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级 “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遴选结果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2-18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遴选第三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通知》(沈教通[2023]219号),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遴选工作。经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确定沈阳大学附属学校等10所学校为创建单位;附条件确定新民市实验中学、辽中区乌伯牛九年一贯制学校、法库县高级中学等3所学校为创建单位,即“通过辽宁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普及层级’评估验收。”现将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创建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抓紧开展建设,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体目标。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指导,创建期满将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基本建设情况、成效等开展评估。

附件: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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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备注

1

沈阳大学附属学校


2

沈阳市第四中学


3

浑南区第九小学


4

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


5

苏家屯区雪松路小学


6

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


7

于洪区花城学校


8

沈阳市虹桥初级中学


9

沈北新区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


10

康平县第二中学


11

新民市实验中学

附条件确定为示范校创建单位,即“通过辽宁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普及层级’评估验收。”

12

辽中区乌伯牛九年一贯制学校

13

法库县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