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特岗教师招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提案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委员的想法和意见,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1.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聘后管理;2.增加培养省属优师专项师范生;3.特岗教师招聘中,预留一些学科岗位向男生倾斜;4.加大校园招聘力度,将招聘范围扩展到省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结合委员提出的提案和问题清单,我们向委员重点汇报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聘后管理”的建议。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有关精神,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于2008年起,在辽中县(变区后取消)、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实施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市已招聘3200余名特岗计划教师,逐步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有效促进了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构建全市优质均衡发展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幸福教育”民生工程奠定坚实基础。为有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我市持续加强特岗教师聘后管理,一是按省有关要求,明确规定服务期5年,在服务期内不允许辞职或调转;二是工作满一定年限的特岗教师,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三是强化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二、关于“增加培养省属优师专项师范生”的建议。依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3〕1号)有关精神,省级师范生公费教育属于省级组织实施范畴,我市将按照省统一部署及要求,做好省级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按有关规定原则上回原生源所在地乡村中小学编制内任教,并进一步加强聘后管理,确保省级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关于“特岗教师招聘中,预留一些学科岗位向男生倾斜”的建议。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者为特定人员设置条件”之规定,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属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范畴,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在招聘条件上不允许设置性别、民族、年龄、身高、毕业院校、资历等歧视性条件,还不能在一些学科岗位上向男生倾斜。但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科学完善笔试、面试内容,让更多真正优秀的人才加入农村教师队伍,推动农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加大校园招聘力度,将招聘范围扩展到省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建议。为科学配置我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专业人才,我市今年初出台了《沈阳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其中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拓宽农村学校教师招聘渠道,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今年下半年,将根据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编制空余及实际需求情况,计划组织开展上述区县(市)所属学校面向省内师范院校、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鲁迅美术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精准引进农村教育急需专业人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形成服务沈阳振兴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强大合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