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项目预算5769.87万元。根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沈财教〔2018〕300号)精神,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结合我市实际,对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进行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各级财政按财权事权比例安排资金,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针对不同专业、不同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差异化拨款,促进办学水平整体提高和持续发展。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日常运转、教育教学、校外实习实训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除“办公设备购置”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以及企业经营性支出,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不断培养技能型人才。 二、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通过对学校日常运转、教育教学、校外实习实训等方面的补助,学校办学条件已大幅度改善。 2.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1)产出指标:受助、受益学生占比; (2)质量指标:补贴对象符合度;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项目成本≤5769.87万元; (5)效益指标:社会认可度≥90%、项目学校满意度≥90%。 (二)绩效监控情况 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项目1-12月期间绩效目标监控情况:数量指标“受助、受益学生占比≥90%”,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全部在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内,已达到;质量指标“补贴对象符合度=100%”,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全部在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内,已达到;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90%”,此项目资金已在年初时全部提前下达,已完成;成本指标“项目成本≤5769.87万元”,项目执行未超过预算安排,已达到;社会效益指标“社会认可度≥90%”,涉及学校、学生及家长等对本项目均高度认可,已达到;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对学校日常运转、教育教学、校外实习实训等方面的补助,学校办学条件已大幅度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学校满意度≥90%”,涉及学校对此项目实施均满意,已达到。 综合资金支出情况、项目推进程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此项目第四季度绩效监控结果为:项目正常推进。 (三)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对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实现绩效目标。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