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就餐质量的提案》(第0331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3-10    】【打印本页】 【关闭

马世轩委员:

您提出的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就餐质量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中小学生就餐质量,市教育局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从原料采购、食材加工、操作规范、人员健康管理以及食谱制定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和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强调:

一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自营,对于无法自营食堂的学校要通过合法合规程序(招投标等)公开选择餐饮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同时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二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陪餐制。即由校长和教工代表组成的陪餐领导小组,要与学生同地点,同时间,同标准就餐,通过观察询问学生就餐情况并结合自身感受对当餐做出口味、质量、卫生、营养等方面的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家长代表陪餐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学生伙食质量。

三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提升管理和监督双效能。学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等方式公开学生食谱、食材来源等信息,实事求是将相关信息公布给学生家长,并开通意见反馈渠道,与家长正面沟通解决学生用餐问题。

四开展满意度调查,2022年市教育研究院根据学校伙食质量、环境卫生等情况督促各区县开展了学校食堂满意度调查工作,并结合意见反馈改进食堂管理工作。

针对提高学生就餐质量方面,我们将继续对区县和学校开展培训和指导,在原料采购、食谱制订、信息公开等方面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区县做好监管,以保证学生餐食材放心、菜品营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