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课程改革,推动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创建,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和达标学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认真贯彻《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精神,以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达标学校遴选为抓手,充分发挥典型学校在课程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遴选范围 在各区、县(市)教育局推荐的学校中遴选,2022年拟遴选26所市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进入达标行列。 三、遴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即可申报市课程改革先进校: 1.学校办学理念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认真执行国家文件要求,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2.学校落实课程实施主体责任,校长具有很强的课程领导力,积极带领团队开展课程改革研究,课程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课程实施符合本校学生实际。 3.学校课程规划科学明晰,在课程结构、课程实施等方面,能够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改革成果。 4.学校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和机制完善,具有保障课程改革实施、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的制度和机制,课程教学改革有创新点,能充分体现“双减”政策要求,并与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基础、发展定位相适应。 5.小学要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学校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确保一年级开展“零起点”教学,积极研发“入学适应教育”校本课程,要促进各学科课程协同开展入学适应教育。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能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2)近两年内学校发生过违规招生、国家“双减”平台有举报件、办学不规范等行为。 市课程改革达标校参照上述条件,标准适当放宽。 四、遴选方式 各区、县(市)教育局结合辖区内学校实际情况、遴选条件和学校自评,统筹做好先进校及达标校的申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所属地教育局申报,已命名的省市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及省课程改革基地学校不再申报。2022年各区、县(市)申报课程改革先进学校数量为每区、县(市)各2所,结对创建2022年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的主体学校要优先申报。各区、县(市)教育局通过审核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确定上报学校,市教育局将对所上报学校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先进学校、达标学校。 五、遴选要求 1.市课程改革先进学校、达标学校遴选工作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专业支持。 2.各申报学校依据市课程改革先进学校、达标学校评估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自评;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申报。 3.各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后,将推荐学校汇总表(详见附件3)、申报表、评估细则汇总后,于9月16日中午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569463678@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申报表需一式三份)。
联系人:安曼 联系电话:22718082
附件:1.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达标学校评估 细则 2.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达标学校申报 表 3.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达标学校申报 汇总表
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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