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文字解读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6-27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沈阳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印发了《沈阳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就《三年行动计划》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3年10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辽教发〔2023〕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构建我市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当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有哪些?

《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优质均衡”主线,包含指导思想、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部分,共10项工作任务、27条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扩增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师资队伍配置、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保障群体教育公平、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等6项工作任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扎实抓好教育项目谋划、坚持政策规划引领支持、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推进幸福教育建设、建立教师动态补充机制、积极推进教师轮岗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智慧教育支撑体系、建设智慧教育应用体系、建设数字资源供给体系、保障义务教育入学权利、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保障残疾学生学习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监管与使用等17条主要措施。二是大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水平。提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水平1项工作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有效开展防返贫监测等3条主要措施。三是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提出提高学生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等3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心理健康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完善规范、深化馆校合作实践育人、实施就业岗位拓展行动、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行动、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提升行动等7条主要措施。

三、如何保障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4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幸福教育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验收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压实部门责任,整体推进,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支持力度,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丰富优质课后服务资源,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将体系建设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指导,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举措,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列入各地教育发展评估指标予以考核。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梳理成功经验,提炼特色做法,指定专项工作联系人,及时提报,把有效经验、创新做法挖掘好、总结好、推广好,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影响面,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