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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教育局立足自身职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制度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进程。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175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448条,线下公开307条。公开并解读部门文件1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渠道,积极吸纳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答复工作。202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36件依法答复,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4件(其中3件结果维持),被行政诉讼2件(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撤诉)。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信息细化为20项,明确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发布载体等,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程序。 (四)加强优化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设置5个子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之下再设17个子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用好“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沈阳教育”微博,微信平台订阅数超过44.8万,微博平台关注量超过4.2万。 (五)做好监督保障。定期对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务公开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利用“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条例》,提升全员信息公开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5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对标新时代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创新性和多样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新载体、新形式主动推送政策信息、提供便民解读的服务能力需持续提升。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不足,市教育局将在后续工作中着力改进:一是积极探索公开形式创新,在用好现有平台的基础上,适时尝试运用图表、视频等更直观易懂的方式解读教育政策,丰富信息呈现形式。二是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供给,围绕招生入学、教师管理、学校建设等公众高度关注领域,加强信息分类与集成,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度和实用性。三是强化服务导向,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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