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 ,市教育局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沈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立足本局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报纸、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媒体、渠道,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一) 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制度、财政预决算、放管服改革、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等15个栏目。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56条,包括本局制发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沈教发文件、14件政策文件解读、教育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及事后应当公示公开的信息等;通过“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0条,该微信公众号订阅数已达96679个。此外,印发《沈阳教育信息》1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渠道,积极吸纳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答复工作。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按期答复转我局办理的《市长信箱》诉求事项,并按要求做好电话回访等工作。多渠道回应群众对教育的关切、关注,参加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就《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相关内容进行解读,通过热线电话回答市民关心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等热点问题。 (四)平台建设维护情况 开展门户网站安全检测评估2次,建立安全检测预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维护。局办公室、宣传与统战部(高校工作处)分别安排专人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确保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按照我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新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些规范性文件在方面还不够主动、及时。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方面,形式上还不够丰富,深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涉及到行政执法事项变化的,执法信息事前公示有时相对滞后。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及时公布政策(文件)草案及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期限。二是在政策文件发文时即同步要求完成政策解读,做好内容和形式上的指导,提高政策解读的效果。三是根据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变化情况,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714263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