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大病多层次救助保障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2-18    】【打印本页】 【关闭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沈阳视察时提出的“三个健康”讲话精神,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深入实施以“安全、健康、乐学、成长”为核心内涵的“幸福教育”民生工程,让每一个身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和幼儿在求学期间不掉队、不落伍,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大病多层次救助保障工作,起草形成此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身患重大疾病中小学生和幼儿及家庭救助力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及家庭不因罹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和学习。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救助对象、救助原则、组织机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五部分。

(一)救助对象

我市在读中小学生和幼儿。

(二)救助原则

1.基本保障、公平享有。

2.有效衔接、多元保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沈阳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大病救助工作专班,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统筹负责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督导考评工作。此外,要求各区、县(市)参照市级模式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重点任务

1.落实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2.做好应保尽保。

3.规范实施救治。

4.落实兜底救助。

5.加强教育资助。

6.完善补充救助。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

2.定期召开会议。

3.建立联动机制。

4.强化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