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提案》(第101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5-04-30    】【打印本页】 【关闭

房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的提案已收悉,市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您的提案,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讨论了提案的内容,提案中对当前校车存在问题的剖析深入透彻,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主体资格审查指导各县区教育局对校车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专项台账,同时跟踪整改进度。通过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校车服务市场,确保服务主体的合规性。

2.线路站点优化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对校车运行线路和停靠站点进行核查。对部分站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取消了主干道十字路口等危险停靠点,增设了安全标识和防护设施。同时,要求校车严格按照规定站点停靠,杜绝“招手停、随时停”现象,有效降低了交通安全风险。

3.设施配备整改对全市校车开展安全设施大检查,针对未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及安全带缺失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校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为学生乘车安全提供硬件保障。

4.运营服务规范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加强运营管理,校车照管人员负责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维护车内秩序,督促学生系好安全带。定期开展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校车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讲座、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监护人和学生普及交通和乘车安全知识,有效增强了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6.保险保障推动督促校车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保险,为校车运营提供了风险保障,一旦发生事故,可有效减轻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

7.衔接机制建立建议乘车学生监护人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乘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学生乘车实名制工作,每月更新台账,坚持逐台车核对学生乘车人数,认真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同时警示、提示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通过建立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协同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下步工作计划

1.持续强化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校车违法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加强对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管,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短视频等方式,持续开展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保险保障体系推动校车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探索建立和提高校车运营的抗风险能力。优化保险理赔服务,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赔付,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4.提升家校社协同效应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家校社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车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校车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学校车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水平,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上下学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