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职工子女假期公益托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提案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委员的想法和意见,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1.提供托管服务主体等问题。2.提供学习场所等问题。3.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等问题。4.服务时间为寒暑假期等问题。5.提供托管服务开设班级等问题。 市教育局非常赞同委员在提案中关于落实“双减”政策,做好公益托管,进而解决双职工家庭子女“看护难”问题的建议,这与当前国家要求和广大家长需求也是高度契合的。在寒假、暑假放前,市教育局会专题印发通知,鼓励、指导各区各校积极开展假期托管服务。结合委员提出的提案和问题清单,我们向委员重点汇报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是关于“提供托管服务主体等问题”的建议。区县、学校按照“一区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保障就近就便的前提下,平均每个大学区(或教育集团)选定1所小学开展假期托管服务。除学校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外,一些地区由社区、妇联、青少年宫等开展公益托管服务。如我市沈河区早在2001年就已经创建“学校放假社区开学”服务品牌,为辖区内的双职工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此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资源为职工子女提供寒暑假托管服务。目前,托管服务在我市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资源调配模式。 二是关于“提供学习场所等问题”的建议。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以看护为主,并注重丰富暑期托管服务内容,有效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假期托管服务收费参照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按照公益普惠性原则,每生每天收费不超过30元。收费为代收费,并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 三是关于“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等问题”的建议。学校是组织开展假期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各校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假期托管服务。在此基础上,各区因地制宜、主动施策,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如我市辽中区大力引导大学生志愿者、优秀退休老党员和区巾帼志愿者等人员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假期托管服务,壮大了师资队伍,保证了服务品质。 四是关于“服务时间为寒暑假期等问题”的建议。我市学校提供假期托管服务时间为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兼顾家长需求,给予家长一定的选择空间,具体天数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假期托管服务每天总时长近8小时,基本上能满足家长接送需求。 五是关于“提供托管服务开设班级等问题”的建议。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人数、学生年龄结构,以及学校开设课程等实际情况来临时编排学生的班级,做到科学合理,确保托管服务安全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落实“双减”任务,做实做优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将假期托管服务打造成“学生舒心、家长放心、教师用心”的民生工程。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