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早晚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管理的提案(第2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随着私家车保有量连年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家长选择小型轿车和电动车的方式接送学生,每逢上、下雪高峰时段,大量学生集中出现在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造成校门式拥堵,极易危害到学生的安全,存在很大交通隐患”。 近年来,市教育局和市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针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护学岗勤务管理。在我市重点学校以及人流、车流集中的学校设置护学岗,加强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并发动学校、家长组建“警校家”护航队,保障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安全有序通行。二是开展校园门前交通设施排查。对全市3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门前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完善,共计施划人行横道线188组、停止线248条、黄色禁停区146个、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菱形块)573个、新增完善交通标志1900余块,设置机非护栏4.5公里。同时,对双向6排道以上道路中心护栏增补7.2公里,更换人行道渐变片492片,矮栏492片。三是加强校园门前静态秩序管理。针对中小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口乱停乱放实际,专门下发《交通警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意见》,综合运用分散停放、临时停靠、门前禁停等措施,缓解上放学时段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在有条件的学校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和校车落客区,保证学生上、放学时段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四是完善校园门前交通组织。根据道路条件与交通需求,在我市部分校园周边街路,采取单行、限时单行、增设二次过街安全岛、划定家长等候区以及非机动车停放区、优化标志标线等管理措施,有效缓解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经与公安交警部门反复研究协商,并在广泛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公开信的方式,引导学生和家长采用徒步、乘坐公交车或校车上下学,最大程度的减少接送学生的私家车辆数量,进而减缓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的压力。 二是大力加强城区校车日常监管。2020年,我市延续了《沈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效年限,将城区接送中小学生和学前幼儿车辆一并纳入全市校车管理序列。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校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着力抓好城区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组建“警校家”护航队。针对拥堵较严重的学校,将采取成立家长志愿者队伍的方式,把家长有效地组织起来,每天上学期间,安排3-5名家长,负责把私家车的学生接送到校内,切实减少私家车停靠校门前的滞留时间。 四是进一步治理学校门前停车乱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公安系统实行了“全警管交通”工作模式,建立市、区两级静态交通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派出所社区民警无缝静态交通管理实名制,实行“一校一警”,建立全天候和全方位的机动车停车秩序巡查机制。同时,在学校门前交通拥堵高峰期,组织学校和家长积极协助公安协警、交警人员进行车辆疏导,缓解交通拥堵。 五是切实采取错时上下学、弹性离校等措施,全力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压力。按照不同年级和班级将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间错开10-15分钟,分时间段上下学。同时,本着“一区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学生自愿参与的前提下,各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普惠性的课后服务和个性化的课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不同学段学生在离校时间上的多元选择,最大限度去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