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徐冰 张太宇 金明哲 提案的主要内容: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可逐年加大投入比例,每年增加1-2处公办园,增加公办园学位300-500个。公办园比例应逐步达到50%。2.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比例,提高外聘幼儿园教师工薪待遇,实现同工同酬。 主要办复情况: 一、做好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16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编制了《沈阳市全域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年)》,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建设和设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本级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力度,新建市补助2000元/平方米、改扩建市补助1000元/平方米、维修市补助500元/平方米。2016年以来,采取新建、配建、回购、改扩建、改造幼儿园等途径,建设和综合改造公办幼儿园90所,农村基本实现每个乡镇举办一所公办幼儿园,市级投资16977万元。同时,对新开办公办幼儿园按学位补助一定资金,用于购置基础设施设备,保证建成一所,开办一所。 三、提高学前奖补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奖补政策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38号),规定对公办幼儿园实行运行补助,城区将补助标准由原来每生每月200元,提高到每生每月365元,通过推行学前教育奖补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公办幼儿园办园积极性,并对规范办园行为等起到了一定引领和促进作用。 四、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自2019年4月末以来,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与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密切协作,组织指导各区、县(市)深入开展小区配套园摸底排查和全面治理工作。目前,我市384个需要治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已经治理306个,剩余78个正在进一步治理中,为扩增公办学位提供了有效途径。 五、增加公办教师编制。2016年以来,通过考试,面向社会和大专院校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共计123名,全部为有编制的幼儿园教师,为一部分公办幼儿园解了燃眉之急。 下一步,继续做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增公办学位,继续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