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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光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监管工作。2018年以来,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截至2019年底,共取缔关停1386家,经过整改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514家。2019年6月,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2020年6月,市教育局在全市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先后有29家培训机构被列入黑名单。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过程中,市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多次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在主流媒体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使家长更了解校外培训机构政策规定,引导家长理性参加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今年三月以来,市教育局就推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专题宣传,人民网、腾讯、搜狐、沈阳日报、沈阳晚报、辽沈晚报等媒体纷纷转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021年,市教育局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21年,我们将加强学科培训内容监管,严格实行培训内容备案制度,规范使用审定教材。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格排查从业人员资格,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继续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利用政府网站、国家管理平台等渠道按月更新“黑白名单”。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市、区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实施对属地培训市场的综合执法。今后,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全覆盖”式综合执法检查。继续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大巡查力度,规范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流程。各区县(市)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校内治理开展课后服务。从2020年起,全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创建300所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实现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学校管理标准,推进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加强学校内部治理,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目标。2021年,将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义务教育阶段争取通过校内完成作业,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要求学校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资源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课后服务。探索引进体育、艺术、科普等优质资源进入学校,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解决家长“接送难”等问题,提高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