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第0654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9-14    】【打印本页】 【关闭

提案者: 贺福利

提案的主要内容: 一、依托行业企业联合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对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开展定期培训和轮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二、出台符合职业院校用人需求的教师准入制度和评聘办法,放开扩充编制的自主权,畅通引进专业教师的渠道。放开绩效工资改革的自主权,吸引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流向职业院校从教。三、鼓励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中选聘优秀的专家技师、专业骨干进校讲授专业课,实行“校企联动、产教融合、定制教学”的“双导师制”混合教学模式。

主要办复情况:

一、以职教集团为依托,发挥企业教师培训基地作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一是市直属9所学校成立18个职教集团,参与企业近1000家,校企之间广泛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多种合作模式。二是2018年出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暨“工厂化办学、双元制教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和跨企业实训中心,双元培育“大国工匠”。三是充分利用企业人才优势,提高职业学校教师技能水平。2019年出台《沈阳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等制度。四是发挥企业实训基地作用,实施“双元”培养。今年出台《沈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设经验,校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

二、深化校企融合、探索校企“双导师”教育模式。一是持续推进“双元制”校企合作培训项目,探索“双导师”教育模式,实施期限为5年,补贴标准为50万-100万元。二是扩大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深入推广。按照“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2020年底前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学徒基本工资: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教育培训费用: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企业导师津贴: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四是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控制在4000元至6000元。

三、扩宽教师引进渠道,引入更多优秀人才。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面向高校直招。近三年,直属学校及区县职教中心共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公共基础课教师89名。二是面向社会招聘专业课教师,2019年共计招聘了37名专业课教师。三是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在编制范围内,市直属学校自主聘用企业大师、技师及能工巧匠等外聘教师350人左右,经费投入1200余万元。四是比照特殊人才政策引进优秀专业教师。2017年比照特殊人才引进政策,市外事服务学校引进马冲(工人编制),2019年市轻工艺术学校引进教师周放(工人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