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沈阳市中小学午餐管理的提案》(第0547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19-04-25    】【打印本页】 【关闭

苏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市中小学午餐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与学校建设、发展、管理等方面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指导、同步检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每年至少两次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每年的春秋两季开学初,市教育局都会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许可量化、场所环境、健康管理、进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等项目。2019年3月,市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2个联合检查组对我市13个区县(市)共74所学校食堂开展了的检查督导。联合检查对全面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是实现了明厨亮灶全覆盖。我市目前有持证中小学食堂(含公办幼儿园)794所,在市教育局专项改造经费的支持下,已经全部完成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明厨亮灶将学校食堂的操作间、洗消间等食品加工的关键部位和环节通过视频监控的方式呈现给广大师生,既便于学校食堂自我约束也便于师生监督。

  三是切实加强了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市教育局在每学期开学初都会部署开展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大检查,要求学校在开学前对食品加工场所、食堂加工用具、餐具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全面清理库存食品及原料,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在学校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到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排查。除此外,市教育局还会不定期地对“双随机”检查和日常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学校进行二次复检,监督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持续开展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培训。2016年至2018年,针对学校食堂主管领导、食堂管理员已经累计开展了510余人次的综合能力培训,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学生营养餐建设、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2019年,市教育局加强了对各区县(市)培训工作的统筹和指导,3月初,敦促各个区县(市)着手开展辖区内培训,并要求将三部委的新规定作为必须培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

  您的提案,站在保护孩子健康的角度对我局的工作提出了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提高我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您的提案,我局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和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堂重点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堂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管理及查验制度、食品贮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重点制度,提高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落实学校膳食委员会制度和陪餐制度。要求各个学校制定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身体健康需求的营养食谱并每周公示,每日由学校校长或相关负责人和学生共进午餐,定期邀请家长进校园与学生进餐。

  我市部分学校已经陆续开展了校长陪餐制度。陪餐制度的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沈阳市第一中学校长在4月1日陪餐时接受沈阳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承诺 “一定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为政府分忧、让家长放心、使群众满意。” 

  三是积极协助市商务局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我局会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指导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市中小学食堂的日常管理,让我市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欢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在校园开放日之际,走进校园,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好孩子的健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