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秩序管理与遏制校园欺凌问题的提案》(第26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4-23    】【打印本页】 【关闭

苏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秩序管理与遏制校园欺凌问题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提案内容,梳理出了问题建议清单,具体为:1.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校园欺凌主题教育;2.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强化责任意识;3.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排查、建档工作,遏制隐患苗头;4.学校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及时教育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5.多方协同、勤于疏导。

我们非常赞同委员在提案中的建议,近年来市教育局也始终将校园欺凌的防治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委员提出的提案和问题清单,我们向委员重点汇报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校园欺凌主题教育的建议

市教育局始终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一是坚持把预防校园欺凌和自我保护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计划,把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安全课程。二是坚持经常教育、专题教育和针对性教育相结合,对中小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普及相关知识,确保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治进校园巡讲、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学生依法处理伤害事故、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二、关于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强化责任意识的建议

针对校园欺凌防治,市教育局不断扎实做好制度保障工作。一是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与应急处置;二是会同市公安局、市关工委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调度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形成防治校园欺凌齐抓共管的社会格局;三是要求各学校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护组等,明确欺凌事件处理操作流程;四是进一步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实现校园死角、围墙周边探头全覆盖。与辖区派出所实现联网,提高安保震慑力。

三、关于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排查、建档工作,遏制隐患苗头的建议

市教育局时刻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跟踪和教育工作。要求各中小学严格落实性格孤僻或有抑郁倾向、有极端行为或暴力倾向、留守学生等共计16类特殊群体的排查工作并建立动态台账,及时调整更新,教育局每月调度数据。

针对我市中小学排查出的特殊群体学生,今年4月市教育局印发了《全市中小学开展“成长日记”活动实施方案》。本着服务学生的原则,重点围绕“查实情、解生忧、见实效”,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成长日记”活动,一生一册,持续跟踪,重点关注,专人负责,专门记录解决关系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类问题,促进特殊群体学生健康成长。

四、关于学校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及时教育惩戒的建议

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本着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教育并按照校规校纪进行惩戒,对情节较重的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对屡教不改的学生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依法处置。对被欺凌学生进行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学生尽快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五、关于多方协同、勤于疏导的建议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推动了各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通过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和心理咨询师、增加心理筛查设备、加强心理教师培训等措施,各学校均建设了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定期开展家访等活动,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在校表现,提示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切实形成家校合力,共同做好学生学习、思想、生活等全方位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校园欺凌的防治工作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继续推动依法治理校园欺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导问责;四是进一步推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建设。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