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01-14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市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一)全面及时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77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5030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456条,线下公开1691 条。多渠道公开《沈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发布《2020年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开并解读部门文件16件。及时发布“双减”“幸福教育”等工作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修订《沈阳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全部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0件,被行政诉讼0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信息细化为20项,明确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发布载体等。修订、发布《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教育执法领域市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程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设置5个子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之下再设17个子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开设“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沈阳教育”微博,权威发布学区划分、“双减”、“幸福教育”等信息,微信平台订阅数超过20万,微博平台关注量超过3.5万。

(五)做好监督保障。定期对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局机关长年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务公开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培训,利用“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全员信息公开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局办公室牵头,监督各处室落实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35(教师资格认定)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16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政策解读还需更加深入。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教育执法领域市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公示。

二是做好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宣传信息公开方面法规及文件,提升全员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

三是完善部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用好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平台,加大“双减”“幸福教育”等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