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沈阳职业教育在校生基本情况 沈阳现有各类职业院校126所,在校生共19.4万人,高职在校生10.3万人,中职总的在校生数为9.1万人,其中80所中职学校在校生7.5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1.6万人。每年培养6万多名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国家级示范院校11所,开设国家规定的19个专业大类中的17个,共计111个专业。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其中在本市就业的占80%左右。中职新一轮国家示范专业7个,中职荣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牌255块,其中金牌33块,银牌98块,铜牌124块,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2010年,我市被教育部确立为“国家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沈阳试验区”;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确立为“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城市”。 二、加强顶层设计,以政策法规为引导,深化校企合作,形成多方合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及《沈阳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对推进学校自主办学,强化校企合作,实施工厂化办学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市委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又称人才新政24条),明确了一系列扶持鼓励吸引人才的相关政策。包括:对企业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1600元、3000元培训补贴;对评选出的“盛京大工匠”等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在沈首次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推行 “双元制”教育模式,对参与“双元制”教育培训并达到一定培训规模的企业给予50-100万元补贴等。二是《关于印发<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暨“工厂化办学、双元制教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发改发〔2018〕10号),拟借鉴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工厂化办学、双元制教学”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和跨企业实训中心,双元培育“大国工匠”,总结可复制的经验,逐步推广实施,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为制造强国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自2012年以来,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已经累计有231名毕业生进入宝马公司成为正式员工,宝马公司对这个合作项目给予高度认可,学校也在此基础上申报并被批准为辽宁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是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典型样本,是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在本土最成功的实践案例。2019年与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沈阳大学签订了共300名的高级维修订单班。此外宝马公司还与6所中职学校订单培养1200名生产操作工,为宝马新厂区准备技术工人。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四所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共有在校生655人。新松公司与中职学校签订3个订单班。除此而外,德马吉、西门子、德科斯米尔、欧福科技等知名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支持上重点通过支持“双元培育试点项目”,解决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落实企业重要办学主体地位问题、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办学激励机制问题、技工学校发展问题、中德学院全新体制运行问题以及市属高校转型发展问题等。 三、以职教集团建设为平台,扩大职教影响,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多年以前,我们先从订单班做起,比如宝马班、钓鱼台国宾馆班等,现在这种类型的班级覆盖招生班级的10%,涉及到近200个企业。伴随着订单班的逐步延伸,名校与企业进一步合作,组建职教集团,仅市教育局直属的中职学校就组建了18个,参与企业近1000家,最多的学校依托骨干专业成立了3个职教集团,基本实现了专业群与我市主导产业的对接,基本涵盖沈阳区域内的规模以上企业,每一所学校都拥有一批合作企业。近两年,市教育局先后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和中德新松教育科技集团签署了职业教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在工作层面,将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情况纳入每年的综合考核和综合视导指标体系中,引导和推动集团化办学走向深入。 这些年,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先后启动了职业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沈阳经济区职业院校师生同共同参加的技能大赛,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师队伍建设,有效推动了学校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四、强化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2018年,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8996万元,用于支持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调动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性、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等各项政策。全力支持“校企合作”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可对社会和企业职工实施职业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按政策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申请“双元制”校企合作培训项目,“定单式”培养和组织职工培训达到一定标准的,经确定后给予企业50-100万元资助资金。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输送毕业生给予奖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所输送的毕业生为当年度进入企业的技能人才,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以上,每年输送100名以上毕业生的给予学校每人1000元的奖励。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