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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职学校开设综合高中试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职业教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力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沈阳模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沈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职普融通深化产教融合,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推动“双元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沈阳职业教育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近几年我市推进综合高中建设的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依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关于探索或创办综合高中精神,下发了《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研究确定在沈阳市奉天高级中学、沈阳市第七十六中学、康平县第一高级中学和法库县第二高级中学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同当地职业教育中心合作办学。综合高中按普通高中招生入口,并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普通高中课程。 综合高中于高二新学年至学业水平考试结束期间,在原有普通高中班的基础上,增设普职融通班。高一学年末,学生有三种自愿选择:一是留在普通高中班继续学习;二是到普职融通班学习普通高中文化课程和职业学校技能课程,保持普通高中学籍不变;三是分流到职业学校就读,学籍转到职业学校。综合高中学生毕业后可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并以普通高中学生身份参加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分流到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可获得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以职业学校学生身份参加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综合高中试点以来,虽然取得了一点成效。但是对于促进中职学校发展,为中职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成才渠道上作用发挥的不是很明显。正如你在提案中提到的,当前中职学校的社会认可度依然不高,中职学生的升学愿望更为强烈。如何利用中职学校资源,拓宽学生成长路径,是当前我市中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建议举措,切中当前我市中职发展实际,顺应了当前全国全省推进综合高中建设的方向,为我市下一步推进综合高中建设提供了意义非凡的框架和思路。下一步,我们将在您的建议下着力推进在中职学校开设综合高中试点班、试点校建设工作。 二、下一步开展中职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校)建设的基本思路 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组织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意见征求工作,我市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有关精神,并通过学习其他省市相关工作经验做法,正在积极拟定我市试点工作方案,就下一步推进工作做积极的思考和准备。正如您在提案中建议的举措一样,我们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建设。 1.试点形式。我们拟尝试通过建设试点班、试点校的形式来推进。办学条件达标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高校、特教附设中职班)可开设“综合高中试点班”。每所学校每年试点班数量一般为2至3个。同时支持区县所属职教中心与区域普通高中通过合并转设的方式,建设“综合高中试点校”。试点班(校)应基本满足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需求。 2.试点实施动态管理。通过明确类别、强化招生管理、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师资管理、学费管理,明晰相关试点政策和举措。一是类别管理。开设“综合高中试点班”的中职学校和“综合高中试点校”实行“一校两牌”,即原学校加挂综合普通高中牌子。二是招生管理。试点班(校)的招生对象均为参加当年中考的本市初中毕业生;招生范围与本地区所属同级公办普通高中一致;招生计划单列并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录取批次在我市中招第二批次;考试录取按招生学校计划、考生志愿、中考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三是学籍管理。试点班(校)学生在学籍上实行“单一注册,双重管理”。高一年级入学时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通过“学校机构代码系统”为试点中职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参加普通高考。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或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学生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自愿提出转换本校中职专业学习申请,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且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提出申请后一周内完成中职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在中职专业学习期满且通过相关课程考核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严禁重复注册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籍。四是课程管理。试点班(校)要将普通高中课程与相关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整合,形成综合高中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课程要执行辽宁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职业教育课程要面向市场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原则上第一学年要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全开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课程,并设置部分技术类课程。五是师资管理。要求试点班(校)要全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教师队伍补充、教师能力提升,打造适合综合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师资队伍。六是学费政策管理。试点班(校)学生按学籍身份执行市、区县(市)所属同级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现行收费、财政拨款及学生资助资金相关政策。在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期间,按照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执行;转入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后,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办法和标准,享受相关免学费及资助政策。 3.试点保障。一是拟成立沈阳市教育局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和指导,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对试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开展试点的区县(市)要比照市里组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强化资源供给。充分利用区域优质高中的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资源与试点班(校)开展结对共建,促进试点班(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立足学生需求、社会关切,积极为学生多样选择、多元发展提供机会,及时将试点班(校)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布并做好解读,引导家长、学生科学规划个人成长和职业生涯,合理选择就学类型,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综合高中建设改革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