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字版)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1-31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 ,市教育局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沈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立足本局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报纸、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媒体、渠道,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一)  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制度、财政预决算、放管服改革、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等15个栏目。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56条,包括本局制发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沈教发文件、14件政策文件解读、教育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及事后应当公示公开的信息等;通过“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0条,该微信公众号订阅数已达96679个。此外,印发《沈阳教育信息》1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渠道,积极吸纳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答复工作。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按期答复转我局办理的《市长信箱》诉求事项,并按要求做好电话回访等工作。多渠道回应群众对教育的关切、关注,参加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就《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相关内容进行解读,通过热线电话回答市民关心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等热点问题。

(四)平台建设维护情况

开展门户网站安全检测评估2次,建立安全检测预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维护。局办公室、宣传与统战部(高校工作处)分别安排专人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确保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数量

规章

0

0

4

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9573

(教师资格认定数,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查询)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按照我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新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些规范性文件在方面还不够主动、及时。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方面,形式上还不够丰富,深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涉及到行政执法事项变化的,执法信息事前公示有时相对滞后。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及时公布政策(文件)草案及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期限。二是在政策文件发文时即同步要求完成政策解读,做好内容和形式上的指导,提高政策解读的效果。三是根据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变化情况,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714263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