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高校”文化传承合作 提案》(第134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4-07    】【打印本页】 【关闭

冯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高校”文化传承合作的提案第134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提案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委员的想法和意见,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1.在高校建立非遗项目的实践基地;2.加强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3.高校可举办相关培训课程;4.打造高校成为新型非遗文化传承平台,加强学术交流;5.培养非遗的“学院派”传承人;6.发展大学生成为家乡“非遗代言人”。

市教育局非常赞同委员提出的提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是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现如今“文化自信”的中国人开始探寻各种途径保护、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被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结合问题清单和工作实际,我们向委员重点汇报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在学校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意义让更多师生认识、了解、熟悉、喜欢非遗,不断提高师生保护非遗的意识。紧密结合重要传统节日,在校园实施非遗展演和传习体验活动,营造“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推进非遗教育化传承的新模式。加强与非遗部门的合作,精心策划,适合大中小学生兴趣爱好的非遗活动,让学生从小耳濡目染,深入了解并深切感受其内涵与魅力。将非遗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在幼儿园、中小学开设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技艺、民俗等课程,以“非遗进校园”促进非遗项目的普及。积极与驻沈高校合作,将非遗研学游作为“非遗进校园”活动的有益补充,积极支持非遗展览馆、非遗传承基地作为学校课外非遗实践活动基地,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国家级非遗项目与在沈高校合作。结合我市国家级非遗项目特点,挖掘与高校课程结合的契合点,积极推动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辽宁传媒学院等专业型大学及辽宁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大学等综合性大学的相关学院开设对口的非遗课程,由代表性传承人担任专家进行授课,为非遗与高校“牵线做媒”。目前,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大学已经尝试开设了东北大鼓的相关课程。通过以论坛、研讨会等形式媒介,邀请在沈高校代表、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共聚一堂,根据资源优势,进行互选,促进高校与非遗项目的“速配”,实现合作共赢,谋求长远发展。

 四是创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协调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协同各部门进行常态化和系统化的推进。创建非遗实验室,组织与非遗相关的专家和学者成立非遗实验室,具体创编教材以及研究如何常态化进行推广。以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为目标努力推进项目进行。推进非遗学科化进程,以培养和打造非遗专业教师为目的,对非遗教师作专项培养。      

 五是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活动。以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区域联盟,做好非遗保护成果展演展示活动,号召高校做好非遗博览会的承办工作。开展学科类竞赛、趣味性学生非遗夏令营活动,促交流,促发展,让非遗项目“见人、见物、见生活”。开展学生“非遗代言人”评选活动,选树优秀典型。重视非遗项目同市场相结合,促进非遗项目向经济效益转化,让非遗项目成为我市一张靓丽的名片。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