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02-22    】【打印本页】 【关闭

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提升教育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对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市教育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等各种方式开展学习钻研。印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摘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局党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各项重要教育法治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将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党内法治建设工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幸福教育、“双减”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措施12个。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要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格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实市属高校“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成立民办教育行业党委,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推进大中小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加强阵地管控。

二、教育“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

精简下放教育审批权限,组织培训做好工作衔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运行平稳有序。制定《市教育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对39项证明材料中的1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占全部材料的48.7%,事项覆盖度60%。印发《沈阳市教育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确定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等三类措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一网通办”,16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实际网办率达100%,入园、入学“一件事”上线运行,教育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综合采用部门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督等方式,健全教育监管机制,督促做好工作落实。

三、教育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完成《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延期使用工作。依据新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和国家最新要求,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法治建设规划,完成未来五年立法计划征集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源行动,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严格进行审查,避免出现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措施。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学习宣传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教育惩戒办法和校规校纪备案审查办法》《教育惩戒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信息年度备案办法》《学生申诉案件复核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依法依规推进教育惩戒工作。出台《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沈阳市中小学名优校长工作坊名优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名优校长、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下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持续保障好群众权益。

四、教育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机制,从源头保障决策科学性。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优化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建立教育系统包容免罚清单并及时更新,推行柔性执法包容监管。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教育职责权限。聘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顿行动,开展6轮次隐患排查,整改隐患1488项。组织防溺水、防范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20余项,参与师生100万人次。抓实校园疫情依法防控,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双减”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3位市领导任副组长、22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出台“1+N”系列文件。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1775家,压减率100%。全面完成营利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推进校内减负提质,浑南区课后服务模式成为全国典型。

五、教育普法实效性持续增强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市律师协会开展了2021年度律师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宣讲。印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在全市教育系统专题开展新修订《教育法》宣传学习活动。邀请律师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市区教育部门相关处(科)室参加。会同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宣传活动,我市选手在省级宪法演讲活动中分获二、三等奖,在省级法治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三名选手在省级宪法征文中获得一等奖。全市超过55万名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卫士”网上答题活动,参与量位列全省第一名,参与率是去年3.3倍。普法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肯定,在全市“‘七五’普法先进事迹展演”大型活动中发言介绍工作经验,市教育局推荐的单位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准入、培训、管理全过程。组织我市法治教师参加了教育部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坚持开门搞普法,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公安等单位合作,统筹法治教育资源,联动开展普法工作。

六、教育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印发了《沈阳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对督导体制改革进行了整体谋划。组建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沈阳市政府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沈阳市教育督导人员参与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提供保障。将依法治教情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履职评价范围,督促各地区提升教育法治工作质量。单独设立审计处室,强化审计监督工作。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确保教育工作方向不偏、走深走实。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承办省市建议提案166件,实现“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教育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重点公开教育规划,财务,办事、疫情防控等群众关注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万余条。依法依规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完成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强政策咨询解读,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宣传重点工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0余条。强化源头治理,做好信访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教育立法工作还需加强,一些方面工作的运行制度机制还不健全;二是教育执法力度还不够大,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还不够高,善于执法、敢于执法的能力还不够强,执法案件数量还不够多,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三是教育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强化教育执法工作,打造“幸福教育”,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城市发展振兴贡献教育更大力量。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

撰稿人:余生

核稿人:梁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