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警惕公办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N种风险的提案》(第278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5-08    】【打印本页】 【关闭

王枫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警惕公办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N种风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政府层面要做好三方面事情”的建议。

(一)关于“要定好集团化办学的‘红线’,确定什么不可为、什么界限不可逾越。同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好监管工作,及时处置集团化办学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的建议。

辽宁省已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办学规模、管理机制都做出了明确要求。市教育局正在积极调研,已经召开两次专题座谈会研究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通过调研13个区、县(市)集团化办学工作形成了我市集团化办学总结分析报告。将于近期转发省厅文件并提出深化我市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具体要求。鼓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办学实际,统筹规划本区域内集团化办学的整体布局。采取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整合优质办学资源,充分发挥区域内优质学校的带动引领作用,因地制宜采取紧密型或松散型教育集团办学模式。综合考虑师资条件、保障能力及实际效果等因素,合理控制集团化办学规模,避免盲目扩张,防止出现集团规模过大导致办学质量滑坡,把注重质的整体提升和重视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集团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关于“继续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沈阳市始终坚持公平与质量原则,以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为抓手和目标,除了集团化办学这一主要模式外,我们还创新利用城乡结对共建、学区制、共同体思维、合作办学等方式,积极推动沈阳市基础教育改革,计划用三年时间创建300所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目前已经创建103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城乡间、学校间、区域间覆盖面,着力打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沈阳模式。

(三)关于“三是加大教育管理的去行政化力度。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推进教育教学的管、办、评分离”的建议。市教育局通过多种途径,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的管、办、评分离,争取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指导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考核评价,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发展性绩效评估监测考核,将考核评价与解决问题、促进集团发展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等相结合。同时加强教育集团内部的评价。集团学校要建立统一的干部教师专业考核和评价体系,实现“评价考核一体化”,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健全集团校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细化考核和评价内容,集团内部统一施行,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依据。探索建立集团化内部分校校长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集团分校自主发展能动性,从而促进整个集团的内涵发展。

二、关于“教育集团要处理好几个关系”的建议。

(一)关于“一是处理好办学传统与办学特色之间的关系”的建议。市教育局鼓励区域结合自身特点特别是集团成员校根据自身优势形成集团整体统一理念下的各自特色,在共同的目标愿景指引下,形成“文化”自觉,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各集团学校“和而不同”发展。在尊重各成员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练核心价值,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积极向上的集团文化,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彰显集团化办学的优势。防止优质品牌学校“被稀释”和文化构建“同质化”现象。

(二)关于“要处理好外部治理力量输入与内部人才培育之间的关系”的建议。我们将督促区域按照既定推进的策略,指导集团学校逐步设立协调管理机构,实施集中决策、民主管理、组织协调的运行机制。单一法人教育集团设总校长,赋予其管理权限,对集团内部事务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实现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学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非单一法人教育集团的各成员学校通过制度章程、签订多方合作协议等方式,对成员学校权利义务进行明确。

(三)关于“要处理好龙头学校优势发展与成员学校快速优质化之间的关系”的建议。省文件明确规定,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校的教育集团内部,分校控制在3至5个(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1-2个)以内。通过集团总校统筹的“统一管理”机制、各集团分校轮流牵头的“雁阵管理”机制、领导层和各部门相辅相成的“条块相辅”等方式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打破校际间“壁垒”,探索创新融合高质量发展之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区县(市)进一步落实文件精神,探索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之路。     

(四)关于“要处理好激励机制与办学质量不易测量之间的关系”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落实省文件要求,集团学校要建立统一的干部教师专业考核和评价体系,实现“评价考核一体化”,促进共同发展。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依据。探索建立集团化内部分校校长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集团分校自主发展能动性。完善集团学校内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有效使用、正常运转。

(五)关于“要突出信息技术的应用”的建议。市教育局充分利用沈阳市教育资源公共平台面向全市师生提供线上课程资源,推进面向农村地区的“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活动,市区优秀学校通过市级网络教育电视平台向农村地区学校共享课程6800余节,为农村学校教师提升专业素养提供有效途径,改善农村学校开不齐、开不好课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指导集团学校,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科学构建集团内部的信息交流系统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行集团内学校集体备课、评课、教研、学科教案、多媒体课件、优秀课例、模拟题库、教师论坛、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的共享。鼓励集团学校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促进集团内部的合作交融,积极开发集团内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专递课堂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覆盖和精准推送,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