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制定沈阳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地方性法规的提案》(第0524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9-14    】【打印本页】 【关闭

提案者:刘鹏

提案的主要内容:建议尽快出台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地方性法规。需要注意:一、要明确界定“校园”的范围。二、要明确界定“欺凌”行为的定义。三、明确学校、家庭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四、规定切实有效的预防与治理措施。五、要明确惩戒措施。

主要办复情况:

一、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2018年,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沈阳市中小学校园欺凌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预防校园欺凌考核体系,规范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流程,促进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防治校园欺凌体系建设。

二、全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活动。市教育局每年结合“安全教育活动月”(每年2次)活动,全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9月以“增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欺凌”等为主题,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成效,组织编印了1.5万册《防范校园欺凌宣传》宣传册和320幅宣传标语。

三、深入推进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部署落实《2019年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一是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二是通过组织开展家长课堂、家长会和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落实监护责任。三是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四是学校要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家庭、思想、心理等状况进行摸底排查。

四、研究论证推进防治校园欺凌法制化进程。由于国家及省级层面暂无针对校园欺凌的立法,我局已就现行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与司法局沟通,深入研究论证提请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推进防治校园欺凌行为法制化进程,依法惩治校园欺凌行为。

下一步,将参考多地相关法规,起草我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体系,明确细化校园欺凌行为清单,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防治校园欺凌行为应急处置流程,依法惩治校园欺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