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研究中心、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大力实施“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根据《2021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部署,按建设空间、深化应用、优秀推荐、示范推广的工作步骤,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展示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面向全市幼儿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研究中心的教师。 二、活动内容 1.优秀名师社区展示活动。组织各级骨干教师、名师、首席教师开展名师社区建设,以名师为引领,以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重点考核名师课堂、网上评课、研修活动等方面, 提高教研能力,助推教师专业成长。名师社区建设要求参照《名师社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2.优秀平台使用微视频展示活动。教师在平台中选取相关资源、应用作为信息化应用内容,在常规教学或线上教学过程中加以体现,重点关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与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学应用的使用,活动作品以短视频的形式分享资源、应用的使用过程和经验,或详细描述某功能,视频按照模板制作时长在2-3分钟。短视频制作要求参照《微视频评审标准》(详见见附件2) 三、活动安排 1.活动开展。2022年4月-11月,参加活动的教师在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yun.syn.cn)报名,按照要求参与活动。 2.活动评选。2022年12月,沈阳市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按照各项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根据参与活动数量按比例评选出优秀名师社区、优秀微视频。 3.结果公布。2023年1月,在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评选结果并展示,由沈阳市教育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明确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明确活动责任人,做好活动相关组织、培训工作。 2.教师上传到平台的作品和各类软件必须正版、合法,无版权纠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育研究院信息化部 牟辉 联系电话:31668819
附件:1.名师社区评审标准 2.微视频评审标准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 名师社区评审标准
附件2 微视频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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