教育部2002年施行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建设数量。

2.装备和建设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国家标准JY/T0385-2006)进行配备和建设。

(二)仪器设备方面。

初中对照教育部等部门2019年9月施行的《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国家标准JY∕T 0619—2019)《初中化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国家标准JY∕T 0620—2019)中的必配设备;高中对照教育部2010年2月施行的《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国家标准JY/T 0406-2010)中的必配设备。

(三)我市特色装备要求。

物理、化学实验室配备触控一体机或电子白板。对新装配化学实验室采用排风到桌装置。化学实验室全部配备危险化学品柜和实验废液处理装置。

五、经费来源和经费安排

经费来源: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经费安排:

(一)初中和非省示范高中理化实验室。

市里从实验室基础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两个方面,统一确定分类投入标准,根据实验室实际分类数据,确定下达给各区县(市)的项目经费。区县(市)根据各校预算需求,对市里下达的资金进行统筹安排,资金计划落实到项目学校。

(二)省示范高中理化实验室。

根据自主申报,将部分省示范高中的理化实验室纳入本次提质升级项目之中,市里按统一标准向区县(市)下达资金。

(三)项目示范实验室。

市里对各区县(市)申报重点建设的示范实验室,按照统一标准,以实验室间数为单位向区县(市)追加投入。

六、工作推进

(一)摸底调研阶段(1—2月)。

(二)工作部署阶段(3—4月)。

(三)招标采购阶段(5—7月)。

(四)具体实施阶段(7—9月)。

(五)强化管理阶段(10月)。

(六)抽验总结阶段(11—12月)。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是理化实验室提质升级的责任主体,成立本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资金计划。

2.各区县(市)要坚持专款专用,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各学校要积极安排场所空间,合理建设、调配硬件资源,确保装配应有数量的实验室。

4.各区县(市)、学校要加强过程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做好市场调研、参数论证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各区县(市)、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在提升实验室硬件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开足开齐实验课程。 

 

撰稿人:李强  石猛  核稿人:梁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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