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在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提案》(第270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5-08    】【打印本页】 【关闭

刘秀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的建议。

目前,我市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70人,配备率达98.11%。同时市、区分别设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引导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规范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科研和交流工作。今年,市委教科工委 市教育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各中小学要按照师生比1:1000比例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二、关于“开展学生心理疏导”的建议

一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2016年,市教育局投入专项资金536万(占全年设备经费投入的6.41%),用于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完善。目前,全市中小学均已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实施。二是加强心理咨询室管理,各学校通过心理咨询室有效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咨询活动,每个工作周内,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针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辅导。建立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三是畅通学生心理不良倾向筛查渠道。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全体学生的心理不良倾向筛查,及时结合筛查结果开展分类分级干预。校园内通过设立心灵信箱等方式,引导学生针对自身心理问题主动寻求帮助。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的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增强同伴支持。

三、关于“加强家校沟通”的建议

目前,有条件的学校开办了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向未成年人及家长灌输健康生活理念,教给其方便、有效的放松、减压方法;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子观念,走出家教盲区,指导家长教育理念。接下来,全市中小学校都要与家庭积极配合,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共同实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保持健康心理状态、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运动、保持充足睡眠、合理膳食等健康生活习惯,减少心理不良倾向诱因。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涉到学校、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从多角度、多层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青少年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支持青少年健康发展,把心理健康渗透到教育的每一个环节,打造合格的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及各级心理咨询师队伍,帮助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孩子们创造科学合理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