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印发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地方积极、条件具备的区、县(市),开展创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创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是指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相关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汇聚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区域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为学生、教师、和家长等提供高质量、个性化支持和精准化服务,提升教育管理者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现代化。采集并利用参与者群体的状态数据和教育教学过程数据,促进学习者随时随地用适合方式进行个性化学习,为该区域师生提供高学习体验、高内容适配和高教学效率的教育供给,全面推进我市智慧教育创新发展,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提出的“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的“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示范”要求,创新区域教育发展,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新格局,构建区域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为打造“幸福教育”、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智慧沈阳奠定基础。 三、建设目标 首批在全市遴选4--5个地方积极、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区县(市),优先开展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实践,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完善区域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教育信息化水平。探索积累先进特色案例和优秀经验引领市内各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打造“幸福教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智慧教育新途径和新模式。 经遴选确定的每个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创建周期为3年,申请地区须确保在创建的第一年,有不少于本区域20%的学校达到“智慧教育标杆校”的标准,第二年有不少于本区域35%的学校达到“智慧教育标杆校”的标准,第三年有不少于本区域50%的学校达到“智慧教育标杆校”的标准(以上比例均以公办学校数量为基数)。同时区域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优化区域内中小学数字校园、数字幼儿园建设,建设能够支持个性化和适应性的智慧学习环境,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的智慧化水平,支撑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实现高品质的精准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实现教育管理智慧化,梳理组织结构,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管理水平。提升教师教育培训的水平,完善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实现信息化教学常态化,提升师生信息素养。落实好“双减”试点决策部署,推动“双减”政策与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切实提高教育公平性,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能够为新时代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全面的支持。形成可推广、有特色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 四、工作原则 (一)统筹部署,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市内不同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 (二)融合创新,重点突破。积极鼓励各地区立足本地教育发展实际,结合自身优势,把握教育新基建契机,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一个或几个领域重点突破,形成具有先发优势的智慧教育新模式、新路径。 (三)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大力推荐各地区学习借鉴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其他省市示范区建设经验,大胆尝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积极发挥市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协同共建,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创新协调体制机制,利用地方现有基础和条件,发挥市场优势,推动科教融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持续发展。 五、建设重点 (一)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 进入教育信息化2.0时代,管理者和决策者应不断提高信息化领导力,对区域信息化发展建设有明确的顶层思路和目标。要对信息技术具有一定认知能力,了解当前和未来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认识掌握信息技术应用融合的基本原理,可以根据本地本校教育环节的需要,决策选定适切的技术方案,为提高本地教育质量提供帮助。要形成定期开展校级以上层面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考察和交流活动的信息化领导力提升机制。各级教育管理者要注重信息化教学与研究、信息化教育管理和信息化支持保障等“三支队伍”的建设:以信息化教学与研究为核心,提升教学质量水平;以教育管理信息化为支点,提高教育行政效益;以教育保障支持为基础,为教育创新提供有力支撑。面向教师要以课程和实践为牵动,打造优秀在线课程,应用信息技术创新解决教学的痛点、难点,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广泛开展信息技术类综合实践课,有效提高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通过专题培训、网络研修等不同方式,分角色、分层次开展信息化教学能力和信息素养培训。围绕精准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点及遇到的问题开展主题研修活动,深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素养。 针对学生要通过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类综合实践课,积极推动创客教育、STEAM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等创新教育发展,有效提高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和素养。培养学习者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应对教育科技的“零点革命”。 (二)教育教学新模式创新工程 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索。一是积极推进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工作,凝练总结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为数据驱动因材施教提供可参考、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方法,创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二是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教与学方式的转变,大力开展基于项目和问题的伙伴式学习(PBL),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评价,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团队合作和沟通等多方面能力。 打造创新性教学支撑环境。一是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校园数据采集系统,对学生日常行为活动运用智能技术感知采集和监测校园环境信息等技术,多维度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有数据依据的综合预判分析;二是构建创新型活动场所,建设创新型活动教室,如:基于5G技术的VR、AR、MR的虚拟实验室,基于创客教育、STEAM教育、劳动教育、人工智能教育、项目式学习等功能的新型教育教学活动场所。为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创新教育提供有效的环境支撑。 (三)数据资产与应用资源创新融通工程 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面向学习者个体,提供优质、灵活、个性化教育的新型教育教学数字资源服务供给模式,完善线上线下融合的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创生机制,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和开放共享。 依据国家、省市教育基础数据标准,推动教育数据的安全、统一的管理,加强教育教学过程数据的规范管理,实现各类应用服务的数据有效融通和综合应用。 (四)基于数据的现代化教育治理工程 通过教育治理数据与教育治理业务的全面深度融合,探索大数据辅助的科学决策和教育治理机制,为教育决策提供及时和准确的数据支持,辅助开展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促进数据驱动的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开展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利用智能技术感知采集和监测校园环境信息,实时监测区域总体、单校、年级、班级的教学质量、学业水平等数据变化动态,精准研判、精准施策,助力实现科学、智能、高效、精细的管理、决策和服务。 (五)网络安全工程 落实教育网络安全责任,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做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谋划、统筹推进,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重点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强化隐私保护,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落实教育网络安全监测,完善通报整改机制,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干部的考核当中。 六、遴选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地区应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能部门。 2.申请地区应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区域内基本实现全面应用信息化教学方式,数字校园建设水平较高。 3.申请地区应在教育大数据采集和融合共享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区域内已基本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区域内教育资源平台已实现整合并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4.申请地区应在机构协同创新发展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区域内科研机构、企业、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形成了协同发展的格局,有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5.申请地区在智慧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推进方式灵活创新,保障措施有力。有社会认可的各级各类智慧教育建设典型单位,并成为区域内学校开展智慧教育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6.申请地区在智慧城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具有较好建设经验和先发优势,能够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安排,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全方位支持。 7.已经评选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区域,自动成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只需提交创建工作申请和创建工作计划。 (二)遴选流程 1.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通知要求,编写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申请报告。 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综合评选,开展实地考察,优选符合条件的申请区县予以认定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并优先支持。 (三)进度安排 1.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要求的申报材料(申请报告模版见附件)于12月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信息化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2.市教育局将于12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选,并进行实地考察。 七、政策支持 “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创建周期为3年,被认定为“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区县,应当细化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和建设目标,市教育局每年将定期对示范区当年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资金由市、区(县)两级投入,对于建设完成并评审达标的区县,市教育局将给予经费支持。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