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全面提高我市公办小学教学质量的提案》(第186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4-30    】【打印本页】 【关闭

梅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高我市公办小学教学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教学质量”“素质教育”“抓校风教风学风”这些建议,近年来,沈阳市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多措并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着力办出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新样态,着力开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印发《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意见》等文件,从课程总量设置、统筹设置三级课程等八个方面完善提高实践育人质量的顶层设计。通过校长、教师全员培训、课程改革先进校和基地校培育、学科实践活动研讨等方式将课程改革引向深入。目前,沈阳市有省级课程改革先进校24所、基地校30所,市级课程改革先进校97所、基地校101所,举办市级现场会16场,推介学校在地方课程教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来自哈尔滨等省内外20多个城市、累计3700余校长教师参与并受益。

二是沈阳市教育局于2016年出台《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工作的通知》(简称“减负提质20条”),2018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实施意见》,从开足开齐课程、“零起点”教学、科学合理布置课后作业、规范考试管理、严禁违规补课、保障学生休息时间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同年,省教育厅转发了《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工作的通知》,号召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借鉴我市关于“减负”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三是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四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需求导向、突出实效”的原则,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加强教育领军团队建设。坚持实践导向,培养一支改革有突破、实践有引领的教育领军团队,充分发挥教育领军团队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2019年10月,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同志对“集团化办学”“治理择校”“弹性离校”“减负提质”“开放课堂”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书面批示:沈阳市的义务教育工作抓住了关键、抓出了成效,值得宣传推广。

沈阳市教育局虽然在提高我市公办小学教学质量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上级部门认可,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沈阳市教育局将结合您的建议,统筹部署,压实责任,加强监管。一是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发挥党建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中小学校党建质量提升,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实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提升计划”,开展沈阳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党务干部示范培训;二是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沈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创建100所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四是深入落实“减负提质20条”措施。切实压实以各区、县(市)教育局为主、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度;五是厚植学生的爱国情怀。组织开展好升旗仪式、“学习英雄罗阳事迹 缅怀先烈”“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九一八勿忘国耻警示教育”“中国道路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