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沈台胞子女就读工作的提案》(第092并1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9-11    】【打印本页】 【关闭

提案者: 袁长跃

提案的主要内容:

一、出台针对台胞子女就读的政策。

二、做好台胞子女就读的服务工作。

主要办复情况:

一、关于出台针对台胞子女就读政策方面

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沈阳市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台胞子女入学政策,沈阳市各区对台胞子女入学,均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同时适当照顾。目前我市本地居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需要具备“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和居住年限要求,有的区还要求全家落户。对于台胞子女入学,相比上述本地学生入学条件,都有不同程度照顾,共性照顾措施为,对台胞子女入学均按照本地户籍对待;个性的照顾措施,有的区县对其居住年限放宽要求,使台胞子女有更多机会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另外,沈阳市对于台胞子女,中考照顾10分参加录取。从沈阳市台胞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看,全部顺利入学。

二、关于做好台胞子女就读的服务工作方面

为做好对台胞子女就读服务工作,全市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建立和优化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入学源头审核机制,市台办对台胞子女入学申请进行源头审核;二是简化入学办理流程,优化入学服务,取消非必要环节;三是安排入学机制,区县(市)教育局对台胞子女按照台胞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就近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属人才子女的,按照人才子女政策安排入学;四是中考加分录取照顾机制。

下一步,市教育局与市台办将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入学有关工作,与市台办建立台胞子女入学信息沟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更好服务台胞子女入学工作,及时依据政策解答台胞子女在入学方面遇到的问题,为台胞子女在沈入学更加便利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