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落实以下要求,确保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保障学生睡眠时长,合理安排就寝时间 为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二、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加强学生作业管理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引导学生延后到校时间。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要提前开门,安排学生在教室进行自习。中小学在确保不取消阳光体育大课间和不压缩学生午休时间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天上午安排4节课,下午安排3节课,保证总体课时量的合理安排,确保全面完成教学任务。涉农地区小学,在确保上课时间不早于8:20的前提下,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学生到校时间和作息时间,做到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在4月底前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作业的统筹管理,指导学生利用好自习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家校社共育,共同保障学生的良好睡眠。要将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区域学生睡眠管理落实情况。对于落实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各项措施要求不到位、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学校,各区、县(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严肃认真并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下发被督导学校,同时报送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学校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