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日期:2023-02-02    】【打印本页】 【关闭

  2022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提速升级,教育系统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正确方向,党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教育局党组始终把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研究制定2022年沈阳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做到心中有法、脑中有法。

  二)健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法治建设相关重点任务。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将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述法措施,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加强阵地管控。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维护教育公平、杜绝“微腐败”专项教育工作。选派纪律监察员300余人次,完成教师招聘、特长生招生等监察任务。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受理举报线索30余条,持续优化教育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沈阳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沈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管理的通知》《沈阳市教育局转发沈阳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的通知》《沈阳市教育局、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推进法治建设走实走深。

    二、优化职能和履职方式,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五)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尽责。科学编制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政府和市营商局等印发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机衔接,进一步明晰政府行政权力边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增强权责刚性约束。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健全相关执法和监管职能,为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提供组织保障。

    (六)完善教育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教育监管机制,综合采用部门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督等方式,健全教育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监管、云端监测,建设全市统一监管缴费平台,按照“应监管尽监管,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原则,对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实时监管,目前,培训机构平台入驻率已达100%,监管金额达4300余万元。

    (七)加快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增强教育便民服务能力,推进教育事项标准化,将原有16项(33个子项)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调整为12项(24个子项),网办率达100%。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率先在全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全程不见面”网办模式,入园、入学“一件事”上线运行,教育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成立“一网通办”驻厅办,全年咨询服务千余人次,网上办件量3000余件,教育缴费80241人次、6641万元。

    (八)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精简下放教育审批权限,组织培训做好工作衔接,制定《市教育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对39项证明材料中的1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占全部材料的48.7%,事项覆盖度60%。印发《沈阳市教育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确定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等三类措施。

    三、推进依法行政,教育依法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九)加快完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加快推进幸福教育进社区工作,以市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名义印发《沈阳市幸福教育进社区行动计划》。以市“双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沈阳市创建规范办学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切实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兴沈计划”教学名师项目实施细则》,加快实施科教强市战略,打造高水平教学名师队伍。制定《沈阳市直属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工作方案》,促进沈阳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现市直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印发《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珍爱生命教育、维护学生健康成长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各方管控责任,健全部门协同、学校主抓、家校共育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健康成长。

    (十)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机制,从源头保障决策科学性。完善征求意见平台,进一步集思广益、汇聚民智,不断提升教育决策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十一)健全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更新教育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编制教育系统包容免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持续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积极落实《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十二)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推进教育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机制,全市教育系统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从2020年的53名增至145名,13个区县(市)均组建了专门的校外教育综合执法队,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教育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全覆盖”。10月份,教育部把我市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经验作为“双减”试点改革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加大校外培训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执法检查常态化,每月随机抽取15%的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检查,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双减”工作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处罚违规机构930家,责令停止办学299家,查处违规培训103起,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聘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四、加大普法力度,教育普法实效性持续增强

    (十三)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下真功。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自主设计的“习语进课堂”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全面、深入、有效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课堂教学中具体化、生动化,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多次进行宣传报道。

    (十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出实招。发挥阵地作用,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宪法诵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会同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宣传活动,我市3名教师在全省宪法演讲决赛中荣获一等奖。全市57.7万名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宪法小卫士”在线答题活动,参与人数位列全省第一名。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开展《培植法治根基 呵护祖国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讲》,参与学生达3000余名。疫情停课期间,邀请专业律师录制法治教育课,组织全市中小学生通过“沈阳云课”集中观看学习,参与人数近50万。

    (十五)深化法治教育见实效。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沈阳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方案》,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经费“五落实”。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严格保障《道德与法治》课时,并将其列入年度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列为中考必考内容。全面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准入、培训、管理全过程,持续强化教师队伍的法治教育、纪律教育,提高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推动实施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广泛推行教师集体备课活动,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参与各级各类法治学习和专题培训的教师达20余万人次。今年3月,市教育局获得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十六)构建协同普法工作新格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沈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择优选派930名优秀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为全市598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推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制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中小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实现“一校一法律顾问”目标。

    五、加强检查监督,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透明

    (十七)加大教育督查督导力度。研究制定《市教育局督办事项落实工作规则》,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账,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事项140余项。以市委教育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印发沈阳市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将依法治教情况纳入政府履职评价重要指标体系,压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深入开展审计监督,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全覆盖。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承办各级各类建议提案137件,保持“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十八)完善教育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扎实推进教育信访工作,开展教育系统信访矛盾“治重访、化积案”专项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共化解案件4493件,人员化解率77.53%,案件化解率89.91%。坚持常态化、深度化、系统化排查教育系统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全部建立风险台账,落实“四位一体”包保稳控措施。完善教育舆情监测与应对机制,开展政务新媒体管理督查,编制舆情日报198期、月报10期、专报20期,有效提高舆情处置能力。

    2022年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有不足之处,一是教育立法工作还需加快步伐,依法治教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教育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教育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要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快教育立法工作步伐,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普法质量,为推动幸福教育民生工程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