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7-15    】【打印本页】 【关闭

沈教发〔2021〕10号

沈阳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教育职能转变,改善教育服务供给,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教育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沈阳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沈教发〔2019〕89号)同时废止。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沈阳市教育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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