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字解读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市教育局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志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幸福教育工作。分管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政策法规处、审计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张国荣: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访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学前教育处、民办教育处、教师工作处。 负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崔 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双减”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评工作。分管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民族教育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干部人事处,直属普通学校。 负责市“双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卢 娜:一级调研员。协助崔巍同志抓“双减”工作、协助张国荣同志抓信访工作。 李 明:一级调研员。协管民办教育处。 刘铁牛:一级调研员。协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 其他领导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 撰稿人:局办公室 核稿人:梁春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